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列出了本華夏公益教科書涵蓋的所有定理。每個定理的格式與本華夏公益教科書中其他定理不同,而是以嚴格的“如果-則”陳述的形式寫成,沒有任何給定的陳述或解釋。雖然這使每個定理比簡單地複製貼上每個證明要短得多,也更容易放在一頁紙上,但你不會獲得瞭解證明是如何構建的,以及大多數這些定理的上下文(當你不瞭解每個變數代表什麼時,這可能不好)。
請注意以下幾點
- 這裡的定理沒有明確定義任何詞語——請查詢相鄰或嵌入的連結以瞭解它們。
- 出於可搜尋性的原因,本頁還包括屬性列表。
並且永遠記住,邏輯條件語句預設情況下**不允許**逆命題!
定理根據統一的“如果”陳述劃分成不同的表格。每個圖表應該像一張地圖,告訴你你的證明可以在哪裡有效地進行。表格分為三行:參考、如果和則。第一行專門為讀者提供有關所討論定理的一些背景資訊。它通常是定理的名稱、定理的直接用途或不存在。第二行是定理之間有效轉換所需要的條件。第三行是你現在可以有效地斷言為真的東西,而不必擔心出現矛盾或無效的陳述。
如果你在該頁面上遇到任何編號列表,這意味著預設情況下所有條件都必須滿足。換句話說,假設該列表中的所有內容都在 AND 條件下工作,除非另有說明。
將使用任何和所有正常的命名約定。例如,ƒ 預設情況下指的是一個函式——除非另有說明。如果必須根據上下文推斷某些變數名,這就會變得很重要。例如,積分的“函式”L 和 U 實際上分別代表下限和上限,並不一定是您習慣的函式(因此不要將函式定理應用於它們!)
公理,在邏輯上,本質上是無需“如果”陳述的證明。因此,以下列表只包含本質上是“則”陳述的內容,可以自由使用。
本華夏公益教科書的公理列表
| 參考 |
公理 |
| 結合律 |
|
| 交換律 |
|
| 單位元律 |
|
| 逆元律 |
|
| 結合律 |
|
| 交換律 |
|
| 單位元律 |
|
| 逆元律 |
|
| 分配律 |
|
| "等式定律" |
|
代數定理和屬性列表
| 如果 |
則 |
| a = b |
f(a) = f(b) |
| a = b |
f-1(a) = f-1(b) |
函式定理和屬性列表
| 如果 |
則 |
| 函式 ƒ 是一個常數函式 |
|
|
| 函式 ƒ = x |
|
| 函式 ƒ 是一個有理函式 |
|
| 函式 ƒ 在某個區間 I 上是 凸 的 |
函式 -ƒ 在某個區間 I 上是 凹 的 |
| 函式 ƒ 在某個區間 I 上是 凹 的 |
函式 -ƒ 在某個區間 I 上是 凸 的 |
該函式在 [a,b] 上有界,且 ![{\displaystyle {\begin{aligned}&\sup {\{L(f,{\mathcal {P}})\,:\,{\mathcal {P}}{\text{ a partition of }}[a,b]\}}\\=&\inf {\{U(f,{\mathcal {P}})\,:\,{\mathcal {P}}{\text{ a partition of }}[a,b]\}}\end{aligned}}}](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54c833f66df71ec39ae12277e350f353354761c4) |
該函式在 [a,b] 上是 可積 的 |
該函式在 [a,b] 上有界,且  |
極限定理和性質列表
| 如果 |
則 |
| 函式 ƒ 在 極限 處有定義 |
|
| 函式 ƒ 在極限處有定義且不為 0 |
|
| 函式 ƒ 和函式 g 在極限處有定義 |
|
|
|
函式 ƒ 和函式 g 在極限處有定義,且- 函式 g 不為 0
- g 的極限不為 0
|
|
| 函式 ƒ 在 c 處有定義的極限 |
該極限是唯一的 |
連續性定理和性質列表
| 如果 |
則 |
| 函式 ƒ 在 c 處是 連續 的 |
|
| 函式 ƒ 在 c 處是連續的,且不為 0 |
|
| 函式 ƒ 和 g 在 c 處連續 |
|
|
|
函式 ƒ 和 g 在- c 處連續
- g(c) ≠ 0
|
|
| 函式 g 在 c 處連續,函式 ƒ 在 g(c) 處連續 |
|
| 函式 ƒ 在 [a,b] 上連續,並且存在兩個數字 a 和 b 使得 a < b |
使得  |
| 函式 ƒ 在區間 [a,b] 上有界 |
函式 ƒ 在- [a,b] 上連續
- M 是 ƒ 在區間 [a,b] 上的上界
- m 是 ƒ 在區間 [a,b] 上的下界
|
使得 並且 . |
| 函式 ƒ 在 [a,b] 上連續 |
ƒ 在 [a,b] 上可積 |
導數定理和性質列表
| 參考 |
如果 |
則 |
| 連續性的推論
|
函式 ƒ 在 x 處可微 |
函式 ƒ 在 x 處連續 |
| 證明“泛函分析”的定理
|
函式 ƒ 在- (a, b) 上定義
- 在 x 處可微
- x 是最大值或最小值點
|
它在 x 處的導數等於 0 |
| 羅爾定理
|
函式 ƒ 在- [a,b] 上連續
- 在 (a,b) 上可微
- f(a)=f(b)
|
使得  |
| 均值定理
|
函式 ƒ 在- [a,b] 上連續
- 在 (a,b) 上可微
|
使得  |
| 柯西均值定理
|
函式 和 在- 區間
上連續
- 在 (a,b) 上可微
- 是除法的有效運算元
|
使得 . |
| 證明"函式分析"的定理
|
函式 ƒ 在某個區間 I 上有一階導數為正 |
ƒ 在區間 I 上也必須是遞增的 |
| 函式 ƒ 在某個區間 I 上有一階導數為負 |
ƒ 在區間 I 上也必須是遞減的 |
函式 ƒ 有- 在某個 x 處一階導數值為 0。
- 在某個 x 處二階導數值為正。
|
ƒ(x) 是一個區域性最小值 |
函式 ƒ 有- 在某個 x 處一階導數值為 0。
- 在某個 x 處二階導數值為負。
|
ƒ(x) 是一個區域性最大值 |
| 證明直覺的定理
|
在某個點 (x, ƒ(x)) 處的切線位於凸/凹區域之間。 |
只要函式是凹的,直線就會大於函式。如果函式是凸的,直線就會小於函式。 |
積分定理和性質列表
| 如果 |
則 |
| 函式 ƒ 在 [a,b] 上可積,且 a < c < b |
ƒ 在 [a,c] 上可積,且 ƒ 在 [c,b] 上可積 |
| ƒ 在 [a,c] 上可積,且 ƒ 在 [c,b] 上可積 |
函式 ƒ 在 [a,b] 上可積 |
| ƒ + g 在 [a,b] 上可積 |
|
| ƒ 在 [a,b] 上可積 |
對於所有 使得  |
|
| ƒ 在 [a,b] 上連續,且 ƒ 是某個函式 g 的導數 |
|
| ƒ 在 [a,b] 上可積,並且 ƒ 是某個函式 g 的導數。 |
| ƒ 在 c 處連續,其中 c 在區間 [a,b] 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