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英語/同位語
同位語 是一種語法結構,其中兩個元素(通常是名詞短語)並列在一起,其中一個修飾另一個(就像形容詞一樣)。例如在現代英語中:“This is Johnny my son”,其中“Johnny”和“my son”是相互修飾的同位語。同位語在古英語中的主要用途是用於人物的稱號或暱稱,例如“Carl cyning” - “查理國王”;但它們也用於其他事物。
在古英語中,在稱號和暱稱的情況下,如果稱號或暱稱沒有冠詞、指示代詞或所有格代詞修飾,則稱號或暱稱出現在同位語另一部分(通常是人名)之後,例如:“Alfrēd cyning” - “阿爾弗雷德國王”。當同位語的一部分用所有格代詞、冠詞或指示代詞修飾時,該部分可以出現在另一部分之前或之後,例如:“...Thomas his diācon...” - "...Thomas his deacon..."(其中用所有格代詞“his”修飾的部分出現在另一部分之後)和"...se cyning Æðelrēd..." - "...the king Æthelred..."(其中用冠詞“se”修飾的部分出現在另一部分之前)。你也可以用其他詞將同位語的兩個部分分開,例如:“Hēr Aldhelm beƿestan Seleƿuda bisċeop forþfērde” - “在這天,塞爾伍德西部的阿爾德海姆主教去世了”。
在古英語中,同位語的兩個部分始終在格上保持一致,這與現代英語不同,在現代英語中,只有同位語的後半部分在所有格中發生屈折,例如:“King John's...”(在現代英語中,而不是“King's John's...”(這更像是古英語中的表達方式)。
在所有格(所有格)中,通常的做法是用被所有格所修飾的事物將同位語的兩個部分分開,例如:“...Osƿies sunu ðæs cyninges” - “奧斯維國王的兒子”。然而,它們也可以保持在一起,例如:“...be Ælfrēdes cyninges geƿitnesse and lēafe.” - “在阿爾弗雷德國王的知情和許可下。”和“...Ecfriþes faðu ðæs cyninges...” - "...埃格弗裡特國王的叔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