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製作松木賽車/規則
外觀
< 如何製作松木賽車
(從 如何製作松木賽車/汽車製造規則 重定向)沒有一套統一的松木賽車規則;每個小隊、地區或委員會都可以自由設定自己的規則。 [1] 然而,汽車製造規則已出現在一些 美國童子軍 出版物中。許多規則,例如尺寸、重量、軸承、襯套和彈簧,幾乎所有松木賽車的規則都一樣。例如
- 幹潤滑劑
- 許多規則集只指定幹潤滑劑,有些只允許石墨和特氟龍。其他規則允許使用液體潤滑劑,只要在比賽時不溼即可。
- 軸修改
- 有些規則禁止軸槽和斜面。大多數禁止使用非美國童子軍軸(例如鍍鎳)。
- 輪子修改
- 有些規則禁止使用輕型輪子。這通常是措辭為禁止去除“大量物質”並要求車輪內側字樣可見。有些規則禁止輪錐形或除了輕微打磨以外的修改。更詳細的規則禁止使用窄輪或那些有一個(V 形胎面)或兩個(H 形胎面)凸起的胎面區域的輪子。
- 輪子安裝
- 輪子安裝規則有三個級別:1)無限制,2)原始軸距尺寸,3)原始軸距和軸槽(沒有新孔)。在某些情況下,可能禁止使用凸起的輪子修改。
- 售後市場零件
- 大多數規則(例如,上面提到的美國童子軍規則)並不排除使用售後市場零件,只要它們來自美國童子軍套件。例如,只要零件來自美國童子軍套件,車床加工的輪子或帶槽的軸是可接受的。有些規則明確禁止這種替換,儘管執行起來可能很困難。
- 現成的賽車
- 通常認為,即使現成的賽車沒有違反規定,但它們也違背了松木賽車的精神,這些規定指定了賽車應由小童子軍主要建造。然而,在 eBay 和其他網站上可以找到使用美國童子軍套件製造的現成賽車。 [2] [3] [4]

大獎賽松木賽車套件(美國童子軍套件 17006)中附帶的規則被稱為“盒子裡面的規則”。 [5]
- 汽車規格:寬度:- 2-3/4 英寸;長度 - 7 英寸;重量 - 不超過 5 盎司;輪距 - 1-3/4 英寸
- 賽車必須是在當年(舉行比賽的年份)製造的 - 不能使用往年的賽車 - 由小隊提供的松木賽車套件
- 禁止使用軸承、墊圈和襯套。
- 賽車不得使用彈簧。
- 只允許使用官方小童子軍大獎賽松木賽車輪子和軸。
- 只允許使用幹潤滑劑。
- 細節,例如方向盤和駕駛員是允許的,只要這些細節不超過最大長度、寬度和重量規格。
- 賽車必須是自由滾動的,沒有啟動裝置。
- 每輛賽車必須經過官方檢查委員會的檢查才能參賽。
- 如果在登記時,賽車未透過檢查,將通知車主失敗的原因,並在官方稱重時間內給車主時間進行調整。
- 在最終批准後,賽車將不再進行重新檢查,除非賽車在搬運或比賽中損壞。

來自“小童子軍領導者指南”(美國童子軍編號 33832)的汽車製造規則。

來自“小童子軍大獎賽松木賽車指南”(美國童子軍編號 33721)的松木賽車示例製造規則。
- 賽車必須是在當年(舉行比賽的年份)製造的。
- 賽車的寬度不得超過 2-1/4 英寸。
- 賽車的長度不得超過 7 英寸。
- 賽車的重量不得超過 5 盎司。
- 軸、輪子,和車身木材應與套件中提供的相同。
- 禁止使用軸承、墊圈和襯套。
- 賽車不得使用任何型別的彈簧。
- 任何新增的細節必須在長度、寬度和重量限制內。
- 汽車必須是自由滑動的,沒有啟動裝置。
- 不允許在汽車中使用任何型別的鬆散材料(例如鉛彈)。
- 官方編號必須在汽車的兩側清晰標明或可見。

Wotamalo 地區關於汽車建造的規則部分[6]。
- 材料:本次比賽的賽車應使用 Scout Service Center [舉辦比賽的地區] 出售的官方 Grand Prix 松木賽車套件(以下簡稱套件)中的零件組裝。套件中的材料可以補充,但不能替換。
- 重量:賽車的總重量不得超過 5 盎司(總重量),重量將在比賽日檢查時使用官方秤進行測定。
- 車輪和車軸:賽車應使用套件中的車輪滾動。車輪應繞套件中的軸釘旋轉。軸釘應牢固地固定在汽車車身木材上。軸的尺寸不得大幅改變。軸頭的外表面(非接觸表面)不得大幅改變,例如,透過拋光。裁判必須明顯地看到使用了套件中的車輪和釘子。
- 尺寸:賽車的長度不得超過 7 英寸,寬度不得超過 2 3/4(2.75)英寸,高度不得超過 3 英寸,尺寸將在比賽日檢查時使用官方量規進行測定。(建議底部的間隙至少為 3/8(0.375)英寸,車輪之間的間隙至少為 1 3/4(1.75)英寸,以使賽車能夠在賽道上行駛。足夠的間隙由賽車建造者負責。)
- 配重和附件:可以在賽車上新增配重,配重將被視為賽車的一部分,用於所有測量。 “配重”是指賽車上的任何不是套件提供的材料。所有配重必須牢固地固定在賽車上,例如,透過永久性膠水、釘子或螺釘,但不能透過“粘性物質”,例如膠帶或粘合噴霧。配重應為被動式,即不可移動、非磁性、非電力、非粘性等。
- 車輪:車輪的處理(輪轂和胎面平滑和拋光)不得導致大量物質的去除,也不能使胎面(與賽道接觸)的寬度小於原始套件車輪的寬度。車輪胎面的表面必須是圓柱形的。車輪上必須保持“官方 B.S.A. 美國製造”字樣和其他字樣,並且檢查員必須能夠清楚地看到這些字樣。車輪表面上的一些原始“胎面印記”必須保持完好,即檢查員必須能夠看到這些印記。
- 不可接受的結構:以下物品不能與車輪或車軸一起使用:輪轂蓋、墊圈、襯套、套筒、軸承。
- 重力驅動:賽車的結構或處理方式不能使賽道的啟動機制對賽車產生衝力。(例如,此規定禁止在賽車前部使用粘性物質和可能卡住啟動銷的突出部分的賽車。)
- 潤滑劑:潤滑劑在檢查和比賽時必須是乾燥的。
- 準備:整個賽車必須在啟動銷後方準備就緒。
- 車身:賽車車身不能有任何活動部件。

來自虛擬小童子軍領袖手冊,這些規則是 Watamalo 規則的更嚴格版本。
- 材料:本次比賽的賽車應使用 Scout Service Center [舉辦比賽的地區] 出售的官方 Grand Prix 松木賽車套件(以下簡稱套件)中的零件組裝。套件中的材料可以補充,但不能替換。
- 重量:賽車的總重量不得超過 5 盎司(總重量),重量將在比賽前的登記時使用官方秤進行測定。注意:官方秤將從 1 月 4 日開始在 Palmer 學校辦公室提供,直到登記截止。
- 車輪和車軸:賽車應使用套件中的車輪滾動。車輪應繞套件中的軸釘旋轉。軸釘應牢固地固定在汽車車身木材上,並且必須放置在提供的木塊中原始的“軸槽”中。裁判必須明顯地看到使用了槽、車輪和套件中的釘子。
- 尺寸:賽車的長度不得超過 7 英寸,寬度不得超過 2-3/4(2.75)英寸,尺寸將在登記和檢查時使用官方量規進行測定。建議底部的間隙至少為 3/8(0.375)英寸,車輪之間的間隙至少為 1-3/4(1.75)英寸,以使賽車能夠在賽道上行駛。足夠的間隙由賽車建造者負責。
- 配重和附件:可以在賽車上新增配重,配重將被視為賽車的一部分,用於所有測量。 “配重”是指賽車上的任何不是套件提供的材料。所有配重必須牢固地固定在賽車上,例如,透過永久性膠水、釘子或螺釘,但不能透過“粘性物質”,例如膠帶或粘合噴霧。配重應為被動式,即不可移動、非磁性、非電力、非粘性等。
- 車輪處理:車輪的處理(輪轂和胎面平滑和拋光)不得導致大量物質的去除,也不能使車輪寬度小於原始套件車輪的寬度。車輪表面上的一些原始“胎面印記”必須保持完好,即檢查員必須能夠看到這些印記。車輪不能加工成斜面,並且與賽道接觸的車輪表面的部分必須與車軸平行。
- 不可接受的結構:以下物品不能與車輪或車軸一起使用:輪轂蓋、墊圈、襯套、套筒、軸承。
- 重力驅動:賽車的結構或處理方式不能使賽道的啟動機制對賽車產生衝力。(例如,此規定禁止在賽車前部使用粘性物質和可能卡住啟動銷的突出部分的賽車。)
- 潤滑劑:只允許使用幹潤滑劑,例如石墨或粉末狀聚四氟乙烯“白色潤滑劑”來潤滑車輪。潤滑劑不能弄髒賽道。比賽時將設立一個潤滑臺。為了公平起見,每位選手在第一輪比賽開始之前只能潤滑一次,在半決賽和決賽的第一場比賽開始之前再潤滑一次。

通用規則的應用 規則 是 否 必須使用 BSA 套件 B、H、P、W、2 必須使用隊伍提供的套件 W、2 B、H、P 必須使用原始的軸槽 2 B、H、P、W 必須使用原始的軸距 2 B、H、P、W 允許車輪圓錐化 B、H、P、W、2 允許使用輕型車輪 B、H、P W、2 允許使用 V 型和 H 型胎面車輪 B、H、P W、2 允許車軸斜面/錐形處理 B、H、P、W、2 允許車軸槽 B、H、P、W、2 允許使用溼潤滑劑 W B、H、P、2
- B = 盒子裡的規則
- H = 指南
- P = 松木賽車指南
- W = Wotamalo 規則
- 2 = 215 隊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