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帝國/東印度群島擴張

到 1669 年,VOC 成為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擁有超過 150 艘商船,40 艘戰艦,50,000 名員工,一支由 10,000 名士兵組成的私人軍隊,以及原始投資 40% 的紅利支付。
在第三次英荷戰爭期間,VOC 被迫暫時停止在歐洲的貿易,這導致胡椒價格飆升,VOC 的股票也下跌。在 17 世紀後期,VOC 在東印度群島獲得了糖、稻米、鴉片貿易的壟斷權。VOC 能夠控制蘇拉威西島(現在的蘇拉威西島)的貿易。大約在 1720 年,VOC 開始衰落,再也沒有恢復到 17 世紀的鼎盛時期。

在 18 世紀初期,VOC 進行了三場爪哇王位繼承戰爭。第一次戰爭的結果是,荷蘭人被允許由馬塔蘭蘇丹在爪哇島的任何地方建造堡壘。第二次爪哇王位繼承戰爭導致荷蘭在爪哇獲得了進一步的讓步。第三次也是最具決定性的戰爭導致爪哇北部海岸被 VOC 控制,馬塔蘭被分裂成不同的王國。與此同時,萬丹在 1753 年成為 VOC 的領土。在 18 世紀末,VOC 能夠控制蘇拉威西島的幾個小部分。
破產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於 1800 年 1 月 1 日被清算,其領土被國有化,成為荷蘭東印度群島。英荷在東南亞的競爭繼續圍繞著新加坡港口而加劇,新加坡港口在 1819 年被柔佛蘇丹割讓給英國東印度公司。荷蘭人聲稱,一年以前與蘇丹前任簽署的條約授予了他們對該地區的控制權。然而,從新加坡撤軍是不可能的,新加坡正成為一個越來越重要的貿易中心,這對荷蘭人來說變得顯而易見,這場爭端最終透過 1824 年的英荷條約得到解決。根據條約,荷蘭將馬六甲和他們在印度的基地割讓給英國,並承認英國對新加坡的主權。作為回報,英國將班卒、蘇門答臘的所有財產移交給荷蘭,並同意不與“新加坡海峽以南的島嶼”的統治者簽署條約。因此,群島被劃分為兩個勢力範圍:英國在馬來半島,荷蘭在東印度群島。
到 1800 年,除了兩個荷蘭附庸國以外,整個爪哇都處於荷蘭統治之下。在 VOC 時期,荷蘭人依賴爪哇貴族階層的合作,這使得他們能夠間接統治。在英國短暫統治之後,荷蘭人回來了,許多爪哇人發現自己負債累累。
1825 年,緊張局勢爆發,迪波尼哥羅王子在荷蘭決定在聖墓附近修建一條道路後於 1825 年發起了起義。迪波尼哥羅的軍隊在初期非常成功,控制了爪哇中部,幷包圍了日惹。此外,爪哇人民支援迪波尼哥羅的事業,而荷蘭殖民當局最初非常優柔寡斷。然而,隨著爪哇戰爭的拖延,迪波尼哥羅難以維持軍隊的數量,荷蘭殖民軍能夠從蘇拉威西島補充兵源,後來又從荷蘭補充兵源。荷蘭指揮官德科克將軍能夠在 1825 年 9 月 25 日結束對日惹的圍困。1827 年,荷蘭人佔據上風后,一場游擊戰開始了。
1830 年,荷蘭人邀請迪波尼哥羅前來談判,但在會談期間,他被捕,後來被流放。在他被流放後,叛亂瓦解。估計有 8,000 名荷蘭人喪生,可能多達 200,000 名爪哇人喪生。
荷蘭的擴張首先開始於蘇門答臘。到 1823 年,包括重要的巴淡島在內的該島東部地區已處於荷蘭控制之下。1821 年,帕德里戰爭爆發,到 19 世紀 30 年代,蘇門答臘西部也落入了荷蘭的控制之下。在 19 世紀 70 年代到世紀末,殖民軍隊還擊敗了居住在米南加保北部兇猛的巴塔克族人。

荷蘭殖民政府於 1873 年 3 月 26 日對亞齊宣戰。亞齊位於蘇門答臘北部。1874 年,科勒少將率領的遠征軍出征,佔領了該國大部分沿海地區。蘇丹向新加坡的義大利和英國尋求軍事援助,因此軍隊迅速現代化。亞齊士兵設法殺死了科勒。由範斯維滕將軍率領的第二次遠征軍設法攻佔了蘇丹宮殿:然而,蘇丹已經得到警告,逃脫了逮捕。該地區斷斷續續的游擊戰持續了十年,雙方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大約在 1880 年,荷蘭的戰略發生了變化,他們不再繼續戰爭,而是集中精力防禦他們已經控制的地區,這些地區主要侷限於首府(現代亞齊)和港口城市烏里勒烏。
1880 年,荷蘭宣佈戰爭結束,然而,戰爭在 1883 年再次爆發。一艘英國船隻在亞齊墜毀,蘇丹將水手劫持為人質。荷蘭人和英國人勃然大怒,發動了聯合入侵,迫使蘇丹交出人質。不久之後,戰爭正式宣告爆發。
在接下來的幾年裡,荷蘭人取得了很少的成功,與當地人的結盟嘗試也失敗了。在 19 世紀 90 年代初,在萊頓大學的斯諾克·赫格隆耶博士(當時荷蘭最傑出的伊斯蘭專家)贏得許多亞齊領導人信任後,荷蘭人設法從亞齊政府那裡獲得了寶貴的情報。他將這些情報交給荷蘭人。
1898 年,J.B. 範赫茨將軍被任命為亞齊省長,並與他的副手(後來的荷蘭首相亨德里克斯·科林)一起,最終征服了大部分亞齊。為了鎮壓殘餘的抵抗勢力,一些村莊被燒燬,大約 3,000 名亞齊人被殺害。到 1904 年,亞齊已處於荷蘭控制之下(儘管有限的游擊戰仍在繼續),並且有一個與殖民政府合作的土著政府。亞齊方面的估計總傷亡人數在 50,000 到 100,000 人之間,超過一百萬人受傷。
在 VOC 結束時,只有蘇拉威西島的一小部分,主要是沿海地區,處於荷蘭統治之下。荷蘭人透過條約和戰爭逐漸擴張到島上,到 19 世紀末,只有博內和戈瓦這兩個州仍然獨立。這兩個州基本上都受荷蘭人的統治。1905 年,博內失去了獨立,1911 年,戈瓦也失去了獨立。
雖然 VOC 一直控制著婆羅洲的貿易,但他們並沒有控制該島本身。荷蘭的影響力在 19 世紀初在西海岸建立。在 19 世紀初到中期,荷蘭人征服了婆羅洲南海岸的馬來城邦。荷蘭人將他們的新殖民地稱為加里曼丹,取自一個土著詞,意思是“鑽石河”。1850 年,荷蘭人向婆羅洲西部發動了進攻。在接下來的幾十年裡,荷蘭人逐漸深入婆羅洲這個巨大的島嶼。1905 年,與英國的最終邊界被確定,以將北婆羅洲和南婆羅洲隔開。
1828年,荷蘭正式宣稱擁有該島西部。第一個建立點是1828年的默庫索德/杜布斯堡,並在1836年被廢棄。在英國和德國分別於1885年和1895年的條約中承認荷蘭的領土主張後,荷蘭在該地區建立了貿易站。直到1898年,第一個永久行政中心才在法克法克和馬諾誇裡建立。
1923年,荷蘭的極右翼支持者成立了“新幾內亞運動”,呼籲荷蘭人在巴布亞建立一個熱帶荷蘭。這場戰前運動缺乏政府的全面支援,在推動方面基本上沒有成功,但與在荷屬東印度群島進行歐亞定居的計劃相吻合,旨在在新幾內亞北部建立荷蘭農場。
在此期間,較小的島嶼也落入了荷蘭的控制之下。一些島嶼,例如馬魯古群島,幾個世紀以來一直處於荷蘭的控制之下。而其他島嶼,例如尼亞斯,則抵抗了荷蘭人將其納入統治的企圖。尼亞斯最終在1863年被征服。直到1908年,荷蘭的統治才擴充套件到爪哇東海岸附近的巴厘島。東部的松巴島則在一年後才被征服。
到那時,荷屬東印度群島已達到其最大的範圍,從蘇門答臘一直延伸到新幾內亞,跨越3000多英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