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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所得稅/商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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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所得稅
介紹
收入
收益和損失
資本收益
商業扣除
個人扣除
納稅義務
稅收抵免

企業對他們的利潤繳納所得稅,無論是大型公司還是個體戶。這是透過從總收入(從商業的角度來看是收入)中扣除貿易和業務費用來實現的,以找到調整後的總收入。

貿易和業務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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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和業務扣除由 《國稅法》第 162 條提供,但該條並未定義“貿易”和“業務”這兩個術語。目前的定義是由最高法院在Commr. v. Groetzinger, 480 U.S. 23 (1987) 中的裁決提供的。

要從事貿易或業務,納稅人必須持續且定期地參與該活動。納稅人從事該活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收入或利潤。

"持續和定期"的要求將貿易和業務扣除與利潤尋求扣除區分開來,後者由 《國稅法》第 212 條提供。利潤尋求扣除可以針對任何為了收入或利潤而從事的活動提出,無論納稅人是否積極參與。這兩類之間的關鍵區別在於,利潤尋求扣除是在線以下,這意味著它們針對調整後的總收入,而貿易和業務扣除是在線以上,這意味著它們針對總收入。利潤尋求費用也必須逐項列出,這將在本文後面詳細說明,但在實踐中意味著它們可能並不總是對納稅人有利。另一方面,貿易和業務扣除始終適用於納稅人的收入,假設納稅人有收入可扣除。

"普通和必要"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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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可扣除,《國稅法》第 162(a) 條要求貿易和業務費用是"普通和必要"的。與"貿易或業務"一樣,"普通和必要"這個短語也沒有在法律中定義。最高法院也未能為該術語提供定義。

很明顯,普通和必要的商業費用不包括個人費用資本支出。一些法院進一步指出,奇怪或任意的費用也不可扣除。

商業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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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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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與資產相關的費用被歸類為資本支出,並且不能作為商業費用扣除。相反,資本支出為購買的資產提供基礎,並且該基礎會減少出售資產時實現的收入金額。

通常,任何建立增加價值的支出,用於將持有超過一年的資產被視為資本支出。這不是一個嚴格的規則:與業務相關的次要資產,例如供應品、材料、傢俱和書籍,可以在購買時直接扣除。但所有重要的長期持有資產都必須視為資本支出。

資本支出也可能需要用於與資產收購相關的費用。這是由最高法院在INDOPCO v. Commr., 503 U.S. 79 (1992) 中的意見確立的,該意見認為企業收購的法律和諮詢費用被視為資本支出。美國國稅局後來制定了所謂的“INDOPCO 規定”,要求對用於收購、建立或增強無形資產的支出進行資本化,以及對所有與這些活動相關的支出進行資本化。

對房產的改善屬於資本支出,會影響基礎。對房產的修理屬於正常的商業費用,不會影響基礎。

由於資本化會影響相關資產的基礎,因此將費用歸類為資本支出不會消除該費用的所有稅收利益:資本化將稅收利益“轉移”到未來,以便在出售資產時將其作為收益或損失的一部分予以確認。

成本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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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資產的使用壽命有限:它們被稱為消耗性資產,因為它們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貶值。機械和建築物就是消耗性資產的例子。另一方面,藝術品和土地不是消耗性資產,因為它們的值通常會保持不變或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上升。消耗性資產上的資本支出會導致一種稱為成本回收的扣除。

折舊是消耗性資產成本回收的典型形式。它提供了一個系統,可以在固定期限內逐步扣除資產的成本。除了作為商業扣除之外,折舊還會從資產的基礎中扣除。這意味著,完全折舊的資產的基礎為零。

自 1981 年以來,折舊的主要方法一直是加速成本回收。1986 年之後投入使用的財產根據美國國稅局確定的“中點壽命”進行修正加速成本回收制 (MACRS) 折舊,而 1981 年至 1986 年間投入使用的財產則根據 MACRS 的前身加速成本回收制 (ACRS) 進行折舊。

根據 MACRS,每項資產都會根據其由美國國稅局確定的“中點壽命”獲得一個回收期限。各種形式的個人財產的回收期限為 3 年、5 年、7 年、10 年、15 年和 20 年,住宅建築物的回收期限為 27.5 年,非住宅建築物的回收期限為 39 年。

折舊總是從每年的中點開始和結束。例如,一個 10 年的資產在購買當年獲得半年的折舊,然後正常折舊,直到第 11 年,此時它獲得另一個半年的折舊(應該等於其剩餘的基礎)。此半年規則旨在防止納稅人在當年年底購買資產時獲得過多的利益。

有兩種方法可以計算實際折舊。直線法對房地產是強制性的,但可以自願應用於任何可折舊的資產。根據直線法,每年扣除資產基礎的相同百分比。因此,一個基礎為 100,000 美元的 10 年資產在第一年的扣除額為 5,000 美元,從第 2 年到第 10 年的每年扣除額為 10,000 美元,第 11 年的扣除額為 5,000 美元。

其他資產使用遞減餘額法,該方法在初始年份提供更高的折舊,但在後期年份提供更低的折舊。15 年和 20 年的資產使用 150% 遞減餘額,而其他資產使用 200%(雙倍)遞減餘額。

費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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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法》第 179 條允許對一定數量的機器裝置進行"費用化",即立即扣除。費用化可以在折舊之前進行,也可以應用於資產的基礎,然後剩餘部分可以正常折舊。

《國稅法》第 179 條對許多無形資產做出了單獨的成本回收規定,包括不競爭協議、特許經營權、商譽、政府許可證和商標。此類資產可以在 15 年內攤銷。如果納稅人能夠證明其他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有限,則可以對其進行攤銷。

折耗本質上是對自然資源的折舊。它適用於採礦和木材業務,這些業務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降低土地價值。

槓桿式避稅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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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使用槓桿式避稅工具嗎?

從 1960 年代中期到 1980 年代中期,許多投資者利用成本回收來建立**槓桿式避稅工具**,這些投資透過產生傳遞給投資者的高成本回收抵扣來提供高回報率。典型的避稅工具是透過“無追索權債務”融資的房地產——抵押在房產上的貸款,例如抵押貸款。投資者會支付一小部分購買價格,然後每年進行成本回收抵扣,直到房產完全折舊。通常,他們會在幾年內以較低的稅款形式收回投資。

國會最終制定了兩個規則來阻止槓桿式避稅工具。**風險限制**於 1976 年的稅收改革法案中透過,規定納稅人的可抵扣損失不得超過納稅人實際“承擔風險”的金額。該限制適用於所有商業和投資活動,**除了**房地產。

國會於 1986 年的稅收改革法案中增加了**被動活動損失限制**。該規則在第 469 條中進行編纂,規定被動業務活動的抵扣不能用於抵消其他來源的收入。該規則本質上迫使納稅人將其“被動”業務活動與其個人和“主動”業務活動分開,並且僅將被動業務損失應用於被動業務收入。

被排除的商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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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2 條規定了幾種型別的商業費用,由於“公共政策”原因,這些費用不可抵扣。

根據第 162(f) 條,違法行為的罰款和處罰不可抵扣。該規則包括各種民事和刑事處罰,以及類似的私人支付,例如和解和賠償。

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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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說費用根據第 162(e) 條不可抵扣,該條禁止抵扣影響立法、政治運動、公投和行政決定的費用。

賄賂也不可作為商業費用抵扣。第 162(c) 條明確禁止企業抵扣向政府官員的非法賄賂,儘管如果根據《反海外腐敗法》允許向外國官員行賄,則可以抵扣。

黃金降落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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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0G 條禁止抵扣“超額降落傘支付”,定義為在公司所有權或控制權發生變更時支付給高管的款項,當此類款項超過高管過去五年平均年薪的三倍時。

毒品販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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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0E 條禁止抵扣非法毒品販運中發生的商業費用。

商業與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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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型別的商業費用可以被解釋為同時具有商業和個人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它們的扣除額通常會受到限制。

家庭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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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0A 條通常不允許家庭辦公室的商業費用扣除,但也有一些例外。如果家庭辦公室是納稅人主要經營場所的專用區域,或納稅人的客戶用來與納稅人會面或交易的場所,則該辦公室可以抵扣。

如果家庭辦公室符合這些例外情況之一,則其在房屋總費用中的比例可以作為商業費用抵扣。例如,如果辦公室占房屋面積的 20%,則 20% 的水電費和保險費可以抵扣。

旅行、膳食和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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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 162(a)(2) 條,當納稅人“不在家”時,商業旅行,包括住宿、交通和膳食,可以抵扣。“家”是指納稅人的主要經營場所,因此該規則不允許抵扣**通勤**費用。如果納稅人沒有此類經營場所,他們的“家”就是他們的住所。

只要納稅人整晚不在家,交通、住宿和膳食就可以抵扣。對於不需要過夜的旅行,只要不是納稅人住所與其主要經營場所之間的通勤費用,交通費用就可以抵扣。例如,醫生可以抵扣在醫院和診所之間旅行的費用,但不能抵扣在住所和醫院或住所和診所之間旅行的費用。稅收規則 90-23,1990-1 C.B. 28。

但是,對員工可以報銷和抵扣的費用有很多限制。大多數這些限制都可以在第 274 條中找到,該條規定以下內容不可抵扣

  • 高於票面價值購買的機票(只能按票面價值抵扣)。
  • 包廂票(只能抵扣等同於包廂座位價格的金額)。
  • 豪華水上旅行。

與納稅人經營無關的娛樂費用一般不可抵扣,娛樂設施(例如體育和社交俱樂部)的運營和會員費用也不可抵扣。但是,如果這些費用是作為員工薪酬提供,或對公眾開放,則**可以**抵扣。

根據第 274(n) 條,僱主提供給員工的膳食和娛樂費用只能抵扣其成本的 50%。如果膳食被視為微不足道的福利,或者提供給受聯邦工時限制的運輸工人(例如機組人員和長途汽車司機),則該限制不適用。

車輛、電腦和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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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0F 條涉及車輛、電腦和手機,這三種類型的財產通常由企業提供給其員工,或由個體經營者用於其業務。除非這些物品超過 50% 的使用用於商業目的,否則它們不能按照通常的加速制度進行折舊。員工的使用必須為了僱主的方便,並且作為僱傭條件才能算作商業用途。“營利性”使用也不算作商業用途。

**汽車**受其他規則的約束,這些規則極大地減緩了它們的折舊速度。但是,卡車、貨車、救護車、靈車以及所有超過 6,000 磅的車輛都不算作此規則中的“汽車”。這意味著,雖然勞斯萊斯必須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進行折舊,但悍馬可以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進行折舊。

商業制服只有在不適合在工作以外的場合穿著時才可抵稅。這導致了一些看似武斷的區分。例如,軍裝的成本在可以下班後穿著時是不能抵稅的。另一方面,軍用工作服不能下班後穿著,因此軍用工作服的成本是可抵稅的。同樣的邏輯,表演者可以抵扣在舞臺上穿著的獨特禮服的成本;律師不能抵扣西裝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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