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SS 開放內容/政策影響
目前,關於開放內容尚無官方政策。原因之一是開放內容主要在私人合同領域內運作,並且很大程度上是自願的。另一方面,在全球版權法改革方面已經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在獲取學習材料方面,有人認為政府應該確保他們在《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框架[66]內使用最大靈活度,以確保國家版權法具有足夠的獲取條款。在更大的全球框架內,還有一些類似的運動,例如“獲取知識”(A2K)條約程序,它將自身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發展議程聯絡在一起。
| 《獲取知識》(A2K)條約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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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取知識已成為版權辯論中的一個關鍵術語,而且越來越多的 人正在使用這個詞語作為一種手段來抵消更嚴格的版權法對人們獲取知識能力的影響。消費者技術專案(CPTech)於 2005 年釋出了關於 A2K 的條約草案。該條約的目標是保護和增強[擴充套件]對知識的獲取,並促進技術向發展中國家的轉讓。它旨在為其他國際協議(如 TRIPS 協議)提供平衡,並制度化更廣泛的版權法例外和限制框架。 |
需要解決的挑戰之一是,在開放內容運動中可以將政策問題置於何種基礎上。這個問題的重要性源於開放內容運動在處理現有版權內容以及可能在未來產生的基於公共資金的內容(例如)方面的侷限性。
關於第一個問題,在開放內容框架內可能無法做太多,而其中一些問題最好透過版權改革的綜合策略以及國家權利資訊法(無論存在與否)的使用來解決。然而,關於第二個問題,可能存在一些有趣的可能性。要求公共智慧財產權提供公共資金當然不是一個新問題,但可以與開放內容運動的規範目標相結合。此外,開放內容運動在特定領域的成功可以成為加強以下主張的基礎,即開放內容與更廣泛的資訊和知識獲取之間存在直接聯絡。
雖然許多發展中國家的總體政策框架針對千年發展目標等發展目標,但它們往往無法將這些政策與研究傳播問題聯絡起來。透過在大學系統和政府研究中遵循強大的版權模式,它們最終沒有實現更廣泛傳播和更容易獲取的目標。
政策制定者需要考慮的一些關鍵領域包括
- 制定開放內容政策,以實現對公共資助研究的獲取;
- 獲取研究資料等主要材料;
- 對開放獲取和內容庫的資金、技術和其他支援;以及
- 支援基於開放內容資源的出版物。
這一運動可以與現有的運動和政策改革努力找到許多協同作用,包括開放獲取運動。可以向大學、公共資助研究以及部分針對特定用途的私人內容(包括視障人士的獲取等)提出具體要求。至少,政策干預應針對傳統出版物將材料轉換為確保免費獲取或至少在享有獨家出版權幾個月後轉換為開放內容。還應努力整合各種政策內容,例如,研究與發展一方面,教育部門另一方面。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問題不僅在於政府政策,還在於教育機構,這些機構完全或部分由公共資金支援。這種批評也適用於由公共資金支援的資助機構和非政府組織。換句話說,所有公共機構都需要認真、迫切地審查其產生的知識的公共可用性以及進一步傳播的最有效策略。出於在本電子入門手冊中已經概述的原因,它們轉向開放內容/開放獲取正規化將具有巨大的意義。
政策制定者應考慮的另一個關鍵領域是分發和傳播問題。在關於如何使資訊更易獲取的辯論中,分發問題往往被忽視。雖然開放內容使資訊更自由地獲取,並且沒有通常存在的限制,但它不能自動解決分發問題。政策制定者將從考慮有效的分發和傳播策略中受益,以補充開放內容的有效性。
話雖如此,但也許重要的是認識到,開放內容運動的最大優勢和最大劣勢可能仍然來自其對自願社群的吸引力,該社群致力於一種替代的道德正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