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要討論的第一個全等定理是邊邊邊定理。
給定兩個三角形
和
使得它們的邊相等,因此
- 邊
等於
。

- 邊
等於
。

- 邊
等於
。

那麼這兩個三角形全等,它們的角也相等。

為了證明這個定理,我們需要一個新的公設。這個公設是,可以在平面上移動或翻轉任何形狀,而不會改變它。特別地,可以移動三角形而不改變它的邊或角。請注意,這個公設在平面幾何中是成立的,但在一般情況下不成立。如果考慮球體上的幾何,這個公設就不再成立了。
給定這個公設,我們將展示如何將一個三角形移動到另一個三角形的位置,並表明它們重合。因此,這兩個三角形是相等的。
- 複製線段 邊
到點 D。
- 畫圓
。
- 圓
和 線段
相交於點 E,因此我們有了
的副本,使它與
重合。
- 構造一個三角形,以
為底,
,
為邊,頂點在頂點 F 的同一側。把這個三角形稱為三角形 
三角形
和
全等。
- 點 A 和 D 重合。
- 點 B 和 E 重合。
- 頂點 F 是
和
的交點。
- 頂點 G 是
和
的交點。
- 已知
等於
.
- 已知
等於
.
- 因此,
等於
,並且
等於
。
- 然而,不同圓心的圓在連線其圓心的線段一側最多隻有一個交點。
- 因此,點 G 和 F 重合。
- 兩點之間只有一條直線,因此
與
重合,並且
與
重合。
- 因此,
與
重合,兩者全等。
- 根據公設,
和
相等,因此全等。
- 因此,
和
全等。
- 因此,
等於
,
等於
以及
等於
.
邊邊邊全等定理出現在歐幾里得幾何《原本》的第 I 卷,命題 8 中。這裡的證明遵循了歐幾里得最初證明的思路。在最初的證明中,歐幾里得認為頂點 **F** 和 **G** 必須重合,但並沒有說明為什麼。我們使用了這樣的假設:“不同圓心的圓在連線圓心的線段的一側最多有一個交點”。這個假設在平面幾何中是正確的,但不能從歐幾里得最初的公理推匯出來。由於歐幾里得自己需要使用這樣的假設,我們更傾向於給出一個更詳細的證明,儘管多出了一個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