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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S 許可證/介紹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本系列入門指南的第一篇提供了對 自由/開源軟體 (FOSS) 的總體介紹。第一篇入門指南可在 國際開源網路 (IOSN) 網站上獲得,地址為

http://www.iosn.net/foss/foss-general-primer/foss_primer_current.pdf

在現行的版權制度下,許可證決定了軟體是否可以免費和/或開放。正如 大衛·A·惠勒所說,FOSS 是那些其許可證賦予使用者執行這些軟體的自由,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學習和修改它們,以及在無需向原始開發者支付版稅的情況下重新分發原始或修改後的程式的副本。 [1]

1980 年代中期開始,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GNU GPL 或 LGPL) 的誕生為軟體開發提供了一種模式。 [2] 在 GNU GPL 之後,各種 FOSS 許可證 由 FOSS 社群、學術機構和商業公司起草和採用。FOSS 許可證的數量正在迅速增長。在 2003 年初開源倡議 (OSI) 認可了 43 個許可證為開源許可證。一年半後,在 2004 年 7 月,這個數字已達到 54 個。FOSS 許可證之間的多樣性有時會給想要參與 FOSS 專案或採用 FOSS 解決方案的人帶來困惑和困難。一些人認為,為了降低交易成本,不應該建立新的許可證。然而,FOSS 許可證的數量一直在增長。 [3]

本入門指南旨在介紹 FOSS 許可證 問題。它首先簡要概述了“智慧財產權”權利,[4] 然後轉向 版權 法律的發展,這是與之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類別。入門指南將進一步考察使用版權法來規範軟體使用的不同專有和 FOSS 許可證。最後,它簡要說明了 FOSS 運動如何將許可證用作建立不同 軟體開發 模式的一種方式。

存在許多 FOSS 許可證,並且它們在主要方面可能有所不同。然而,由於篇幅限制,本入門指南僅討論了三個廣泛採用的許可證:GNU GPLGNU 小通用公共許可證 (LGPL) 和 伯克利軟體發行版 (BSD) 風格的許可證。這三個許可證之所以重要,不僅因為大量 FOSS 專案受其許可,而且因為它們代表了 FOSS 許可的完全不同的風格。

在入門指南的 最後一節,給出了一些場景來突出顯示終端使用者、開發人員和供應商在使用 FOSS 時可能出現的 版權 問題。鑑於政府對 FOSS 開發越來越關注,入門指南還包括兩個關於政府資助的 FOSS 專案的案例。

  • ^ Wheeler, D., “Why OSS/FS? Look at the Numbers!” 可從 http://www.dwheeler.com/oss_fs_why.html 獲取;於 2003 年 11 月 7 日訪問。
  • ^ GNU 是 “Gnu’s not Unix” 的遞迴縮寫。
  • ^ 例如,2004 年 2 月批准了五個許可證,2004 年 6 月在已批准的許可證列表中添加了兩個許可證。可從 http://www.opensource.org/weblog/2004/01/03#newsblog 和 opensource.org/weblog/2004/06/03#Jun2-04 獲取;於 2004 年 7 月 5 日訪問。截至 2006 年 10 月 13 日,該連結已失效。
  • ^智慧財產權” 一詞涵蓋了不同的法律領域,例如 版權專利商標。一些人,尤其是 自由軟體 倡導者,建議不要使用這個詞,因為他們認為這些不同的法律領域不能一概而論。反對使用該詞的另一個原因是,該詞暗示這些不同的法律問題是基於對有形物體的財產權的類比,而軟體是無形的。例如,請參閱“一些值得避免的令人困惑或帶有傾向性的詞語和短語”。可從 http://www.gnu.org/philosophy/words-to-avoid.html 獲取;於 2006 年 10 月 13 日訪問。確實,“智慧財產權”一詞是比較新的,並且帶有上述含義。然而,由於現有的法律結構確實將無形物體視為有形物體,因此入門指南中仍然使用這個詞,但加上了引號,以引起人們對這些關鍵意見的注意。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