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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與資訊通訊技術/將婦女賦權重新納入性別平等框架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我們必須警惕陷入一種政府和機構可能採用的性別主流化技術官僚方法,而實際上並沒有與婦女交談——特別是那些貧困和弱勢的婦女。我們必須警惕將性別平等和婦女賦權視為一套與實踐、權力和政治脫鉤的技術工具和概念。

- 諾琳·海澤,聯合國婦女署執行主任[1]

奇怪的一對:發展與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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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權是指使人們能夠走向自主。對於婦女而言,賦權強調提高她們的權力並控制影響其生活的決策和問題的重要性。這包括全面獲取完整資訊,並能夠自主判斷這些資訊的質量和可信度,以便做出這些決定。賦予婦女權力意味著理解和解決特定社會中與年齡、階級、文化、種族、性別、歷史和種族等問題交織在一起的各種權力和關係動態。

權力與婦女和男子在獲取資源、參與決策以及控制資源和利益分配方面的公平與平等相關聯。在這些不同層面解決性別平等問題,旨在增進婦女與男子之間的平等,並實現婦女賦權。獲取資源是指獲得服務、產品或商品的手段和權利。獲取資源和服務的性別差距是婦女發展的主要障礙。賦權過程包括動員婦女消除這些差距。

因此,如果發展努力確實是在性別平等框架內實施的,則意味著發展干預最終必須旨在賦予婦女權力。

需求與權利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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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國家認為,發展和社群的需求必須放在首位,而不是優先關注婦女的發展需求和權利。而且,經常被引用的是將社群放在首位的價值觀。因此,集體權利必須先於個人權利,這使得許多國家不願優先考慮促進和保護婦女的權利和自主權。許多國家未能認識到,但所有人都公開知道的是,一旦獲得的集體權利是在個人層面享有的。這些權利在多大程度上為更廣泛的社群所享有,進一步取決於該社群內部的權力等級制度。然而,發展優先事項和選擇的這種起伏尚未完全納入旨在實現婦女賦權的性別視角。露易絲·張伯倫在關於“針對資訊通訊技術政策戰略的性別倡導考慮因素”的論文中指出,性別倡導者需要採取更務實的方法,即用她的話說,“商業案例”方法(張伯倫,2002)。張伯倫認為,性別主流化在許多方面都是一場革命,因此,如果使用純粹的基於權利的模式,則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實現。雖然她仍然提倡使用權利論證,但她強烈建議用基本效用論證來補充這些論證。這不是性別倡導者第一次被要求“用政策制定者的語言說話”。婦女健康權利活動人士在向政府表明,與確保適當的法律到位並得到有效執行相比,“治癒”強姦倖存婦女的成本更高時,就必須這樣做(參見方框 5)。

方框 5:遠端中心的成本效益神話
;神話:如果遠端中心必須在經濟上可持續,就不可能設計干預措施

用於邊緣化群體,包括貧困婦女。

事實
新的資訊通訊技術非常適合解決社群層面的彙總需求;

它們用途廣泛,不僅可以滿足不同社會群體的多樣化需求,還可以滿足社群中每個人的各種需求。成功的試點專案表明,可以採用多種模式來切實解決整個社群的資訊和通訊需求。遠端中心不必是孤立的資訊站,而可以成為現有設施和機構(衛生中心、學校、圖書館和社群中心)的一部分,這些設施和機構提供各種服務和基於交叉補貼的潛在成本結構。

接觸貧困婦女的根本問題不在於模式的盈利能力,而在於創造一套技術介導的服務和產品,使婦女能夠參與新興機遇。高效的商業模式將遵循有效的技術模式。圍繞遠端中心進行的討論中對財務可行性的片面關注導致了對資訊通訊技術轉型和發展能力的堅定關注被削弱(Gurumurthy 和 Sarkar,2003)。

私營部門沒有動力接觸邊緣化群體,並且在私營部門在任何程度上提供與邊緣化群體相關的資訊時,遠端中心都被純粹視為一個資訊商店,邊緣化群體很少且隨機地訪問它,而不是作為潛在的變革力量。試圖利用資訊通訊技術的政府和非政府組織需要在正義和公平的框架內看待遠端中心的經濟學。公共資訊傳遞必須以問責制而非盈利為基石。建立遠端中心所需的初始投資將在資訊開始對社群產生積極影響時開始產生回報——無論是在經濟福祉方面,還是在社群和家庭層面的社會關係轉型方面——隨著婦女和窮人開始利用資訊和通訊資源。

來源:選自 Gurumurthy,Anita。2004 年。《方框 11:遠端中心:一些神話》載於《性別與資訊通訊技術:概覽報告》。布萊頓:橋樑,發展研究所,第 34 頁。

然而,務實的成本效益方法將責任和證明的負擔強加於性別平等倡導者身上,他們不僅資源不足,而且無法獲得合適的按性別分列的資料。性別平等倡導者是否可以透過引用其他領域(如衛生和農村發展)的例子來證明性別主流化為何重要,這些領域在資料收集和研究方面擁有更悠久的歷史?如果這些例子與資訊通訊技術無關,資訊通訊技術政策制定者會感興趣嗎?性別問題是跨領域的問題,這應該使這些例子與其他例子一樣具有相關性,但事實並非如此。性別平等倡導者一次又一次地不得不爭論性別在每個論壇中的重要性。各國政府確實有其義務和責任,它們在各種聯合國公約和審查中不斷地根據自身意願重申這些義務和責任,並致力於或有義務執行這些義務和責任。因此,更務實的做法可能是設計一種有效的機制,促進各政府機構之間進行溝通,並與國家婦女機構合作。[2] 至少,必須有一種機制全面地告知所有政府部門在這些論壇上做出的各種承諾,以及這些承諾如何在各個部門之間相互交織,以及它們對政策制定和實施的影響。然而,一個未言明但經常暗示的障礙可能仍然存在。有一種普遍的內在恐懼,這種恐懼在今天很少被談論或建設性地討論,那就是,如果一個人過分地倡導婦女權利和婦女賦權,那麼這個人就會被視為女權主義者和厭惡男性的。對女權主義的恐懼可能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其中一種方式通常是,大多數政策制定者和發展專案規劃者將性別問題與婦女問題區分開來,並以兩性之間人數平等的方式來表達“實現平等”,這樣做就會忽視為確保婦女賦權而需要採取的平權措施。是時候將婦女賦權重新納入性別平等的框架中了,它一直屬於那裡,就像基層活動家們在較小範圍內所做的那樣。

透過資訊通訊技術促進婦女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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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亞洲,我們可以引用許多成功的倡議,這些倡議證明了婦女如何能夠獲得與資訊通訊技術相關的技能並使用這項技術,同時還能控制其使用方式。在本節中,我們努力突出一些關鍵舉措,這些舉措清楚地描繪了婦女如何在經濟、社會和政治上獲得賦權。考慮到婦女的需求和問題在這些三個領域之間是如此相互關聯,因此,這些舉措往往不止涉及婦女賦權的一個領域也就不足為奇了。

促進婦女經濟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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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洲,存在許多可信的模式,可以複製這些模式來解決婦女透過使用資訊通訊技術來解決的經濟問題。

例如,自1972年以來,印度自僱婦女協會(SEWA)一直在組織非正規部門的婦女。[3] 它是全球首批認識到利用資訊通訊技術促進非正規部門生產性增長的組織之一。SEWA正在印度古吉拉特邦的11個地區建立技術資訊中心,為其“赤腳經理”提供計算機意識培訓和基本計算機技能,增強婦女組織者和領導者的能力,並加強其成員的微型企業。它現在開展的專案旨在培養婦女使用計算機、廣播、電視、影片、電話、傳真機、手機和衛星通訊的能力。電子網路預計將加強在不同部門和地區工作的各個合作社之間的聯絡,並且目前能夠提供針對特定群體村莊的需求和環境量身定製的內容。此外,SEWA的成員能夠獲得政府計劃並進入新市場。在第二階段,這些中心還將支援女孩的教育。[4]

在擁有高比例女性所有者/運營商的資訊通訊技術支援企業中,最著名的是孟加拉國的Grameen手機。鄉村銀行透過其扶貧模式,對性別和發展採取了重點關注的方法,作為小額信貸和掃盲培訓、技能發展以及針對婦女的健康、計劃生育和政治意識教育的來源。[5]

1996年,該銀行建立了孟加拉國第一個手機網路Grameen手機。Grameen手機尤其值得注意,因為它為貧困的、大多未受過教育的婦女帶來了經濟賦權。從其超過200萬主要為女性的借款人中,銀行管理層會選擇村莊電話運營商,並向其提供電話作為實物貸款。運營商將無線電話服務(呼入和撥出)轉售給村民。

大約75%的運營商是女性,約有2000人(見方框6)。[6] 女性運營商可以促進女性使用電話,因為當運營商是女性時,女性更有可能使用電話。在女性擔任運營商的地方,82%的使用者是女性;在男性擔任運營商的地方,女性僅佔鄉村銀行電話使用者的6.3%。

超過一半的女性使用者(58%)表示他們更喜歡女性電話運營商。[7] 這些電話主要用於與財務相關的通話,尤其是與匯款相關的通話,匯款是村莊收入的重要來源。引人注目的是,在貧困村民中,38%的電話使用者有一名或多名家庭成員居住在國外。這些電話還用於獲取農業價格資訊,從而改善村民與中間商討價還價的地位,並導致當地農產品的價格上漲。

方框6:鄉村銀行的女性電話運營商
鄉村銀行的女性電話運營商通常比普通村民更貧困。

然而,她們獲得的收入卻很可觀,通常佔家庭收入的30-40%,在一個人均收入為286美元的國家,平均每年收入為300美元。這些運營商很可能是已婚婦女(90%),其中一半沒有接受過正規教育。另有四分之一接受過小學教育,其餘四分之一接受過一些中學教育。36%的人將自己認定為家庭主婦,只有6%的人從事某種形式的正規工作(在政府或企業中)。婦女在做家務或經營其他業務的同時經營著她們的電話業務。現有的村莊電話運營商很可能成為擴充套件的電信服務的經理。村莊電話使女性成為了電話客戶和電話業務運營商。透過使她們能夠使用原本可能被排除在外的通訊工具,她們在女性中創造了一種“電話文化”。她們還表明,貧困的、大多未受過教育的婦女能夠掌握技能並經營小型企業。女性電話運營商在她們的家庭和社群中實現了經濟和社會賦權。相對可觀的收入流提高了女性運營商在家中的地位,尤其是在決策方面。由於成為電話運營商,較富裕的村民會來到她們平時不會光顧的家中,從而提高了運營商的地位。小型電信業務對潛在女性企業家的優勢在於,除了最低限度的機械能力之外,沒有教育要求,並且資本要求足夠小,可以透過小額信貸計劃來滿足。這些企業不僅為企業家提供收入和就業機會,而且還加速了電信稀缺或不存在地區的經濟發展。

來源:Hafkin和Taggart,2001年。

各國政府也採取了一些舉措,以增強婦女在資訊通訊技術領域的能力,特別是韓國和馬來西亞政府。例如,在2001年至2002年期間,韓國資訊通訊部對100萬名家庭主婦進行了計算機和網際網路使用培訓。勞動部為失業婦女,尤其是家庭主婦,開展計算機培訓。教育與人力資源開發部有一個專案,旨在提高從小學到高中的女學生的ICT技能。性別平等部在韓國12所大學組織了針對希望從事電子商務或創辦小型辦公室/家庭辦公室業務的婦女的專案。淑明女子大學的亞太婦女資訊網路中心(APWINC)培訓婦女從事IT工作,包括自由職業和自主創業。

農業林業部透過現場和移動計算機教育以及技術支援服務,鼓勵女性農民使用資訊通訊技術。市場價格的即時資訊釋出在網站上。該網站還運營著農產品的購物中心。農民可以獲得建立個人網站的技術援助。京畿道女性IT專業人士計劃(http://www.womenspro.org)為婦女提供量身定製的培訓和終身教育,以滿足婦女生活的不同階段的需求。希望進入工作崗位的失業婦女、家庭主婦和殘疾婦女接受商業孵化和能力建設(包括性別培訓)。婦女接受10到12個月的IT專業人員培訓,培訓結束後,她們要麼尋求就業,要麼自己創業。該課程做出了大量調整以滿足婦女的需求和日常時間安排。

在馬來西亞,示範應用補助金計劃(DAGS)被證明是一個非常成功的模式,該模式促進了政府機構、小型資訊通訊技術私營企業、民間社會組織以及社群之間的合作和基於專案的夥伴關係(見方框7)。在74個獲得資助的專案中,有一些旨在使婦女受益,包括提高婦女使用資訊通訊技術的能力。例如,“遠端辦公和遠端通勤T中心”專案旨在指導200名主要為婦女和青年的參與者學習和掌握遠端辦公技能,並使他們能夠將遠端辦公作為一種新的工作方式。另一個在DAGS計劃下獲得資助的專案是電子家庭主婦專案(http://ehomemakers.net),這是一個唯一的三語本地入口網站,透過提供資源和平臺,促進在家工作的理念,讓家庭主婦和在家工作的員工進行遠端交易和遠端交換。2003年,該專案獲得了婦女電子網路培訓(WENT)獎[8],該專案為處於弱勢地位和特殊的婦女提供基本的資訊通訊技術技能培訓,使她們能夠有效地參與到這個知識型經濟中。該專案透過其他軟技能培訓和賦權練習,幫助她們在家工作。

方框7:馬來西亞的示範應用補助金計劃
DAGS於1998年正式啟動,是實現既定目標的關鍵舉措

馬來西亞國家資訊科技議程中也提出了這一點。此外,DAGS 使所有馬來西亞人有機會融入社群創新專案及相關活動中。該贈款計劃是透過資訊通訊技術應用來培養人力資源和能力的平臺。最初,該計劃在第七個馬來西亞計劃(於 2000 年 12 月結束)中獲得 5000 萬令吉的撥款。而在第八個馬來西亞計劃(2001 年 1 月至 2005 年 12 月)中,撥款額增加了 100%,達到 1 億令吉。DAGS 共資助了 74 個專案,總資助額為 1.048 億令吉,涵蓋了不同的目標社群。大多數專案都側重於社群發展。從這 74 個專案中,估計有 180 萬來自不同目標社群的人們以各種方式受益於資訊通訊技術的普及。

資料來源:DAGS Pride II,光碟,Mimos Berhad,2004 年。 http://www.DAGS.net.my

以上例子突出了以下關鍵要素

  • 女性在文化上缺乏創辦和經營企業的經驗。事實上,在大多數

國家,貿易通常是男性主導的領域,而企業能否成功取決於你認識誰以及與誰做生意。因此,女性不僅缺乏商業管理技能,還缺乏商業開發/營銷技能和商業網路。女性應該得到第三方提供的必要專業知識的支援(指導但不要依賴),或者接受這些技能的專門培訓。對於上面幾乎所有例子,能夠經營小型企業的女性幾乎都獲得了同伴和村民/社群成員的“固定市場”,這是一個雖小但仍必要的創業利基市場。

  • 另一方面,Grameen 的方法基於這樣一種理念:女性最瞭解

鑑於她們的處境、能力和需求,她們需要做什麼。Grameen 帶領的是一種發展方法,將資源交到貧困婦女手中,並賦予她們對資源使用的控制權和決策權。在建立借款人之間的問責制體系時,Grameen 成功地挑戰了某些文化規範和根深蒂固的性別權力動態。

促進婦女的社會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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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的社會賦權不足往往與其無法獲得所需資訊密切相關,這包括她用自己的當地語言與他人交流以獲取這些資訊的能力、機會和空間(虛擬和非虛擬)。

在印度,Change Initiatives 正在將一個基於網路的資訊系統用於戰略用途,以造福西孟加拉邦北 24 帕爾甘納地區農村地區巴杜里亞的貧困婦女。

該專案“Nabanna”是 Change Initiatives、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教科文組織)、國家資訊中心、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和昆士蘭科技大學的研究人員以及巴杜里亞市政府之間的合作專案。

2002 年,由於擔心資訊通訊技術在農村貧困人口中的普及率不足,Change Initiatives 發現,農村貧困婦女缺乏資訊和資訊共享機制,這阻礙了她們滿足基本需求的能力,限制了她們的意識,並阻礙了她們打破限制其參與社會壁壘的願望。這些發現是基於對北 24 帕爾甘納農村地區婦女非政府組織和自助小組 (SHG) 的調查結果。

作為該專案的試點,Change Initiatives 決定在巴杜里亞市政府的貧困婦女中開展工作——儘管是一個城市機構,但該市政府在所有意圖和目的上都是一個農村地區——她們參與了其社群發展計劃。在其申請首屆性別與資訊通訊技術獎時,[9] Change Initiatives 分享道:“由於 Nabanna 涉及並影響許多人,我們必須瞭解許多觀點才能制定計劃並跟蹤進展。我們專案的一個關鍵特徵是,它讓參與者參與計劃、執行、觀察和反思的全部四個階段。”

對於 Nabanna,Change Initiatives 開發了一種新穎的參與式農村評估工具,他們要求參與者記錄自己的生活日記。除了作為自我表達的載體外,日記也是一種有效的需求評估工具。Change Initiatives 進一步分享道:“我們迄今為止最大的成就是透過確保更多地獲取和使用資訊通訊技術,培養受益者個人賦權意識。我們發現,我們的受益者能夠在家庭中發出自己的聲音;受到丈夫、姻親、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員的尊重;在社群中被視為知識淵博的人(因為她們學習了電腦);並且在學習了圖形藝術軟體程式後變得更有創造力。她們中的許多人表示,透過學習電腦,她們將能夠以更大的信心進入就業市場。除此之外,由於正確地將資訊通訊技術中心視為專門為婦女保留的空間,因此出現了團結。在學習電腦時,我們的受益者經常討論她們的問題,從而在她們之間產生一種團結感,並激發出她們的領導才能。在我們的資訊小組會議審查中也注意到了團結成果。”WENT[10] 是亞太地區一項關鍵的區域培訓,令專案所有者和捐助者都感到驚訝。這項區域培訓始於 1999 年,作為一個基於專案的倡議,由 APC WNSP 和 APWINC 代表 AWORC 聯合管理,一直持續到 2004 年。WENT 從 1999 年開始培訓婦女掌握基本的網站開發工具和其他基於網際網路的群體通訊工具。WENT 旨在促進該地區婦女組織之間加強網路聯絡,並增強她們利用資訊通訊技術推進社會和政策倡導的能力。

第一次 WENT 研討會培訓了來自 11 個國家的 23 名婦女,利用電子郵件和基於網路的服務來促進和加強她們參與北京行動綱要審查程序。為了滿足亞太地區婦女在資訊和溝通方面的各種需求,WENT 隨後將其培訓進行了多元化。自 2000 年以來,WENT 開展了關於基於網路的資訊管理、區域網、利用資訊通訊技術進行宣傳和資料庫管理的並行教學課程。2004 年,教學課程重點關注電子商務、內容開發和資訊通訊技術培訓師培訓。從一個由女性資訊通訊技術從業人員為亞洲地區婦女組織設計的研討會開始,WENT 已向亞太地區的婦女及其組織敞開大門。來自孟加拉國、柬埔寨、東帝汶、吉爾吉斯斯坦、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俄羅斯和烏茲別克等相對欠發達國家的婦女也從 WENT 畢業。到 2003 年,共有來自 23 個國家的 138 名婦女接受了 WENT 方法的培訓。此後,WENT 已成功複製到非洲以及韓國(1999 年)、菲律賓(2002 年)、馬來西亞(2002 年)和印度(2003 年)等國家。

目前正在計劃將 WENT 推廣到太平洋以及中東和北非地區。以上例子告訴我們,在促進婦女的社會賦權方面,僅僅獲得資訊通訊技術是不夠的。內容必須符合婦女的需求,才能使資訊通訊技術在婦女生活中保持相關性。隨著需求的變化,內容也必須隨之變化。在 WENT 中,隨著該地區婦女在使用資訊通訊技術方面獲得更多機會和經驗,內容逐年發展以滿足婦女能力建設的需求。Change Initiatives 和 WENT 所做的是提供交流和交換的“安全空間”,並在這些空間內培養婦女的團結。因此,婦女在學習和分享中互相支援,知道她們不再孤單,不再孤立。溝通的概念還有一個額外的維度,即婦女的溝通權利是一個難以僅僅透過確保資訊通訊技術的物理可用性來解決的問題。僅僅獲得資訊通訊技術並不能考慮誰控制著這些資源。如果婦女需要徵得丈夫的同意才能決定何時開啟/使用收音機以及可以收聽哪種型別的廣播節目,那麼將家庭中的收音機作為成功的標誌就具有極大的誤導性。同樣,僅僅建立社群電信中心不足以假設這些電信中心將平等地影響和服務婦女和男子。婦女繁重的工作量和多重角色限制了她們使用電信中心的時間;男性對婦女使用技術的態度以及對訪問男女混合公共設施的婦女的態度;與男性相比,婦女的教育水平較低,因此她們的識字技能不足;她們當地語言中缺乏相關內容;以及她們缺乏用於付費中心的閒置收入,所有這些都是限制婦女使用電信中心的基於性別的因素。可用性不等同於獲取,獲取肯定不等同於控制和決策。

促進婦女的政治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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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通訊技術已被用作變革的推動者,使婦女能夠直接參與政治和公民生活。資訊通訊技術發揮的重要作用增加了積極促進公眾和政治參與的機會,並理所當然地成為用現代化、更加開放、透明和響應迅速的服務交付系統取代傳統治理形式及其伴隨的缺陷的嘗試。正如 Vikas Nath 所說,“新的治理模式為婦女的直接參與開闢了道路,而迄今為止,婦女的參與僅限於代表性參與形式,在這些形式中,婦女的代表性不足。這些模式將導致與地方治理領域的官員進行更加互動和積極主動的溝通形式,這一過程將導致其行動的更大透明度和問責制。距離和時間觀念將變得毫無意義,因為這些技術能夠隨時隨地執行。這也意味著,對於農村地區的婦女來說,時間是一種稀缺商品,她們根本不可能通勤到公共辦公室——新技術將使她們能夠躍升到一個全新的平臺,在那裡她們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並與相關人員溝通,而無需額外花費時間或長途通勤。”[11]

在印度,SEWA 透過村莊自治機構(村莊治理機構)組織電子討論。在這些討論中,村婦經常提出問題,專家小組會立即回答這些問題。透過翻譯模組,回覆會以她們的方言語言傳送給婦女。[12]

資訊通訊技術(ICTs)在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問責制方面也特別有用,女性可以從中特別受益。[13] 兩個例子說明了女性如何利用資訊通訊技術呼籲國家政府和地方行政部門提高問責制和透明度。1999年,一場毀滅性的旋風襲擊了印度東南部,造成數百人喪生,印度婦女從網際網路上獲悉,這場災難的規模因國家政府災害減緩機構的疏忽和準備不足而加劇。她們積極地就此問題向政府提出質疑。在另一起事件中,當孟加拉國的女學生面臨校園強姦事件增多,而行政部門卻無所作為時,她們在網際網路上公開了自己的處境。由此產生的國際和國內反應迫使大學當局進行調查。[14] 1993年至1994年,在巴基斯坦西北邊境省,德國技術合作公司(GTZ)與巴基斯坦公共衛生工程部共同實施了一個以社群為基礎的供水和衛生專案,該專案利用影片技術有效地解決性別問題,並將婦女納入設計和規劃流程。該專案的目的是安裝筒井和家庭廁所,但認識到婦女是水的主要管理者和使用者,卻被排除在村莊管理和決策機構之外,因為任何男性,無論是外國人還是當地人,都不允許與她們會面。“婦女對婦女影片”專案為婦女提供了跨越隔離(禁閉習俗)的物理界限、討論負擔得起的供水和衛生基礎設施以及參與為家庭選擇最佳供水方案的機會。攝像機用於拍攝並連線到行動式、汽車電池供電的顯示器進行回放,無需編輯(當時,大多數村莊的電力供應時斷時續或沒有電力供應)。

該專案表明,老年婦女會同意接受女性的拍攝;女性而非男性工程師是設計者、實施者和施工監督者;女性農民在發現八個月後可以生產安全的農業堆肥後,開始積極建造廁所;因此,婦女更有能力向男性施壓,讓他們投資家庭創新,例如安裝管道供水(Wickett,2004)。一個可能體現了資訊通訊技術在促進婦女政治和公民參與方面的潛力的專案是電子服務(e-Seva)專案,該專案始於印度安得拉邦西高達瓦里地區。該專案利用資訊通訊技術為居住在農村地區的民眾提供各種公民對公民(C2C)和公民對政府(C2G)服務。根據該專案,在鄉(行政區的次級單位)一級建立了被稱為電子服務中心的網路化農村資訊亭。這些中心的獨特之處在於,它們由婦女互助組運營和管理,並且能夠將農村婦女定位為資訊領導者,以幫助縮小性別差距。

電子服務中心執行在一個地區入口網站上,該入口網站允許訪問各種以公民為中心的服務。這些服務範圍從簽發各種證書到獲取有關各種計劃的資訊,甚至可以連線公民,併為他們提供互惠交易的靈活性和便利性。該專案旨在加強該地區婦女互助組的力量,並透過她們以使用者友好且透明的方式為公民提供各種政府服務。該專案為居住在農村地區的公民提供大量服務。該專案允許公民在這些中心提出他們的申訴和各種政府專案的申請。每個申訴都會得到確認並在線傳輸,以便採取實地行動。

這些中心透過入口網站,期望為公民提供一個虛擬的會議場所,討論與地區/村莊相關的問題、其問題和潛在的解決方案。公民現在可以自由地相互交流,釋出他們的想法。這成為他們分享申訴、表達意見和引發必要社會變革的線上論壇。它還提供了一個機會,可以就重要的熱門話題進行民意調查,從而改進決策。該入口網站還透過資訊亭使政府能夠向下傳遞重要的社會傳播和宣傳,以便向社群廣播。[15]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電子政務舉措很有前景,但許多舉措只關注行政效率,而未能使公民充分參與協商和決策機構或機制。這意味著,充其量,這些努力使婦女成為資訊的消費者,而不是發展中的平等利益相關者。最糟糕的是,他們完全忽略了婦女的需求以及婦女知識在公共政策和專案實施中的價值。SEWA模式和“婦女對婦女影片”專案表明,僅僅“賦予婦女發言權”[16]是不夠的,如果致力於解決性別平等問題。表達的聲音必須被聽到,並以實質性的肯定行動做出回應。否則,即使是電子政務服務從長遠來看也將失去對婦女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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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建立聯絡:婦女權利和賦權是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關鍵”中,可在網上獲得http://www.oxfam.org.uk/what_we_do/resources/downloads/gmd-2.pdf。原文取自2003年11月19日在華盛頓特區世界銀行舉行的性別平等與千年發展目標研討會上的講話。自文章發表以來,作者提出的許多聯絡已在聯合國婦女發展基金(2004年)的小冊子中得到了詳細的編纂。
  2. 可能唯一一個已知的成功的多機構方法的範例是在針對婦女的暴力(VAW)和一站式危機中心領域。在VAW領域工作的婦女權利活動人士成功地挑戰了家庭暴力和榮譽殺戮是家庭事務的觀念。
  3. 作為一個工會,SEWA目前的覆蓋範圍約為530,000名女性成員。有關SEWA的更多資訊,請參見http://www.sewa.org
  4. “資訊科技革命:擴大或縮小性別差距”,載於國際勞工組織的2001年世界就業報告。http://www.ilo.org/public/english/support/itcom/
  5. 格萊珉透過制定借款人必須遵守的某些行為準則有效地提高了意識。這些準則包括煮沸水並建立他們自己的安全家庭供水系統,以及不支付嫁妝結婚。因此,格萊珉干預並挑戰了文化規範以及社群和家庭內部的權力動態。
  6. 25%的電話接線員是男性,這一比例遠高於他們在整個借款人口中的比例(5%)。由於格萊珉銀行選擇村莊接線員,因此該銀行的男性管理層在選擇不成比例的男性接線員方面做出了基於性別的決定。
  7. “格萊珉電信的鄉村電話專案:多媒體案例研究”。電信發展小組。2000年3月。http://www.telecommons.com/villagephone/
  8. WENT是亞太地區針對婦女使用資訊通訊技術的年度培訓,是一個持續實施了五年的專案。在這五年結束時,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UNESCAP)資助了一個獎項,以表彰最成功的WENT畢業生,她將從WENT中學到的知識應用於選定的社群或她自己的組織。
  9. 性別與資訊通訊技術獎是APC WNSP和全球知識夥伴關係(GKP)之間的一個合作專案。首屆頒獎典禮於2003年12月在日內瓦與世界峰會(WSIS)同期舉行,變革倡議接受了他們的獎項,成為“宣傳和網路”類別的獲獎者。有關Nabanna和其他性別與資訊通訊技術獎獲獎專案的更多資訊,請訪問http://www.genderawards.net
  10. WENT研討會由AWORC發起,連續五年得到UNESCAP的大力支援。AWORC是一個基於網際網路的女性資訊網路,成立於1999年,旨在開發合作方法和夥伴關係,以增加女性獲得新資訊通訊技術的機會並探索其應用,以增強婦女權能。AWORC的成員包括女性資訊、資源和文獻中心;女性資訊提供者和使用者;以及與女性網路密切合作的通訊組織。有關網路的更多資訊,請訪問http://www.aworc.org/index.html
  11. Nath,V.,“數字治理:利用資訊通訊技術建立和維持民主和問責制治理結構”,第9頁。http://www.cddc.vt.edu/digitalgov/gov-menu.html
  12. Nath,V.,“賦權與治理:女性視角”,同上,第7頁。
  13. 亞洲有兩個關於資訊科技在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問責制方面的作用的戲劇性例子。針對與官方說法相矛盾的網際網路報道,中國總理朱鎔基採取了中國官員非常罕見的行為,公開收回政府先前關於中國農村悲慘的學校火災原因的立場。在印度,網站http://www.tehelka.com上的照片和故事揭露了高級別的賄賂,並將政府推向了危機。Smith,C. S.,“中國領導人在學校爆炸事件中放棄否認”,以及Dugger,C. W.,“讓印度痛苦不堪的刺痛”,《紐約時報》,第1頁和第3頁,2001年3月16日。
  14. Nath,V.,“賦權與治理:女性視角”,同上,第3-5頁。
  15. 電子服務是2003年“能力建設”類別的性別與資訊通訊技術獎獲獎者。有關該專案的更多資訊,請訪問性別與資訊通訊技術獎網站http://www.genderawards.net
  16. 許多發展專案往往吹噓“賦予婦女發言權”,包括協商機制。但如果婦女表達了她們的需求,而沒有采取具體有效的行動,並且沒有將婦女作為關鍵利益相關者和行動者來解決這些需求,那麼就會給人一種印象,即協商只不過是一種象徵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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