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腫瘤學/姑息治療/脊髓壓迫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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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壓迫
- 美國每年估計超過 20,000 例,約佔患者的 10%
- 最常見的是乳腺癌 (~30%)、非小細胞肺癌 (~17%)、前列腺癌 (~14%)
- 臨床表現
- 背痛 (90%),經常持續數週
- 無力 (80%)
- 感覺缺陷 (50-80%)
- 自主神經功能障礙 (40-60%)
- 定義(公主瑪格麗特,參見 PMID 15774794)
- 影像學特徵:硬膜囊及其內容物(脊髓和/或馬尾神經)被硬膜外腫瘤腫塊壓迫。最小的影像學證據是在臨床特徵水平上硬脊膜囊的壓痕
- 臨床特徵:以下任何或所有症狀:疼痛(區域性或根性)、無力、感覺障礙和/或括約肌功能障礙的證據。
- 解剖學上,壓迫可以是脊髓內、軟腦膜或硬膜外
- 硬膜外壓迫的病理生理機制包括幾種機制
- 骨轉移持續生長進入硬膜外間隙
- 椎旁腫塊阻塞神經孔
- 椎骨破壞,導致塌陷和骨碎片移位進入硬膜外間隙
- 硬膜外靜脈叢的血管阻塞,導致脊髓水腫、缺血,最終導致永久性損傷
- 病史(改編自 Perez 第 4 版)
- 疼痛何時開始?
- 何時最後一次獨立行走?
- 今天為什麼來醫院?
- 發燒或體重減輕?
- 最後一次排尿?
- 體檢(改編自 Perez 第 4 版)
- KPS?
- 抬腿對抗重力?
- 手部感覺與足部感覺相比?
- 反射(踝、膝、肘、腕)?
- 檢查:MRI(敏感性 93%,特異性 97%,準確性 95%)
- 預測因素:運動功能障礙發展時間、良好組織學
- 中位 OS 約 3 個月
- 如果治療後能行走,中位 OS 約 7 個月
- 如果治療後不能行走,中位 OS 約 1.5 個月
- 大約 30% 的人可以存活超過 1 年
行走狀態
- 多國;2008 PMID 18436390 -- “預測接受轉移性脊髓壓迫放射治療後行走狀態的評分系統。”(Rades D,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08 年 4 月 22 日。[提前發表])
- 評分系統。2096 例轉移性脊髓壓迫患者。因素:原發腫瘤型別、腫瘤診斷到 MSCC 的間隔時間、內臟轉移、放療前運動功能、運動功能障礙發展時間。總分 21-44。模型結果:行走狀態
- 結果:如果得分 <=28,放療後行走率為 6%,29-31 為 44%,32-34 為 70%,35-37 為 86%,>=38 為 98%。6 個月 OS 分別為 6%、31%、42%、61% 和 93%
- 結論:對於得分 <=28 的患者,建議進行短程放療。對於得分 29-37 的患者,建議進行手術 + 放療。對於得分 >=38 的患者,放療單獨治療可提供出色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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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國;2011 PMID 20605351 -- “驗證用於預測接受轉移性脊髓壓迫放射治療後行走狀態的評分系統。”(Rades D,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11 年 4 月 1 日;79(5):1503-6。)
- 653 例患者(接受放療單獨治療)前瞻性試驗,用於驗證上述 2096 例患者的 2008 年回顧性研究。與 2008 年相同的評分系統,但將放療後行走狀態的 5 個組簡化為 3 個組。將放療單獨治療組與另一組 104 例接受手術後放療的患者進行比較。
- 結果:得分 ≤28(第一組)放療後行走率為 10.6%,29-37(第二組)為 70.9%,≥38(第三組)為 98.5%。6 個月 OS 分別為 11.3%、46.4% 和 92.0%。與放療單獨治療相比,新增椎板切除術(n=41)沒有增加統計學上的顯著(SS)益處。當所有組合並時,椎板切除術加固定的 SS 益處(n=63)在放療後出現(P=0.04),第二組有非 SS 趨勢(P=0.23,可能是由於該組僅有 31 例患者)。
- 結論:對於得分 ≤28 的患者,建議進行短程放療,以減輕疼痛。對於得分 29-37 的患者,可以考慮在放療中新增椎板切除術加固定。對於得分 ≥38 的患者,放療單獨治療可提供出色的結果
| 前瞻性系列 (放療單獨治療) (n = 653) |
椎板切除術加固定 放療後 (n = 63) |
p 值 | |
|---|---|---|---|
| 第一組(≤28) | 10.6% | 14.3% | 0.98 |
| 第二組(29-37) | 70.9% | 83.9% | 0.23 |
| 第三組(≥38) | 98.5% | 100% | 0.97 |
| 總計 | 66.2% | 82.5% | 0.04 |
- 漢諾威;2002(1998-2000)PMID 12095565 -- “接受轉移性脊髓壓迫放射治療前發展運動功能障礙時間預後價值的前瞻性研究最終結果。”(Rades D,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02 年 7 月 15 日;53(4):975-9。)
- 前瞻性。98 例患者。無手術,地塞米松 32-40 mg/qd。根據放療前運動功能障礙發展時間分為 3 個亞組:A 組(1-7 天,n=31)、B 組(8-14 天,n=31)和 C 組(>14 天,n=36)。各組均衡。放療儘快開始,30/10 或 37.5/15 或 40/20,使用前後位照射野
- 結果:初始行走率 A 為 48%,B 為 55%,C 為 56%。放療後行走率分別為 35%、55% 和 86%。這在 6 周(SS)、12 周(SS)和 24 周(p=0.07)有趨勢。A 組惡化最嚴重(10% 改善、42% 穩定、48% 惡化)
- 預測因素:運動功能障礙發展時間(時間越慢越好)、腫瘤型別(良好=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瘤、小細胞肺癌、睪丸癌比較好)、放療前行走狀態(行走狀態比較好)
- 結論:放療前運動功能障礙發展時間越慢,功能預後越好
生存
- 2010 PMID 20564129 -- “用於預測接受轉移性脊髓壓迫放射治療患者生存的評分系統的驗證和簡化。”(Rades D,Cancer. 2010 年 8 月 1 日;116(15):3670-3。)
- 基於:PMID 17948910(2008,Rades D)(“第一個用於預測接受轉移性脊髓壓迫患者總生存的評分系統。”)
- 439 例接受放療單獨治療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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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臨床懷疑很高,即使在影像學診斷之前也應該給予類固醇。如有必要,可以快速停藥
- 一項隨機對照試驗表明,與不服用類固醇相比,服用類固醇可改善行走狀態,劑量為 96 mg QD
- 負荷劑量和維持劑量尚未確定。一項小型隨機對照試驗表明地塞米松 100 mg IV 和地塞米松 10 mg 在統計學上相當,儘管有跡象表明較高劑量具有臨床益處
- 非常高的劑量(~100 mg QD)會導致嚴重的毒性,現在通常不使用。應注意糖尿病、高血壓和消化性潰瘍病患者
- 推薦方案(Perez 第 5 版)為地塞米松 10 mg IV 負荷劑量,然後地塞米松 4-6 mg 每 6-8 小時服用一次。根據 NSAID 和胃腸道預防中的 PPI 日期,患者還應在服用地塞米松期間開始服用質子泵抑制劑
- 一項 II 期試驗表明,對於運動功能良好的患者,只要對他們進行關於症狀發展的諮詢,可能不需要皮質類固醇
- 佩魯賈;1996 (義大利)(1991-1993) PMID 8610645 -- "選擇性轉移性脊髓壓迫患者的放療不使用類固醇。II 期試驗。" (Maranzano E, Am J Clin Oncol. 1996 年 4 月;19(2):179-83.)
- II 期。20 例脊髓壓迫患者,無神經功能缺損(允許神經根病),MRI/CT 上無脊柱大規模侵犯。4 例患者有行走障礙(2 例神經根病,2 例背痛)。未給予類固醇 RT 30/10
- 結果:治療完成後 100% 能行走。中位 OS 為 14 個月
- 結論:對於運動功能良好的患者,不使用類固醇的 RT 是可行的,並且可以避免毒性
- 哥本哈根 -- 96 毫克地塞米松對照組
- 隨機。57 例脊髓壓迫患者。第 1 組)大劑量地塞米松(靜脈推注 96 毫克,然後 96 毫克 × 3 天,然後 10 天減量)對照組)不使用類固醇
- 1994 PMID 8142159 -- "大劑量地塞米松對放療治療的癌性轉移性脊髓壓迫的影響:一項隨機試驗。" (Sorensen S, Eur J Cancer. 1994;30A(1):22-7.)
- 結果:地塞米松組步態功能 81% 對照組 63%,6 個月後分別為 59% 和 33%。中位 OS 無差異
- 毒性:11% 出現明顯副作用
- 結論:應將大劑量糖皮質激素治療作為輔助治療
- 挪威鐳醫院;1992 PMID 1560260 -- "大劑量地塞米松治療硬膜外脊髓壓迫患者嚴重副作用發生率高。" (Heimdal K, J Neurooncol. 1992 年 2 月;12(2):141-4.)
- 回顧性。28 例連續患者,接受大劑量地塞米松治療(靜脈注射 96 毫克,14 天減量)。
- 毒性:29% 出現副作用,14% 出現嚴重副作用(1 例致命性潰瘍,1 例直腸出血,1 例胃腸穿孔,1 例乙狀結腸穿孔)
- 結論:副作用發生率高,現在使用地塞米松 16 毫克每日,14 天減量
- 鹿特丹 -- 靜脈推注 10 毫克對照組靜脈推注 100 毫克
- 隨機。37 例脊髓壓迫患者。第 1 組)地塞米松靜脈推注 10 毫克對照組)地塞米松靜脈推注 100 毫克。兩者均隨後使用地塞米松 16 毫克每日
- 1989 PMID 2771077 -- "轉移性脊髓壓迫中常規劑量地塞米松與大劑量地塞米松的初始推注。" (Vecht CJ, Neurology. 1989 年 9 月;39(9):1255-7.)
- 結果:神經功能狀態改善:中等程度 8% 對照組 25%(NS)。總體而言,疼痛、行走或膀胱功能無差異
- 結論:無差異
- 評論:小型試驗,如果真實,則存在臨床顯著差異(8% 對照組 25%)
手術 + RT 對照組 RT 單獨治療
[edit | edit source]- 當存在脊柱不穩定或骨性回縮導致脊髓壓迫時,手術是必要的。這是共識意見,沒有文獻支援(見 PMID 15774794)
- 根據 Patchell 試驗,對於有症狀性脊髓壓迫、癱瘓 <2 天的患者,手術也可能是有必要的。但是,手術存在明顯的併發症,需要權衡利弊。椎板切除術似乎沒有明顯益處
- Bluegrass 神經腫瘤聯盟 (1992-2002) -- 減壓 + RT 對照組 RT 單獨治療
- 隨機。在滿足停止規則後提前停止。101/200 例患者,截癱 <=48 小時。轉移性腫瘤引起的脊髓壓迫(排除放射敏感組織學,中樞神經系統原發腫瘤)。地塞米松 100 毫克,然後 24 毫克 Q6。第 1 組)手術 + RT 對照組)RT 單獨治療。32 例無法行走(16 例對照組 16 例)。RT 30/10,視野 8 釐米寬,病灶上下各一節椎體。術後 14 天內開始 RT,或隨機分組後 24 小時內開始。終點指標為行走能力。
- 2005 PMID 16112300 -- "轉移性癌症引起的脊髓壓迫的直接減壓手術切除:一項隨機試驗。" (Patchell RA, Lancet. 2005 年 8 月 20-26;366(9486):643-8.)
- 行走能力:手術 + RT 84% 對照組 RT 單獨治療 57%(SS)。反應持續時間:122 天對照組 13 天(SS)。無改善:手術 + RT 19% 對照組 RT 單獨治療 62%(SS)
- 如果能行走:行走能力 94% 對照組 74%(SS);反應持續時間 153 天對照組 54 天(SS)
- 如果不能行走:行走能力 62% 對照組 19%(SS);反應持續時間 59 天對照組 0 天(SS)
- 交叉治療:接受 RT 單獨治療並失敗的行走患者,隨後接受手術治療:30% 能行走
- 控制大小便:手術 + RT 156 天對照組 RT 單獨治療 17 天(SS);OS 126 天對照組 100 天(SS)
- 結論:即使對於能行走的患者,直接減壓 + RT 也優於 RT 單獨治療
- 行走能力:手術 + RT 84% 對照組 RT 單獨治療 57%(SS)。反應持續時間:122 天對照組 13 天(SS)。無改善:手術 + RT 19% 對照組 RT 單獨治療 62%(SS)
- 評論:RT 單獨治療組結果明顯差於其他前瞻性 RT 試驗的預期結果;招募 101 例患者用了 10 年,表明結果僅適用於少數脊髓壓迫患者;RT 單獨治療組的非神經併發症更高,表明使用的分層因素不足
- 德國 (2000-2009)
- 2010 PMID 20606090 --"匹配對分析比較手術後放療和放療單獨治療轉移性脊髓壓迫 (Rades D, J Clin Oncol. 2010 年 8 月 1 日;28(22):3597-604)
- 對 108 例接受手術 + 類固醇 + RT 治療轉移性脊髓壓迫的患者與來自 2300 例接受 RT 單獨治療患者資料庫的 216 例患者(1:2 匹配)進行匹配對分析。匹配 11 個潛在的預後因素。包括多個椎體受累、骨髓瘤/淋巴瘤、不能行走的患者。
- 結果(RT 單獨治療對照組手術 RT--無顯著 P 值)
- 治療後能行走:68% 對照組 69%
- 恢復行走能力:26% 對照組 30%
- 1 年區域性控制:91% 對照組 90%
- 1 年 OS:40% 對照組 47%
- 併發症:無 > CTCAE 1 級對照組 11% 嚴重出血、術後肺炎、肺栓塞
- 結果(RT 單獨治療對照組手術 RT--無顯著 P 值)
- 結論:RT 單獨治療後的終點指標與手術 + RT 類似。有必要進行一項新的 RCT。
- 紐約州北部 -- 椎板切除術 +RT 對照組 RT 單獨治療
- 1980 PMID 7441333 -- "脊柱硬膜外轉移瘤的治療。椎板切除術和放療的隨機前瞻性比較。" (Young RF, J Neurosurg. 1980 年 12 月;53(6):741-8.)
- 隨機。29 例轉移性脊髓壓迫患者。第 1 組)椎板切除術 + RT 對照組)RT 單獨治療。術後 RT 在 7 天內開始,30/10,+/- 一節椎體,使用 5 釐米深度的單 PA 野。RT 單獨治療 12/3,隨後進行 18/7,在脊髓造影后 1-2 天內開始。地塞米松靜脈注射 12 毫克負荷,然後 4 毫克 Q6。
- 結果:疼痛緩解無差異(88% 對照組 92%),行走能力改善(45% 對照組 54%),或括約肌功能。平均生存期 6 個月對照組 5 個月(NS)。
- 結論:由於樣本量有限和設計缺陷,結果提示性強,但不能確定
RT 劑量
[edit | edit source]- 各種劑量分次方案之間似乎沒有差異
- 在美國,RT 30/10 被認為是標準治療,較短的分次方案(20/5 或 8/1)通常保留用於那些對全身化療無效的進展性疾病患者,並且通常避免用於新診斷的化療未經治療的患者(Perez 第 5 版)
- 德國多中心隨機試驗表明,對於預後差/中等預後的患者,20/5 方案並不遜於 30/10 方案
- SCORE-2 / ARO 2009/01 -- 硬膜外脊髓壓迫,20/5 對照組 30/10
- 隨機。203 例轉移性脊髓壓迫患者,下肢運動功能障礙。由神經外科醫生評估。預後差或中等(評分系統評分 <=38 分(以上))。MRI 確診。第 1 組)4 Gy × 5 次對照組)3 Gy × 10 次。3D-適形約 70%,其餘為 PA 或 AP/PA 野。主要終點指標為 1 個月時的運動功能障礙
- 結果,2016 PMID 26729431 -- "4 Gy × 5 次對照組 3 Gy × 10 次放療治療轉移性硬膜外脊髓壓迫:SCORE-2 試驗(ARO 2009/01)的最終結果。" (Rades D, J Clin Oncol. 2016 年 2 月 20 日;34(6):597-602. doi: 10.1200/JCO.2015.64.0862. Epub 2016 年 1 月 4 日.)
- 結果:1 個月反應率 4x5 87% 對照組 3x10 90%(NS)。改善 38% 對照組 44%(NS),功能穩定 49% 對照組 45%,進一步惡化 13% 對照組 10%(所有指標均為 NS)。行走率 72% 對照組 78%(NS)。6 個月 LC 75% 對照組 82%(NS)
- 結論:對於這些患者,短程 RT 4 Gy × 5 次並不遜於 3 Gy × 10 次
- 德國 / 荷蘭;2008 (2006-2008) PMID 18539406 -- "脊髓壓迫復發評估(Score-1)研究的初步結果比較短程放療與長程放療治療惡性硬膜外脊髓壓迫的區域性控制。" (Rades D, 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08 年 6 月 6 日. [Epub 提前出版])
- 前瞻性,2 組。231 例脊髓壓迫患者。第 1 組)短程 RT(8/1、20/5)對照組)長程 RT(30/10、37.5/15 或 40/20)。由於不同國家出於後勤原因使用了不同的方案,無法進行隨機分組。主要終點指標為 PFS(無進展性運動功能障礙或野內復發)
- 結果:12 個月 PFS 短程 RT 55% 對照組 長程 RT 72%(SS);LC 61% 對照組 77%(SS);OS 25% 對照組 32%(NS)。運動功能改善 28% 對照組 30%(NS)
- 結論:短程和長程 RT 的功能結果和 OS 類似。但是,長程 RT 在 PFS 和 LC 方面明顯優於短程 RT
- 多國 (1992-2003)
- 非小細胞肺癌;2006 PMID 16580192 -- "為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轉移性脊髓壓迫確定合適的放療方案。" (Rades D, Eur J Cancer. 2006 年 5 月;42(8):1052-6.)
- 回顧性。252 例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出現 SCC 壓迫。接受短程(8/1 或 20/5)或長程(30/10、37.5/15 或 40/20)RT 治療。運動功能改善 14%,無變化 54%,惡化 32%
- 結果:功能受 RT 之前運動功能障礙時間的影響(>14 天更好)。RT 方案無影響。在短程 RT 組,8/1 和 20/5 之間無差異
- 結論:推薦 8 Gy × 1 次
- 多發性骨髓瘤;2006 PMID 16413695 -- "短程放療不適合骨髓瘤引起的脊髓壓迫。" (Rades D, 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06 年 4 月 1 日;64(5):1452-7.)
- 回顧性。172 例患者。接受短程(8/1 或 20/5)或長程(30/10、37.5/15 或 40/20)RT 治療
- 結果:52% 改善;在不能行走的患者中,47% 恢復行走能力。長程 RT 後改善更為常見,1 年後為 76% 對照組 40%(SS),2 年後為 83% 對照組 54%(SS)。不同長程分次方案的結果類似
- 結論:對於骨髓瘤患者,長程 RT 更為可取;30/10 較為合適
- 分次方案;2005 PMID 15908648 -- "5 种放療方案和轉移性脊髓壓迫的預後因素評估。" (Rades D, J Clin Oncol. 2005 年 5 月 20 日;23(15):3366-75.)
- 回顧性。1304 例脊髓壓迫患者。接受 8/1、20/5、30/10、37.5/15、40/20 治療
- 結果:約 30% 患者運動功能改善,行走率約 70%。RT 方案與結果無關。複發率:8/1 24%、20/5 26%、30/10 14%、37.5/15 9%、40/20 7%(SS);8/1 和 20/5 之間無差異,30/10、37.5/15 和 40/20 之間無差異
- 毒性:急性輕微(僅 1 級),無遲發性毒性
- 結論:功能結果類似。推薦預期生存期短的患者使用 8/1,預期生存期長的患者使用 30/10
- 非小細胞肺癌;2006 PMID 16580192 -- "為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轉移性脊髓壓迫確定合適的放療方案。" (Rades D, Eur J Cancer. 2006 年 5 月;42(8):1052-6.)
- 德國/荷蘭; 2005 (1999-2003) - PMID 15890595 — "比較1 x 8 Gy 和 10 x 3 Gy 對轉移性脊髓壓迫患者功能預後的影響。" Rades D 等。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2005 年 6 月 1 日;62(2):514-8。
- 回顧性研究。96 例在阿姆斯特丹接受 1 x 8 Gy 治療的患者,與 108 例在德國接受 10 x 3 Gy 治療的患者進行比較。評估患者行走能力和運動功能。
- 兩種放療方案的預後無明顯差異。1 x 8 Gy 應考慮用於預後較差的患者。
- 義大利 (1998-2002) -- 16/2 (超過 1 周) 與 15/3 + 15/5 (超過 2 周)
- 隨機對照試驗。300 名患者,預期壽命短(≤6 個月),患有轉移性脊髓壓迫。地塞米松 8 毫克靜脈注射,每天兩次,放療結束後逐漸減量。第 1 組)短程放療(8 Gy x 2,7 天內完成),第 2 組)分次放療(5 Gy x 3,休息 4 天,3 Gy x 5)。放療範圍為病灶上下各 2 個椎體。
- 2005 PMID 15738534 — "轉移性脊髓壓迫的短程放療與分次放療:III 期隨機多中心試驗結果。" (Maranzano E 等。J Clin Oncol。2005 年 5 月 20 日;23(15):3308-10.)
- 結果:疼痛緩解方面,短程組為 56%,長程組為 59%(無統計學差異),行走能力方面,短程組為 68%,長程組為 71%(無統計學差異),膀胱功能方面,短程組為 90%,長程組為 89%(無統計學差異)。中位生存期為 4 個月。複發率為 2%,均發生在短程組。
- 毒性反應:1-2 級吞嚥困難 14%,1-2 級腹瀉 7%
- 結論:兩種方案均有效,短程方案對患者更便捷
- "總是星期五",荷蘭,2001 (1987-97)
- PMID 11321668 — "總是星期五?脊髓壓迫轉診的時間模式。" Poortmans P 等。Acta Oncol。2001;40(1):88-91。
- 443 例接受脊髓壓迫治療的患者。30% 的患者在星期五轉診。
多發性骨髓瘤
- 有關脊髓壓迫治療的更多資訊,請參見放射腫瘤學/多發性骨髓瘤。
- 請也參閱脊柱 NTCP 頁面; 放射腫瘤學/姑息治療/骨轉移#再次治療
- 多國; 2008 (1995-2007) PMID 18642349 -- "轉移性脊髓壓迫照射野內復發後再次照射的功能預後和生存預後影響因素。" (Rades D,Cancer。2008 年 7 月 18 日。[提前線上出版])
- 回顧性研究。124 例因 MSCC 照射野內復發而接受再次照射的患者,排除頸椎。首次放療劑量為 8/1 或 20/5 或 30/10 或 37.5/15 或 40/20,具體劑量取決於醫療中心。所有患者在首次放療後病情穩定或改善。所有患者在再次放療時出現運動功能障礙,69% 患者可行走。再次放療劑量為 8/1 (38%),15/5 (23%),20/5 (24%),21/7 (2%),20/10-24/12 (9%)。累積 BED(a/b=2) 為 77.5-143 Gy,92% 患者 ≤ 120 Gy。中位隨訪時間為 11 個月
- 結果:運動功能改善 36%,穩定 50%,惡化 14%。運動功能影響因素:首次放療效果、ECOG 體能評分、出現運動功能障礙的時間、內臟轉移。再次放療劑量或累積 BED 對功能或生存期無影響。
- 晚期毒性反應:未觀察到放射性脊髓病
- 結論:當累積 BED < 120 Gy 時,脊柱照射似乎是有效且安全的 (a/b=2,相當於 60 Gy,每分數 2 Gy)。如果預計生存期較短,則單次照射是合理的。
- 漢堡,2005 (德國) (1995-2003) PMID 16170487 -- "[轉移性脊髓壓迫的再次照射 (Re-RT) 的有效性和毒性]" - [德語文章] (Rades D,Strahlenther Onkol。2005 年 9 月;181(9):595-600.)
- 回顧性研究。74 例接受照射野內再次照射的患者。中位隨訪時間為 9 個月
- 結果:39% 的患者運動功能改善;放療方案、累積 EQD2 或治療間隔時間無影響。
- 毒性反應:無放射性脊髓病。累積 EQD2 (使用 a/b=2) 39-40 在 n=21 中,49-50 在 n=41 中,56-60 在 n=6 中,>60 在 n=6 中
- 結論:再次放療對脊髓壓迫照射野內復發有效
- 諾克斯維爾,田納西州; 2005 PMID 16125871 -- "影像引導螺旋斷層放療治療脊柱轉移瘤再次治療的評估。" (Mahan SL,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2005 年 12 月 1 日;63(5):1576-83。2005 年 8 月 26 日提前線上出版。)
- 回顧性研究。8 例先前接受放療(30/10 - 45/25 Gy)後出現脊髓壓迫的患者。採用螺旋斷層放療技術。再次治療劑量為 20-30 Gy,每分數 2-2.5 Gy。累積脊髓 Dmax 限值為 50 Gy。劑量梯度為 10%/mm。平均隨訪時間為 15 個月
- 結果:LC 率為 100%。8 例中 6 例疼痛完全緩解,2 例疼痛部分緩解。
- 併發症:無
- 結論:螺旋斷層放療
-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 2008 PMID 18688056 -- "癌症疼痛管理的循證標準。" (Dy SM,J Clin Oncol。2008 年 8 月 10 日;26(23):3879-85.)
- 文獻綜述,然後進行專家小組討論。轉移性骨痛和脊髓壓迫
- 脊髓壓迫:磁共振成像。皮質類固醇。在 24 小時內開始明確治療(手術或放療)
- 多倫多; 2005 PMID 15774794 -- "惡性硬膜外脊髓壓迫診斷和管理的系統評價:安大略癌症護理實踐指南計劃的神經腫瘤學疾病部位小組。" (Loblaw DA,J Clin Oncol。2005 年 3 月 20 日;23(9):2028-37.)
- 最大限度減少治療延誤。磁共振成像。大劑量地塞米松有效,但毒性較大。能夠行走的患者不需要服用地塞米松,但應瞭解脊髓壓迫的症狀。
- 對 MSCC 患者的治療應考慮治療前行走能力、合併症、手術技術因素、骨性壓迫和脊柱不穩定的存在、潛在的手術併發症、潛在的放療反應以及患者的偏好。
- 多倫多; 1998 PMID 9552073 -- "惡性硬膜外脊髓壓迫的緊急治療:循證指南。" (Loblaw DA,J Clin Oncol。1998 年 4 月;16(4):16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