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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公益教科書:媒體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世界的開放書籍

本政策解釋了我們對華夏公益教科書中使用的媒體檔案的需求,包括影像、音訊和影片剪輯。不符合這些要求的媒體檔案可能會被刪除,如刪除政策中所述。

華夏公益教科書上的教科書採用知識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許可協議華夏公益教科書: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雙重許可,以便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修改和重新發布我們的書籍,無論是否免費或營利。我們書籍中包含的媒體檔案通常使用類似的條款許可,使用自由許可證,或者它們將屬於公有領域。本政策條款也允許有限使用非自由媒體

自由許可或公有領域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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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許可或公有領域媒體必須上傳維基共享資源,維基媒體的共享媒體庫。維基共享資源限制了可以上傳的檔案範圍。它們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每個檔案

自由許可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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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認版權的國家,大多數創意作品會自動受到版權保護。通常,作品的創作者保留對作品的所有權利(“保留所有權利”),除非創作者將版權贈予或轉讓給其他人。這可以透過合同或其他形式的許可來實現。

自由許可證是一種許可證,其中版權持有人賦予所有人使用、修改、重新發布和建立其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衍生作品的權利,無論出於商業目的還是非商業目的。一些自由許可證可能對這些權利施加額外的條件,例如要求所有衍生作品使用相同的許可證或相容的許可證,包括所有版權持有人的姓名,並且不使用版權持有人的姓名作為銷售點。

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的受自由許可證保護的媒體檔案必須包含

  1. 一個合適的自由許可證模板
  2. 所有資訊,包括版權持有人的姓名和原始來源。

如果您希望在華夏公益教科書的書籍中使用您建立的媒體或影像,您可以使用任何自由許可證,例如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知識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許可證。您也可以選擇以多個自由許可證對您的作品進行雙重許可。在可能的情況下,雙重許可是首選方法,因為它為媒體使用者提供了最大的自由。維基共享資源在維基共享資源:許可證中提供了更多資訊。

除非政策另有說明,自由許可證必須允許以下四項自由

  1. 使用作品並享受使用作品帶來的益處的自由
  2. 學習作品並運用從作品中學到的知識的自由
  3. 製作和重新發布資訊或表達副本的自由,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
  4. 進行更改和改進,以及釋出衍生作品的自由

這些自由不能受到限制,試圖限制影像或媒體檔案的這些自由將成為立即刪除該檔案的理由。

公有領域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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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領域作品通常在版權法下幾乎沒有或根本沒有保護,或者沒有資格獲得版權保護。作品可以被置於公有領域,或者由於法律的適用而成為公有領域。一些國家可能會限制對公有領域作品的使用,或者根本不承認公有領域作品。

如果媒體可以被任何人自由使用、修改和重新發布,無論用於商業目的還是非商業目的,不受任何限制或限制,則可以使用公有領域媒體檔案。

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的公有領域媒體檔案必須

  1. 美國和作品原產國(如果不同)都屬於公有領域
  2. 包含一個合適的公有領域模板
  3. 包含作者資訊

如果您不是作者,您還必須包含

  1. 一個可信的連結,指向可以獲取媒體檔案的位置,並且可以輕鬆驗證該檔案是否屬於公有領域。
  2. 作品首次創作或首次釋出的日期。

公有領域媒體示例

非自由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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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由媒體包括所有受版權保護的影像、音訊和影片剪輯以及其他缺少自由許可證的媒體檔案。通常,它們是未經版權所有者許可而使用的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因此,它們必須本地上傳到華夏公益教科書,因為禁止將非自由媒體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有關本地上傳的非自由媒體的示例,請參見Category:Non-free files

媒體的本地上傳使用Special:Upload頁面,但這僅對上傳者管理員可用。其他使用者應在華夏公益教科書:匯入請求中請求上傳,或者在華夏公益教科書:許可權請求中請求使用者許可權。

非自由媒體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本政策的條款。如果您不確定非自由媒體的使用,請在協助閱覽室中諮詢。本政策中關於非自由媒體的條款是針對維基媒體基金會 2007 年 3 月 23 日的許可政策決議的例外條款政策 (EDP)。[1]

  • 為了支援華夏公益教科書的使命,即為所有使用者在所有媒體中無限制地傳播、修改和應用,製作永久性的免費內容
  • 透過限制非自由媒體的數量,並使用比合理使用條款更窄的定義標準,來最大限度地減少法律風險,該條款適用於美國版權法
  • 為了促進明智地使用非自由媒體來支援高質量書籍的開發。

在書籍或華夏公益教科書的其它地方使用非自由媒體沒有自動權利。它們只有在滿足以下所有10個標準時才能在華夏公益教科書中使用。

  1. 沒有免費的替代品。只有在沒有可用的免費許可的替代品時,才會使用非自由媒體,這些替代品可以達到相同的教育目的。
  2. 尊重商業機會。非自由媒體的使用方式不會取代原始受版權保護材料的原始市場作用。
  3. 最少使用
    (a) 最少數量的專案。如果一個專案可以傳達相同的重要資訊,則不應該使用多個非自由媒體專案。
    (b) 最少的使用範圍。如果一部分就足夠,則不應該使用整個作品。一般來說,應該使用低解析度而不是高解析度,以及保真度或位元率。媒體的解析度一般不應高於800畫素乘600畫素,或0.5 百萬畫素[2] 然而,這並非絕對的,如果有一個合理的理由,可以上傳更高解析度的媒體。 裁剪媒體可以幫助實現更低的解析度。
  4. 以前出版。非自由媒體必須來自一個作品,該作品已在華夏公益教科書之外由版權持有人(或經版權持有人許可)出版或公開展示;或者由華夏公益教科書編輯建立的該作品的衍生作品。
  5. 內容標準。非自由媒體符合所有通用的華夏公益教科書內容標準,並且具有教育意義。
  6. 媒體使用標準。非自由媒體僅以Help:Files中描述的方式使用。
  7. 至少一頁。非自由媒體至少使用在一個頁面中。
  8. 上下文意義。只有當非自由媒體的存在會顯著提高讀者對相關主題的理解,並且省略它會損害這種理解時,才會使用非自由媒體。
  9. 位置限制。非自由媒體只允許出現在主名稱空間、維基少年名稱空間和食譜名稱空間的頁面上。要防止影像類別顯示縮圖,請在其中新增__NOGALLERY__。媒體應該從討論頁面連結,而不是內聯,當它們是討論主題時。
  10. 媒體描述頁面。媒體描述頁面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a) 應使用適當的非自由使用模板,並填寫以下資訊。
    (b) 當前的版權持有者是誰,版權日期是什麼,以及原始受版權保護材料的來源的標識。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列出任何已知的藝術家和出版商。
    (c) 針對每個使用例項,有一個易於識別的理由,說明為什麼需要使用非自由媒體。
  • 對於某些(但並非所有)使用例項,帶有有效非自由使用理由的檔案不會被刪除。相反,應從缺少非自由使用理由的頁面中刪除檔案,或新增合適的理由。
  • 如果一個檔案不符合本政策,則可以在通知上傳編輯 48 小時後將其刪除。上傳編輯或其他編輯必須提供令人信服的非自由使用防禦理由,以滿足所有 10 個標準,才能保留該檔案。

另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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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政策主要基於英語維基百科的政策;維基百科:非自由內容標準維基百科:非自由內容維基百科:非自由使用理由指南維基百科:影像使用政策可能有助於理解其背景。
  2. 800 畫素乘 600 畫素的影像等於 0.48 兆畫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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