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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公益教科書:媒體

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書籍,為開放世界

本策略解釋了我們對華夏公益教科書上使用的媒體檔案的要求,包括圖片、音訊和影片剪輯。不符合這些要求的媒體檔案可能會被刪除,如刪除策略中所述。

華夏公益教科書上的教科書在知識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許可華夏公益教科書: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的條款下雙重授權,以便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使用、修改和重新發布我們的書籍,無論是免費還是盈利。包含在我們的書籍中的媒體檔案通常在類似的條款下獲得許可,使用自由許可證,或者它們將處於公有領域。在遵守本策略條款的情況下,也允許有限度地使用非自由媒體

自由許可或公有領域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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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許可或公有領域媒體必須上傳維基共享資源,維基媒體的共享媒體庫。維基共享資源限制了可以上傳的檔案範圍。它們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每個檔案

自由許可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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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認版權的國家,大多數創作作品會自動受到版權保護。通常,作品的創作者保留對作品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利保留”),除非創作者將其版權授予或轉讓給他人。這可能透過合同或其他形式的許可發生。

自由許可是一種許可證,版權持有者在其中授予每個人使用、修改、重新發布和建立其受版權保護作品的衍生作品的權利,以用於商業或非商業用途。一些自由許可證可能對這些權利施加額外的條件,例如要求所有衍生作品使用相同許可證或相容許可證,包括所有版權持有者的姓名,並且不能使用版權持有者的姓名作為賣點。

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的媒體檔案必須包含在自由許可證下

  1. 一個合適的自由許可模板
  2. 所有資訊,如版權持有者的姓名和原始來源,這些資訊是相應自由許可證要求的。

如果您希望在華夏公益教科書上的書中使用自己創作的媒體或圖片,您可以使用任何自由許可證,例如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知識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許可。您也可以選擇在多個自由許可證下對您的作品進行雙重授權。在可能的情況下,雙重授權是首選方法,因為它為媒體使用者提供了最大的自由。維基共享資源在維基共享資源:許可中提供了更多資訊。

除非策略另有規定,自由許可證必須允許以下四項自由

  1. 使用作品並享受使用它帶來的益處的自由
  2. 研究作品並應用從中學到的知識的自由
  3. 製作和重新發布資訊的全部或部分副本或表達方式的自由
  4. 進行更改和改進,併發布衍生作品的自由

這些自由不得受到限制,試圖限制圖片或媒體檔案的這些自由是立即刪除該檔案的理由。

公有領域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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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領域作品通常在版權法下幾乎沒有或根本沒有保護,或者不符合版權保護條件。作品可以置於公有領域,或者透過法律的適用而成為公有領域。一些國家可能會限制對公有領域作品的使用,或者根本不承認公有領域作品。

如果媒體可以被任何人免費使用、修改和重新發布,用於商業或非商業用途,而沒有任何限制或限制,那麼就可以使用公有領域媒體檔案。

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的公有領域媒體檔案必須

  1. 美國和作品來源國(如果不同)的兩國中都處於公有領域
  2. 包含一個合適的公有領域模板
  3. 包含作者資訊

如果您不是作者,您還必須包括

  1. 一個可信的連結,指向可以獲取媒體檔案並可以輕鬆驗證其處於公有領域的位置。
  2. 作品首次創作或首次釋出的日期。

公有領域媒體的示例

非自由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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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由媒體包括所有受版權保護的圖片、音訊和影片剪輯以及其他缺少自由許可證的媒體檔案。通常,它們是未經版權所有者許可使用的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出於這個原因,它們必須本地上傳到華夏公益教科書,因為禁止將非自由媒體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有關本地上傳的非自由媒體的示例,請參見分類:非自由檔案

媒體的本地上傳使用特殊:上傳頁面,但這僅供上傳者管理員使用。其他使用者應在華夏公益教科書:匯入請求中請求上傳,或者在華夏公益教科書:許可權請求中請求使用者許可權。

非自由媒體只能在遵守本策略的嚴格條款的情況下使用。如果您不確定如何使用非自由媒體,請在協助閱覽室中諮詢。關於非自由媒體的本策略是在免責條款政策(EDP)中制定的,該政策尊重維基媒體基金會許可政策決議(2007 年 3 月 23 日)[1]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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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了支援華夏公益教科書的使命,即為所有使用者在所有媒體上無限地分發、修改和使用,持續生產免費內容
  • 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法律風險,透過限制非自由媒體的數量,並使用比合理使用條款中所述的美國版權法更嚴格的標準。
  • 為了促進謹慎使用非自由媒體以支援高質量書籍的開發。

在華夏公益教科書中使用非自由媒體沒有自動權利。它們只能在滿足以下所有10項標準時在華夏公益教科書中使用。

  1. 沒有免費的等效物。 僅當沒有可用的免費許可等效物時,才使用非自由媒體,該等效物可以達到相同的教育目的。
  2. 尊重商業機會。 非自由媒體的使用方式不能取代原始版權材料的原始市場角色。
  3. 最小限度的使用
    (a) 最少數量的專案。 如果一個專案可以傳達等效的重要資訊,則不應使用多個非自由媒體專案。
    (b) 使用範圍最小。 如果一部分足夠,則不應使用整個作品。對於媒體,應一般使用較低而不是較高的解析度和保真度或位元率。媒體的解析度通常不應高於 800 x 600 畫素或 0.5 兆畫素[2] 然而,這不是絕對的,上傳更高解析度的媒體可能需要合理的理由。裁剪媒體可能有助於降低解析度。
  4. 先前出版。 非自由媒體必須取自版權持有人在華夏公益教科書之外出版或公開展示的作品(或經版權持有人許可);或者由華夏公益教科書編輯建立的此類作品的衍生作品。
  5. 內容標準。 非自由媒體符合所有通用的華夏公益教科書內容標準,並且具有教育性質。
  6. 媒體使用標準。 非自由媒體僅以幫助:檔案中描述的方式使用。
  7. 至少一頁。 非自由媒體至少使用在一頁中。
  8. 語境意義。 僅當非自由媒體的存在能顯著提高讀者對所討論主題的理解,並且省略它會損害這種理解時,才使用非自由媒體。
  9. 位置限制。 非自由媒體僅允許出現在主名稱空間、維基少年名稱空間和食譜名稱空間的頁面中。名稱空間。要防止影像類別顯示縮圖,請在其中新增__NOGALLERY__。媒體應連結,而不是內聯,從討論頁面連結,當它們是討論的主題時。
  10. 媒體描述頁面。 媒體描述頁面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a) 應使用適當的非自由使用模板,並填寫以下資訊。
    (b) 當前版權持有人是誰,版權日期是什麼,以及原始版權材料來源的標識。儘可能列出所有已知的藝術家和出版商。
    (c) 易於識別的理由,說明為什麼每個非自由使用媒體例項都需要使用非自由使用媒體。
  • 對於某些(而非所有)使用例項具有有效非自由使用理由的檔案將不會被刪除。相反,應從缺乏非自由使用理由的頁面中刪除該檔案,或者應新增合適的理由。
  • 如果檔案不符合本政策的其他要求,則可以在通知上傳編輯 48 小時後將其刪除。上傳編輯或其他編輯必須提供令人信服的非自由使用辯護,以滿足所有 10 項標準,才能保留該檔案。

另請參閱

[編輯原始碼]
  1. 本政策主要基於英語維基百科政策;頁面維基百科:非自由內容標準維基百科:非自由內容維基百科:非自由使用理由指南維基百科:影像使用政策可能有助於提供上下文。
  2. 800 x 600 畫素的影像相當於 0.48 兆畫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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