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研究/新約註釋/哥林多前書/第 6 章
注意: 除非另有說明,所有聖經引文均來自新修訂標準版,© 1989 年美國基督教教會全國委員會基督教教育部。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是這卷書中幾章關於信徒行為以及他們應該如何生活的原則的章節之一。 第六章 1-11 節論述了哥林多人無法解決彼此之間衝突,這些衝突發生在教會內部。 第 12-20 節論述了性不道德的主題。
在第一部分(NIV 標題:信徒之間的訴訟),保羅斥責哥林多人,因為他們無法解決教會弟兄之間的爭端。 相反,哥林多人將彼此帶到世俗法庭進行衝突解決。 教會應該是信徒如此安全的社群,他們不需要世俗法庭和法律體系來防止其他信徒的虐待。 想法是,由於兄弟姐妹應該生活在愛中,他們不會傷害彼此。 這顯然不是哥林多教會的情況。
第六章的後半部分(NIV 標題:性不道德)涉及廣泛的反對性不道德的原則,而不是給出“該做”和“不該做”的詳細清單。 總的原則是,既然信徒是花了代價買來的(上帝兒子的死),他們的身體就不屬於他們自己,屬於上帝,因此是為上帝而存在,而不是為性不道德而存在。
1-11 節的位置很奇怪,乍一看似乎打斷了這封信的連貫性。 夾在關於亂倫關係(第五章)和關於性不道德(6:12-20)的段落之間的是關於信徒之間訴訟的一系列經文。
信徒之間的訴訟 (vv. 1-11)
- 荒謬的處境
- 聖徒將審判全世界 (v. 2)
- 應該能夠勝任審判自己之間微不足道的問題 (v. 2)
- 聖徒將審判天使 (v. 3)
- 應該能夠審判今生的瑣事 (v. 3)
- 聖徒將審判全世界 (v. 2)
- 保羅為這種情況提供瞭解決方案 (v. 4)
- 任命男人在教會內部解決爭端 (v. 4)
- 應該有人足夠明智來判斷爭端 (v. 5)
- 信徒不應該在世俗法庭上起訴彼此 (v. 6)
- 應該有人足夠明智來判斷爭端 (v. 5)
- 任命男人在教會內部解決爭端 (v. 4)
- 信徒之間存在訴訟意味著原則被擊敗了 (v. 7)
- 最好是
- 受委屈也不要互相起訴 (v. 7)
- 受騙也不要互相起訴 (v. 7)
- 相反,哥林多人
- 彼此傷害 (v. 8)
- 彼此欺騙 (v. 8)
- 最好是
- 不做錯事的理由
- 作惡者不能承受神的國 (v. 9)
- 淫亂者 (v. 9)
- 拜偶像者 (v. 9)
- 姦淫者 (v. 9)
- Malakoi (v. 9)(參見詞語研究部分)
- Arsenokoitai (v. 9)(參見詞語研究部分)
- 偷竊者 (v. 10)
- 貪婪者 (v. 10)
- 醉酒者 (v. 10)
- 辱罵者 (v. 10)
- 搶劫者 (v. 10)
- 哥林多人中有些人曾經是這些人 (v. 11)
- 但是哥林多人是
- 被洗淨… (v. 11)
- 被聖化… (v. 11)
- 被稱義… (v. 11)
- …在
- 主耶穌基督的名下 (v. 11)
- 我們神的靈裡 (v. 11)
- …在
- 但是哥林多人是
- 作惡者不能承受神的國 (v. 9)
在身體和靈裡榮耀神 (vv. 12-20)
- 據說
- 凡事我都可行 (v. 12)
- 但
- 並非凡事都有益 (v. 12)
- 人不可受任何事物轄制 (v. 12)
- 但
- 食物是為肚子而存在,肚子是為食物而存在 (v. 13)
- 但神必將這二者都毀滅 (v. 13)
- 凡事我都可行 (v. 12)
- 身體是為…而存在
- 不是為淫亂 (v. 13)
- 為神 (v. 13)
- 如同神是為身體而存在 (v. 13)
- 因為藉著神的權能,神… (v. 14)
- …使主從死裡復活 (v. 14)
- …必使我們從死裡復活 (v. 14)
- 身體是基督的肢體 (v. 15)
- 所以不應該與妓女結合 (v. 15)
- 凡與妓女結合的,就與她成為一體 (v. 16)
- "二人成為一體 (創世紀 2:24)" (v. 16)
- 凡與主結合的,就與主在靈裡成為一體 (v. 17)
- 所以不應該與妓女結合 (v. 15)
- 要遠離淫亂! (v. 18)
- 其他所有罪 (v. 18)
- 在身體之外 (v. 18)
- 性罪 (v. 18)
- 是對身體本身 (v. 18)
- 其他所有罪 (v. 18)
- 身體是聖靈的殿 (v. 19)
- 在你們裡面 (v. 19)
- 從神而來 (v. 19)
- 你們不是自己的 (v. 19)
- 是花了代價買來的 (v. 20)
- 用你的身體榮耀神 (v. 20)
1 你們中間如果有誰與他的弟兄發生了爭執,他怎麼能膽敢將他的弟兄帶到世俗法庭去打官司,而不是在信徒家庭內部解決呢? 2 難道你們不明白有一天信徒要審判世界嗎? 如果你要審判世界,難道你不應該能夠分辨你們之間這些微不足道的問題嗎? 3 難道你們不明白我們要審判天使嗎? 那麼,為什麼不審判今生的瑣事呢? 4 如果你對這些事情有爭執,為什麼不任命你們中間的兄弟姐妹之一來判斷呢? 5 你們真是可恥! 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足夠明智的人來分辨這些事情嗎? 6 但是,不,你們卻互相告到法庭上——在不信的人面前!
7 你們彼此告上法庭,本身就表明你們已經被世俗打敗了。為何不寧願受冤枉或受騙,就算了? 8 相反,你們自己卻彼此欺騙,彼此作惡,而且是對自己的弟兄! 9 你們不知道作惡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凡行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男妓的、與男人同性戀的、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人的、勒索人的,這些人一個也不能承受神的國。11 你們中有些人以前就是這樣,但你們已被潔淨,你們已被聖潔,你們已被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名和我們神的靈稱義。
12 你們說:「我可以做任何事」,這是真的,但不是所有事情都對你有益。你說:「我可以做任何事」,這是真的,但任何事情都不能控制你。 13 有人說:「食物是為肚子,肚子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敗壞。身體不是為淫亂,而是為主,主也是為身體。 14 神必叫我們的肉體從死人中復活,如同他叫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15 你們豈不知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人豈可將自己的肢體與妓女結合在一起嗎?決不! 16 你們豈不知與妓女結合的人,就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經上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17 同樣,與主結合的人,就與主成為一靈。
18 要逃避淫亂!人所犯的每一種罪,都在身外,但犯淫亂的,是得罪自己的身體。 19 你們豈不知你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是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的殿嗎?你們不是屬於自己的,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是以神的兒子的血買來的,所以你們要榮耀神,用你們的身體。
參考譯本: 新國際版,新譯本,新美國標準版,新欽定版,新修訂版,新世紀版,棉田版,菲利普斯版,新英語譯本
逐節分析和評論
[edit | edit source]第 1-3 節
[edit | edit source]1 你們中間有誰與別人有爭執,竟敢到不義的人面前去告狀,而不去到聖徒面前去告狀呢? 2 你們不知道聖徒要審判世界嗎?如果世界要由你們審判,你們豈不配審理一些小事嗎? 3 你們不知道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世俗的事情呢?
第一節中譯為“竟敢”的動詞是 τολμα。該動詞放在句首強調了保羅對哥林多人這種大膽行為的憤怒和難以置信。 [1] 保羅譴責哥林多人使用世俗法庭——“不義的人”(字面意思是“不公正的人”)——並非貶低羅馬法庭,他本人多次與羅馬法庭打交道,而是對比了不義的人與聖徒。 [2]
第二節和第三節闡述了哥林多人所處境地的荒謬性。他們自己將審判今世和來世,卻無法解決彼此之間的糾紛,只能將爭端提交給世俗當局。聖徒審判世界的概念源於猶太末世論文學和庫姆蘭的著作 [3],並在啟示錄 (2:26) 和合福音傳統 (馬太福音 19:28,路加福音 22:30) 中有所呼應。 [4] 這種末世論強調哥林多人之間訴訟的瑣碎性。 [5]
第 4 節
[edit | edit source]4 既然你們審理的是世俗的案件,難道你們就讓教會中被輕視的人擔任審判官嗎?
動詞 καθίζετε 可以譯為陳述式或祈使式,改變了從句的含義。如果譯為陳述式,可以理解為一個問題:“你們是否任命了教會中被輕視的人?” 或者可以理解為陳述式的感嘆句,“你們任命了教會中被輕視的人作為審判官。” [6] 這兩種情況都表達了對哥林多人行為的不解和憤怒,指的是不信主的人擔任審判官。但是,這個動詞也可以譯為祈使式:“任命教會中地位低微的人擔任審判官。” 在這種情況下,地位低微的人是基督徒,命令繼續遵循這樣一種邏輯,即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信徒也有能力解決信徒之間的糾紛。 [7] 前一種選擇更受現代學者認可,而後一種選擇則更受古代學者認可。
第 5-6 節
[edit | edit source]5 我說這話是要羞辱你們。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夠在兩個弟兄之間斷案嗎? 6 難道一個弟兄要告另一個弟兄,而且是在不信的人面前告狀嗎?
第六節集中體現了保羅對哥林人的憤怒。保羅並不是因為哥林人上訴的審判官恰好是不信主的人而生氣,他感到震驚的是,哥林人竟然敢彼此對簿公堂。 第五節和第六節中譯為“弟兄”的詞是 άδελφος,實際上意思是“兄弟”。 為了使用性別包容性的語言,大多數譯本從釋經的角度將 άδελφος 譯為“信徒”,從而剝奪了它所具有的家庭意味。 教會應該能夠解決自身內部的爭端,因為教會是一個家庭。 對於保羅來說,兄弟告兄弟上法庭的想法是不可想象的 [8],就像對於認為在法庭上指控兄弟的行為是惡魔般的 (διάβολος και κατήγορος) 的普魯塔克來說一樣。 [9]
第 7-8 節
[edit | edit source]7 其實,你們彼此打官司,本身就是你們的失敗。為什麼不寧願受冤枉呢?為什麼不寧願受騙呢? 8 然而你們卻彼此欺騙,彼此作惡,而且是對自己的弟兄!
保羅聲稱,哥林人之間產生訴訟的態度,證明他們存在著道德缺陷。 [10] 哥林人沒有讓愛成為他們倫理道德的來源,而是變得自私,沒有過一種將他人置於自己之上的生活。 寧願受冤枉也不願作惡的想法可以追溯到柏拉圖,他認為“在作惡和受惡之間……作惡是更大的惡,而受惡是較小的惡。” [11]
第 9-10 節
[edit | edit source]9 你們不知道作惡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凡行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男妓的、與男人同性戀的、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人的、勒索人的,這些人一個也不能承受神的國。
需要注意的是,第9節和第10節中的罪惡清單並非“在本書信中具有個別上下文意義”[12],而是反映了希臘羅馬傳統中廣泛存在的倫理材料的概括形式。這份清單並非一份“不準做”的清單,哥林多教會不能以此來確定自己的義,而是列出了背叛上帝的普遍反叛行為的症狀,這些行為將使人無法繼承神的國度。[13] 這從保羅的一般宣告可以得到證明,他宣告作惡者不能承受神的國度,隨後又解釋了其中一些類別。
有關一些社會含義更強烈的詞語(此處譯為“男妓”和“同性戀”)的討論,請參閱頁面下方“進一步學習的詞語”部分。
第11節
[edit | edit source]11 你們中間有些人就是這樣的。但你們已經受洗了,也已經分別為聖,也已經因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和我們神的靈稱義了。
有趣的是,雖然分別為聖和稱義的動詞(分別為 ήγιάσθητε 和 εδικαιώθητε)是被動語態,表明它們是神對哥林多人所行之事的過程,但“你們已經受洗了”的動詞 απελούασθε 則是中性語態,這意味著不僅神參與了這個行動,信徒也參與了這個行動。[14] 這為我們理解自由意志和我們在救恩中的作用打開了豐富的解釋可能性。
在保羅描述各種形式的罪惡以及他宣稱哥林多人因對基督的信仰而改變時,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命令,即不要參與做錯事,包括那些特別提到的罪惡。[15]
第12節
[edit | edit source]12 “萬事都可行”,但並非萬事都有益處。“萬事都可行”,但我不會受任何事轄制。
保羅兩次引用 πάντα μοι έξεστιν(萬事都可行/允許)這句話,幾乎可以肯定的是,這句話是哥林多教會的神學口號。[16] 保羅直接而強烈的限定條件否定了這句話作為神學絕對真理的地位。雖然這句話可能來自保羅的教導,但很明顯保羅認為這句話是抽象的,而且要根據周圍的人來理解。保羅對 exousia(自由)的理解是,它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他人。[17] 保羅的第二個限定條件是希臘語中的雙關語。他說:“萬事都可行(exousia),但我不會受任何事轄制(exousiasthe)。”[18]
第13-14節
[edit | edit source]13 “食物是為肚子預備的,肚子是為食物預備的”,神要叫這兩樣都敗壞。身體不是為淫亂預備的,而是為主預備的,主也是為身體預備的。14 神叫主復活,也必用他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保羅將肚子和食物都將被廢除的對比與第二組配對[19],即身體和主,其中一個已經復活,另一個將要復活。費認為[20] 哥林多教會的邏輯類似於以下內容:
如果
- 前提一:
- 食物(A)是為肚子(B)預備的,肚子(B)是為食物(A)預備的。
- 神要叫肚子(B)和食物(A)都敗壞。
並且
- 前提二:所有肉體的慾望都是一樣的。
那麼
- 結論一:
- 身體(A)是為淫亂(B)預備的,
- 淫亂(B)是為身體(A)預備的。
保羅拒絕了前提二,即所有肉體的慾望都是一樣的,他說,與前提一類似,因為神使主復活,也必使信徒的身體復活:
- 身體(A)是為主(B)預備的,主(B)也是為身體(A)預備的。
第15-17節
[edit | edit source]15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我豈可取基督的肢體,使它作淫婦的肢體呢?斷不可!16 難道你們不知道,與淫婦聯合的,便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經上說:“二人要成為一體。”17 但與主聯合的,就與主成為一靈了。
保羅論證說,在基督的復活中,信徒是基督的肢體,也就是說,是基督身體的組成部分。他還借鑑了創世記2:24,這節經文強調了婚姻中發生的獨特而不可改變的結合,並將其應用於性交行為本身。他認為,如果信徒的身體是基督的延伸,而與淫婦發生性關係則將一個人的身體與她結合在一起,那麼一個人絕不應該將自己的身體,基督的肢體,與淫婦結合在一起。與與淫婦結合形成對比的是,將一個人的靈與主結合,並與主成為一靈。保羅的論點並非假設與淫婦的結合會凌駕於與基督的結合,而是與淫婦的結合與與基督的結合是不相容的。[21] 對保羅來說,性不道德的行為之所以錯誤,不是因為它本身是性不道德,而是因為它違背了信徒與基督的關係。
第18節
[edit | edit source]18 你們要逃避淫亂!人所犯的每一件罪,都在身體之外;但淫亂的人是得罪自己的身體。
保羅將 porneia(淫亂)的重要性提升到其他罪惡之上,是基於質的不同:“所有其他罪惡的影響都可以透過禁慾來消除”[22],但 porneia 建立的聯絡和造成的損害是無法消除的。犯 porneia 的人會扭曲和損害自己內在的能力,這種能力使人能夠在人與人之間建立最親密的肉體關係,從而損害自身的身體。
第19-20節
[edit | edit source]19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你們從神領受的,你們不是自己的。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
然後保羅要麼告訴哥林多人,要麼提醒他們,因為他們已經被聖靈內住,也已經被分別為聖(第11節),他們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神。因此,他們犯的任何罪都不反對他們自己,而是反對住在他們裡面的聖靈。
關於被重價買來的描述會讓人聯想起奴隸拍賣,這對於一個主要奴隸販賣中心的居民來說將是一個熟悉的景象。[23] 這個想法不是說信徒已經被買下並獲得自由,而是說信徒已經被買下,並且主人的身份發生了改變。信徒不再是罪的奴隸,而是神的奴隸。[24]
詞語學習主題
[edit | edit source]άδελφος (adelphos 第5、6、8節)
[edit | edit source]- 譯為
- "信徒"(NRSV、NIV、NLT、NCV)
- "弟兄"(NASB、KJV、NKJV、ESV、ASV)
άδελφος 在字面上,而且最常是指兄弟,但在某些情況下指的是信徒的家庭。在試圖使用性別中立的語言時,一些譯本將哥林多前書 6 章中的 άδελφος 翻譯為“信徒”。這種翻譯在意義上是準確的,但它剝奪了這段經文在使用這種語言時保羅試圖傳達的家庭氛圍。
- 譯為
- "男妓"(NRSV、NIV、NLT、NCV)
- "柔弱的"(NASB、KJV、ASV)
- KJV 新增腳註“因扭曲”
- "從事同性戀行為的男性"(ESV)
- ESV 新增腳註,“這兩個希臘語詞被翻譯為這個短語,指的是雙方同意的同性行為中的被動和主動一方。”
- "同性戀者"(NKJV)
- NKJV 新增腳註,“即,孌童,”為了區分它和“索多瑪人”,這是對 άρσενοκοται 的翻譯。
- "放縱的"(NJB)
- "性變態"(RSV)
- 也出現在
- 新約
- 馬太福音 11:8 (2x)
- "精美"(衣服)
- 路加福音 7:25
- "精美"(衣服)
- 馬太福音 11:8 (2x)
- 七十士譯本
- 箴言 15:15
- "溫柔","柔和"(舌頭)
- 箴言 26:22
- "精選","精緻","美味"(食物碎片)
- 箴言 15:15
- 新約
- 學者們普遍認同,但並非一致,認為 μαλακοί 指的是男性同性關係中的被動一方(即,孌童)[25]。
- 希臘羅馬世界中最常見的同性戀形式是男色(與年輕男孩之間的同性戀互動)。
- 譯為
- "同性戀罪犯"(NIV)
- "同性戀者"(NASB、NLT)
- "與人類行淫的人"(KJV)
- "從事同性戀行為的男性"(ESV)
- ESV 新增腳註,“這兩個希臘語詞被翻譯為這個短語,指的是雙方同意的同性行為中的被動和主動一方。”
- "索多瑪人"(NKJV、NRSV)
- "與其他男性發生性關係的男性"(NCV)
- "與男性行淫的人"(ASV)
- "同性戀變態"(GNT)
- "性變態"(RSV)
- 由兩個片語成,意思是“男性”和“性交”
- 通常被認為是指同性性交中的主動一方。
第 1-11 節說明了信奉基督所帶來的生命轉變。人們不需要透過法律體系來保護自己免受其他信徒的侵害,因為所有人都應該生活在愛中,彼此關注對方的福祉。信徒不應該做那些體現對上帝背叛的行為,而是應該以一種反映上帝對他們所產生的改變的方式生活。此外,第 1-11 節是額外的勸誡,要跟隨基督的教導和榜樣。他告訴門徒,要祝福咒詛他們的人,要為虐待他們的人禱告。他在十字架上的死展現了這一點,當時他求上帝饒恕那些釘他十字架的人。保羅聲稱,允許自己受到他人的傷害,而不是去傷害他人,這是更好的選擇,如果基督徒真正過上他們的信仰生活,這條格言可以很好地為他們服務。
第 12-20 節談論了基督徒在基督裡的自由的正確運用,以及信徒有義務避免性不道德,因為這是基督住在信徒中的一種違反,也是信徒因基督的作為而屬於上帝這一觀念的邏輯偏差。作為基督徒,我們被呼召以一種將基督視為我們生命中唯一的主人的方式生活。性不道德的行為違反了這種奉獻,因為它以損害我們與基督的合一的方式將我們束縛於其他人。
- ↑ David E. Garland. 1 Corinthians. Baker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Vol. 8.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3,)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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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thony C. Thiselton.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The New International Greek Testament Commentary. Vol. 7.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2000,)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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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255.
- ↑ Garland,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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