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法的魅力在於,它允許我們在存在無限多個情況的情況下證明一個定理是正確的,而無需單獨考察每個情況。歸納法類似於一排無限長的多米諾骨牌,每個骨牌都立著。如果你想讓所有的多米諾骨牌都倒下,你可以:
- 推倒第一個骨牌,等待結果,然後逐個檢查後面的骨牌(如果骨牌數量無限多,這可能需要很長時間!)
- 或者你可以證明,如果任何一個骨牌倒下,它就會導致它後面的骨牌倒下。(即,如果第一個倒下,那麼第二個就會倒下,如果第二個倒下,那麼第三個就會倒下,等等。)
歸納法本質上是第二點中概述的方法。
歸納法由三個部分組成
- 基本情況(在多米諾骨牌的類比中,這表明第一個骨牌會倒下)
- 歸納假設(在多米諾骨牌的類比中,我們假設某個特定骨牌會倒下)
- 歸納步驟(在多米諾骨牌的類比中,我們證明我們假設會倒下的骨牌會使下一個骨牌倒下)
弱歸納法用於證明給定的性質對可數歸納集中的所有成員成立,這通常用於自然數集。
弱歸納法用於證明一個陳述
(它取決於
)依賴於兩個步驟
對某個基本情況成立。通常基本情況是
或
。也就是說,如果
成立,那麼
也成立。
如果這兩個性質成立,那麼就可以推斷該性質對該集合中的所有元素都成立。回到例子中,如果你確定你給你的鄰居打了電話,並且你知道每個接到電話的人都會給他們的鄰居打電話,那麼你就能保證這個街區上每個人都接到了電話(假設你的街區是直線形的,或者曲線很好看)。
歸納法證明的第一個例子總是“前n項的和:”
- 定理 2.4.1. 對於任何固定的

- 證明
- 基本情況:
,因此基本情況成立。
- 假設
。考慮
。

因此,歸納步驟成立。現在透過歸納法,我們看到該定理是正確的。
逆向歸納法是一種使用歸納步驟中負數的歸納方法。它是弱歸納法的一個小變種。該過程仍然只適用於可數集,通常是全數集或整數集,並且通常會在 1 或 0 處停止,而不是適用於所有正數。
逆向歸納法在以下情況下有效。
- 該性質對於一個給定值成立,比如
。
- 假設該性質對於一個給定情況成立,比如
,證明該性質對於
成立。
那麼該性質對於所有值
成立。
逆向歸納法也適用於一般情況[1]: “為了建立命題序列
的有效性,只需建立以下幾點
(a)
對於無限多個
成立。
(b) 如果
成立,那麼
也成立。
我們可以很容易地證明
,並且如果
對
成立,那麼
對
也成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有(a)對於無窮多個
。
在弱歸納法中,對於歸納步驟,我們只需要對於給定的
,其直接前驅
滿足定理(即
為真)。在強歸納法中,我們要求不僅直接前驅,而且
的所有前驅都滿足定理。歸納步驟的變動是
- 如果
對所有
成立,那麼
為真。
這種方法被稱為強歸納法的原因相當明顯——歸納步驟中的假設比弱歸納法中的假設要強得多。當然,對於有限歸納法,它最終是相同的假設,但在超限集的情況下,弱歸納法甚至沒有定義,因為一些集合存在沒有直接前驅的元素。
用於證明涉及超限基數的定理。這種技術在集合論中用於證明基數的性質,因為很少有其他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
我們首先定義*良序*集的概念。一個集合
是*良序*的,如果存在一個全序
在
上,並且只要
是非空的,
中存在一個*最小元素*。也就是說,
使得
。
*歸納集*是一個集合
,滿足以下條件
(其中
是
的最小元素)
- 如果
,那麼
,使得
當然,你會看到這一點並說:“等等。這意味著
!” 當然,你說得對。這正是歸納法起作用的原因。歸納原理是這個定理:它說
- 定理 2.4.2. 如果
是一個非空的良序集,並且
是
的歸納子集,那麼
。
這個定理的證明留作一個非常簡單的練習。這裡我們注意到自然數集顯然是良序的,具有您所熟悉的正常順序,因此
是一個歸納集。如果您接受選擇公理,那麼每個集合都可以被良序化。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首先,我們證明當
時成立。

假設該等式對某個數
成立,那麼

我們的目標是證明

由此得出

這就是我們要證明的。由於該等式對 1 成立,它也對 2 成立,並且由於它對 3 成立,依此類推。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首先,我們證明當
時成立。

假設該等式對
成立。那麼

我們的目標是證明

由此得出
![{\displaystyle {\begin{aligned}(1^{2}+\cdots +k^{2})+(k+1)^{2}&={\frac {k(k+1)(2k+1)}{6}}+(k+1)^{2}\\&={\frac {k(k+1)(2k+1)+6(k+1)^{2}}{6}}\\&={\frac {(k+1){\big [}k(2k+1)+6(k+1){\big ]}}{6}}\\&={\frac {(k+1)(2k^{2}+k+6k+6)}{6}}\\&={\frac {(k+1)(2k^{2}+7k+6)}{6}}\\&={\frac {(k+1)(k+2)(2k+3)}{6}}\end{aligned}}}](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82e1e7fe954a79b3675f1c48d96c884ef212c55a)
這正是我們要證明的。根據數學歸納法,該公式適用於所有正整數。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證明對於

,

。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首先,我們證明當
時成立。

假設該等式對
成立。那麼

我們的目標是證明

由此得出

這正是我們要證明的。根據數學歸納法,該公式適用於所有正整數。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首先,我們證明當
時成立。

假設該等式對
成立。那麼

我們的目標是證明

由此得出

這正是我們要證明的。根據數學歸納法,該公式適用於所有正整數。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首先,我們證明當
時成立。

假設該等式對
成立。那麼

我們的目標是證明

由此得出

這正是我們要證明的。根據數學歸納法,該公式適用於所有正整數。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首先,我們證明當
時成立。

假設該等式對
成立。那麼

我們的目標是證明

由此得出

這正是我們要證明的。根據數學歸納法,該公式適用於所有正整數。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首先,我們證明當
時成立。

假設該等式對
成立。那麼

我們的目標是證明

由此得出

這正是我們要證明的。根據數學歸納法,該公式適用於所有正整數。
這個問題可以用不使用數學歸納法的方法解決。我們注意到

那麼,這個問題可以改寫為

化簡得到

證明對於所有正整數:

首先,我們證明當
時成立。

假設該等式對
成立。那麼

我們的目標是證明

由此得出
![{\displaystyle {\begin{aligned}(a+\cdots +a^{k})+a^{k+1}&={\frac {a(a^{k}-1)}{a-1}}+a^{k+1}\\&={\frac {a(a^{k}-1)+a^{k+1}(a-1)}{a-1}}\\&={\frac {a{\big [}a^{k}-1+a^{k}(a-1){\big ]}}{a-1}}\\&={\frac {a{\big [}a^{k}-1+a\cdot a^{k}-a^{k}{\big ]}}{a-1}}\\&={\frac {a(a^{k+1}-1)}{a-1}}\end{aligned}}}](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8a9d9327b5fce5eb5d78eba168803f0fa090e963)
這正是我們要證明的。根據數學歸納法,該公式適用於所有正整數。
這也可以透過使用幾何級數的求和公式證明。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首先,我們證明當
時成立。

假設該等式對
成立。那麼

我們的目標是證明

由此得出
![{\displaystyle {\begin{aligned}(1+\cdots +k^{5})+(k+1)^{5}+(1+\cdots +k^{7})+(k+1)^{7}&=2\left({\frac {k(k+1)}{2}}\right)^{4}+(k+1)^{5}+(k+1)^{7}\\&={\frac {(k+1)^{4}{\big [}k^{4}+8(k+1)+8(k+1)^{3}{\big ]}}{8}}\\&={\frac {(k+1)^{4}{\big [}k^{4}+8(k+1){\big (}1+(k+1)^{2}{\big )}{\big ]}}{8}}\\&={\frac {(k+1)^{4}{\big [}k^{4}+8(k+1)(k^{2}+2k+2){\big ]}}{8}}\\&={\frac {(k+1)^{4}(k^{4}+8k^{3}+24k^{2}+32k+16)}{8}}\\&={\frac {(k+1)^{4}(k+2)^{4}}{8}}\\&=2\left({\frac {(k+1)(k+2)}{2}}\right)^{4}\end{aligned}}}](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52b56fd1aa9dcc381c7430e10e064dc235ecba75)
這正是我們要證明的。根據數學歸納法,該公式適用於所有正整數。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稱為伯努利不等式)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首先,我們證明該陳述對
成立。

假設不等式對
成立。然後,

我們的目標是證明

我們知道

現在我們需要證明

由此得出

最後一個結論顯然成立(
)。因此,

現在我們證明

我們知道

現在我們需要證明

由此得出

最後一個結論顯然成立(
)。因此,

結合我們證明的兩個不等式,得到歸納步驟中需要的那個不等式。

根據數學歸納法,該公式對所有正整數都成立。
證明對於所有正整數:

(困難)
首先,我們證明當
時成立。
因為 
假設不等式對
成立。然後,

我們的目標是證明

我們知道

現在我們需要證明

由此得出

最後一個語句顯然是正確的。所以,

根據數學歸納法,該公式對所有正整數都成立。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 3 是

的一個因子。
證明對於每個正整數:9 是

的因數。
首先,我們證明這個命題在
時成立。
由於我們已經證明了基本情況成立,我們現在假設該命題在
時成立,其中
。
我們知道
對於某些
,
我們需要證明
對於某些
。
我們嘗試證明以上內容
令
,我們有
我們在假設該結論對
成立的情況下,證明了該結論對
成立。因此,根據數學歸納法,該結論對所有正整數都成立。
請注意,也可以使用 9 的整除性規則來證明這一點:
的各位數字之和為
,因此該數字本身可以被 9 整除。
證明對每個正整數:4 是

的一個因子
首先,我們證明該結論對
成立。當 n=1 時,
,4 是 4 的一個因子。
當 n=2 時,
,4 是 24 的一個因子。
因此,基本情況成立。現在我們假設上述方程
對 n=k 成立,並試圖證明該方程對 n=k+1 成立。

根據我們上面的歸納假設,4 是 f(k) 的一個因子,4 也是 4 的一個因子,所以我們知道 4 必須也是
的一個因子。根據數學歸納法,該方程對所有正整數都成立。
證明對於任意正整數:

是

的因式。
證明對每個正整數:2304 是

的一個因子。
找到

,使得不等式

對所有

成立,並給出歸納法證明。
- ↑ http://people.math.carleton.ca/~ckfong/hs14a.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