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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幾何/邊邊邊全等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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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幾何
全等 邊邊邊全等定理 邊角邊全等定理

我們將要討論的第一個全等定理是邊邊邊定理。

邊邊邊全等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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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定兩個三角形 使得它們的邊相等,因此

  1. 等於



  2. 等於



  3. 等於



那麼這兩個三角形全等,它們的角也相等。



證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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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證明這個定理,我們需要一個新的公設。這個公設是,可以在平面上移動或翻轉任何形狀,而不會改變它。特別地,可以移動三角形而不改變它的邊或角。請注意,這個公設在平面幾何中是成立的,但在一般情況下不成立。如果考慮球體上的幾何,這個公設就不再成立了。


給定這個公設,我們將展示如何將一個三角形移動到另一個三角形的位置,並表明它們重合。因此,這兩個三角形是相等的。

  1. 複製線段 到點 D
  2. 畫圓
  3. 和 線段 相交於點 E,因此我們有了 的副本,使它與 重合。
  4. 構造一個三角形,以 為底, 為邊,頂點在頂點 F 的同一側。把這個三角形稱為三角形

三角形 全等。


  1. AD 重合。
  2. BE 重合。
  3. 頂點 F 的交點。
  4. 頂點 G 的交點。
  5. 已知 等於 .
  6. 已知 等於 .
  7. 因此, 等於 ,並且 等於
  8. 然而,不同圓心的圓在連線其圓心的線段一側最多隻有一個交點。
  9. 因此,點 GF 重合。
  10. 兩點之間只有一條直線,因此 重合,並且 重合。
  11. 因此, 重合,兩者全等。
  12. 根據公設, 相等,因此全等。
  13. 因此, 全等。
  14. 因此, 等於 等於 以及 等於 .

邊邊邊全等定理出現在歐幾里得幾何《原本》的第 I 卷,命題 8 中。這裡的證明遵循了歐幾里得最初證明的思路。在最初的證明中,歐幾里得認為頂點 **F** 和 **G** 必須重合,但並沒有說明為什麼。我們使用了這樣的假設:“不同圓心的圓在連線圓心的線段的一側最多有一個交點”。這個假設在平面幾何中是正確的,但不能從歐幾里得最初的公理推匯出來。由於歐幾里得自己需要使用這樣的假設,我們更傾向於給出一個更詳細的證明,儘管多出了一個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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