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證明/證明方法/反證法
反證法是假設一個命題不成立,然後證明這個假設會導致矛盾。在試圖證明 的情況下,這等效於假設,也就是假設 為真,而 為假。這種方法被稱為拉丁語的reductio ad absurdum(歸謬法),因為它最終得出無法成立的結論。
一個很好的例子是證明 是無理數。直接證明(透過構造性證明)可能非常困難(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話)。然而,透過反證法,我們有一個相當簡單的證明。
- 命題 2.3.1.
證明:假設 是有理數。那麼,其中 和 是互質整數(a 和 b 沒有公因子)。[1] 且。所以
但由於 是偶數, 也必須是偶數,因為奇數的平方也是奇數。然後我們有 ,或 所以 。
現在可以將相同的論點應用於 以找到 。但是,這與 a 和 b 互質的原始假設相矛盾,上述情況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必須得出結論, 是無理數。
當然,我們現在注意到,在這個證明中,除了 2 是素數之外,沒有什麼是特殊的。這使我們能夠說 是偶數,因為我們知道 是偶數。請注意,這對於 4 不起作用(主要是由於 )因為 不意味著 。
用英語來說,這個過程是這樣的:斷言一個陳述是錯誤的,然後證明自己錯了。(從而證明了原始陳述是正確的。)這是一種 Modus Tollens 的形式。
對於許多學生來說,反證法是一種巨大的禮物和特洛伊木馬,這兩種情況都來自於這種方法的強大之處。事實上,敏銳的讀者可能已經注意到,構造法和逆否法都可以從反證法中推匯出。
| 假設 | 證明 | 矛盾 |
|---|---|---|
然而,它的影響範圍甚至比這更廣,因為矛盾可以是“任何東西”。即使我們忽略了構造主義的批評,這種廣泛的範圍也隱藏了你的損失;即,你失去了明確的方向和結論,這兩者都必須用直覺來代替。
最後,即使在非構造主義的公司中,使用上面表格第一行中的方法也被認為是不好的形式(即透過偽構造性證明證明某件事),因為其中的反證法部分只不過是多餘的負擔。
- ↑ 這是一個簡單的練習,可以看出任何有理數都可以寫成這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