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腫瘤學/非小細胞肺癌/區域性晚期不可切除/僅RT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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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退伍軍人肺癌研究組 (VALG) PMID 4170866 -- “不可切除肺癌患者的生存率:一項關於放射治療與安慰劑的大規模隨機研究。”(Roswit B,放射學。1968 年 4 月;90(4):688-97。)
- 隨機研究。800 名患者。區域性但不可切除,KPS 80-100 33%,KPS 50-70 55%,治療方案:1)RT,2)安慰劑,3)化療
- RT:90% 接受正向電壓照射(200-260 kV),10% 接受鈷-60 照射。目標劑量 40-50 Gy,但 33% 的患者接受的劑量 <40 Gy
- 中位 OS:RT 4.6 個月 vs. 安慰劑 3.7 個月;1 年生存率:RT 18% vs. 安慰劑 14%(p=0.05)。
- 長期存活者(前 25%):RT 10 個月 vs. 7.6 個月(SS)
- 結論:RT 不影響中位 OS,但可以改善長期生存率
- RTOG 綜述 PMID 16015546 -- “對放射治療腫瘤學組非小細胞肺癌劑量升級試驗的回顧。”(Bradley J,腫瘤學研討會。2005 年 4 月;32(2 補充 3):S111-3。)
- 過去 30 年,60 Gy 被認為是“標準”劑量;不足以控制區域性疾病
- 僅 RT:使用 3D-CRT 可耐受 83.8 Gy,90.3 Gy 死亡率過高(來自 RTOG 93-11)
- RT 與化療:最大劑量為 70-74 Gy
- RTOG 93-11(1995-2001)-- 劑量升級
- I/II 期劑量升級。176 名患者。I-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除外 SCV LN+(允許先前接受化療,不允許同期化療。3D 治療計劃。GTV = 原發腫瘤和腫大的 LN。沒有選擇性淋巴結照射。PTV = GTV + 1 cm 最小;由於呼吸運動,在透視下驗證。劑量規定為 GTV 內的 ICRU 參考點,93% 的等劑量線覆蓋 PTV,最大 PTV 劑量 <=107%,沒有異質性校正。根據 V20 值將患者分組,使用 2.15 Gy/fx
- 第 1 組(V20 <25%):70.9/33 -> 77.4/36 -> 83.8/39 -> 90.3/42(I 期 53%,III 期 38%)
- 第 2 組(V20 25-36%):70.9/33 -> 77.4/36 -> 83.8/39(I 期 21%,III 期 75%)(由於 RTOG 0117 的啟動,在 77.4 Gy 後停止入組)
- 第 3 組(V20 >36%):64.5/30 -> 70.9/33 -> 77.4/36(在 2 名患者後停止入組)
- 2005 PMID 15667949 — “RTOG 9311 的毒性和結果:一項使用三維適形放射治療的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I/II 期劑量升級研究。”(Bradley J,國際放射腫瘤學、生物學和物理學雜誌。2005 年 2 月 1 日;61(2):318-28。)最小中位 F/U 13.4 個月
- 急性毒性:最小。第 1 組在 90.3 Gy 時有 9% 的 3 級肺炎;第 2 組在 77.4 Gy 時有 8% 的 3 級肺炎。未達到急性劑量限制性毒性
- 晚期毒性。肺毒性的預測指標:平均肺劑量,V20
- 第 1 組在 90.3 Gy 時有 13% 的 3-5 級肺毒性和 6% 的 3-5 級食管毒性(1 例咯血死亡,1 例氣管食管瘻死亡);否則可耐受。90.3 Gy 劑量水平的晚期劑量限制性毒性。
- 第 2 組有 16% 的 3-4 級肺毒性和 4% 的食管毒性。未達到晚期劑量限制性毒性。
- 結果:2 年 LR 50-78%(但單個組規模很小);LR 僅限部位 18%,組分 38%。選擇性淋巴結失敗 <10%
- 結論:對於第 1 組(V20 <25%),83.8 Gy 安全;對於第 2 組(V20 25-36%),使用 2.15 Gy/fx 時,77.4 Gy 安全
- I/II 期劑量升級。176 名患者。I-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除外 SCV LN+(允許先前接受化療,不允許同期化療。3D 治療計劃。GTV = 原發腫瘤和腫大的 LN。沒有選擇性淋巴結照射。PTV = GTV + 1 cm 最小;由於呼吸運動,在透視下驗證。劑量規定為 GTV 內的 ICRU 參考點,93% 的等劑量線覆蓋 PTV,最大 PTV 劑量 <=107%,沒有異質性校正。根據 V20 值將患者分組,使用 2.15 Gy/fx
- RTOG 73-01(1973-78)
- 447 名患者。不可切除的 III 期(包括 T3N0)。隨機分為 40 Gy 分段療程(一週內 20 Gy,休息 2 周,然後一週內 20 Gy——總共 4 周)、40 Gy 連續療程(超過 4 周)、50 Gy 或 60 Gy。包括腫瘤 + 縱隔 + 肺門 LN。使用脊髓阻擋來限制對脊髓的劑量。
- PMID 6991092,1980(無摘要)—“一項關於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的各種照射劑量和分次方案治療的前瞻性隨機研究。放射治療腫瘤學組的初步報告。”Perez CA 等人。癌症。1980 年 6 月 1 日;45(11):2744-53。
- PMID 6998937,1980(無摘要)—“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接受明確放射治療後腫瘤復發的模式。”Perez CA 等人。國際放射腫瘤學、生物學和物理學雜誌。1980 年 8 月;6(8):987-94。
- 更新(1982):PMID 6286087(無摘要)—“照射技術和腫瘤範圍對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患者腫瘤控制和生存率的影響:放射治療腫瘤學組的報告。”Perez CA 等人。癌症。1982 年 9 月 15 日;50(6):1091-9。
- 更新(1987):PMID 3032394 — “接受明確放射治療的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失敗模式的長期觀察。放射治療腫瘤學組的報告。”Perez CA 等人。癌症。1987 年 6 月 1 日;59(11):1874-81。
- 對 RTOG 73-01 和 73-02 的分析
- 結論:確定 2 Gy/fx 時 60 Gy 為最佳劑量。
- MGH PMID 6263449 1972-1977 -- “透過創新的高劑量整體放射治療方法提高不可切除非小細胞支氣管肺癌患者的生存率。”(Choi NC,癌症。1981 年 7 月 1 日;48(1):101-9。)
- 回顧性研究。162 名患者接受 RT 治療。最初為 40-45 Gy 小體積(AP/PA POP),演變為 60-64 Gy 大體積(AP/PA POP 加 AP-RPO-LPO),包括區域淋巴結
- 生存率:中位生存率與劑量和體積無關,長期(2 年)生存率與劑量和體積有關(36% vs. 10%)。區域性控制也與劑量有關
- 失敗:鱗狀細胞癌在原發部位/區域淋巴結,腺癌在腦/骨
同期增強
- RTOG 83-12
- I/II 期,T3-T4 非小細胞肺癌。同期增強,1.8 Gy/fx 至 50.4 Gy(選擇性淋巴結)。原發腫瘤至 2.68 Gy/天,總共 28 次分次至 75 Gy。
- PMID 7860394 (1995)
- QW 與 QD
- 150 名患者(120 名可評估患者)。區域性晚期。隨機分為:1)60 Gy,5 Gy x 12,每週一次,或 2)60 Gy,2 Gy 標準分次。平均 f/u 3 年
- 最終;1988 PMID 2839442 -- “肺癌的每週一次照射與常規每天照射:最終報告。”(Slawson RG,1:國際放射腫瘤學、生物學和物理學雜誌。1988 年 7 月;15(1):61-8。)
- OS 相當:1 年時 QW 59% vs. QD 49%,2 年時 QW 29% vs. QD 23%。晚期毒性無差異
- 初步;1986 PMID 3519551(1982-84)—“一項比較每週一次與每天放射治療的區域性晚期非轉移性肺癌前瞻性隨機試驗:初步報告。”Salazar OM 等人。國際放射腫瘤學、生物學和物理學雜誌。1986 年 5 月;12(5):779-87。
- 結果無差異。
- RTOG 81-08 - 可行性研究
- 120 名患者。1.2 Gy BID 至 50.4 Gy - 74.4 Gy。
- 更新:PMID 1650526,1991
- RTOG 83-11 (1983–87)
- 848 例患者。不可切除的 II-IV 期(無遠處轉移)。1.2 Gy BID 至 60.0、64.8、69.6 Gy、74.4 Gy 或 79.2 Gy。
- PMID 2167952,1990 — “一項隨機 I/II 期超分割放射治療試驗,總劑量為 60.0 Gy 至 79.2 Gy:在具有良好預後的放射治療腫瘤學組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中,大於等於 69.6 Gy 可能會帶來生存獲益:放射治療腫瘤學組 83-11 報告。”Cox JD 等。J Clin Oncol. 1990 年 9 月;8(9):1543-55。
- 在 350 例具有良好體能狀況的患者中,劑量反應在 69.6 Gy 以上(中位數 13.0 個月;2 年 OS 29%)顯著優於較低劑量。在 69.6 Gy 以上沒有劑量反應。
- 克拉科夫(波蘭)1992-1996 PMID 10630160 -- “[III 期不可切除的無症狀小細胞肺癌的放射治療。一項前瞻性隨機研究的最終結果(240 例患者)]” - [法語文章]。(Reinfuss M,Cancer Radiother. 1999 年 11 月 - 12 月;3(6):475-9。)
- 隨機。240 例 III 期無症狀患者。RT 50/25 與分割療程 20/5 + 20/5(4 周後)與延遲 RT 20/5 相比。無化療。
- 中位生存期:12 個月與 9 個月與 6 個月(SS)相比。
- 結論:常規方案最佳
- MRC CHART 試驗(英國)1990-1995
- IA-IIIB 期(60% 為 III 期)
- 隨機 2:1。563 例患者分別接受 1) 54 Gy,以 1.5 Gy/次 TID 連續進行 12 天,與 2) 常規 60 Gy,以 2 Gy/次 進行 30 天。無化療。所有不可手術,III 期 61%,I 期 30%。81% 為鱗狀細胞。
- RT:大範圍(腫瘤、縱隔、1 cm 邊緣、同側肺門淋巴結、氣管旁淋巴結,但不包括對側淋巴結,最大前後徑場 240 cm2),分別至 37.5 Gy 或 44 Gy,隨後進行增強(腫瘤、已知淋巴結、1 cm 邊緣),使總劑量達到 54 Gy 或 60 Gy。
- 成熟更新 1999 PMID 10577699 -- “連續超分割加速放射治療(CHART)與常規放射治療在非小細胞肺癌中的應用:來自隨機多中心試驗的成熟資料。CHART 指導委員會。”(Saunders M,Radiother Oncol. 1999 年 8 月;52(2):137-48。)
- 2 年 OS:30%(CHART)與 21%(RR 降低 22%,SS)相比,3 年 OS 20% 與 13% 相比;區域性控制 2 年:23% 與 16%(RR 降低 21%,SS)相比,3 年:17% 與 12% 相比。61% 的死亡原因是原發腫瘤,21% 的死亡原因是轉移。
- 對於鱗狀細胞:2 年 OS:33% 與 20%(RR 降低 30%,SS)相比,LC RR 降低 27%。
- 晚期毒性無差異。
- 1997: PMID 9250182 — “連續超分割加速放射治療(CHART)與常規放射治療在非小細胞肺癌中的應用:一項隨機多中心試驗。”Saunders M 等。Lancet. 1997 年 7 月 19 日;350(9072):161-5。
- 吞嚥困難在 CHART 中出現得更早,更嚴重,但已解決。嚴重吞嚥困難:19%(CHART)與 3% 相比。
- 1996: PMID 8664112 — “CHART 與常規放射治療在頭頸部和非小細胞肺癌中的隨機多中心試驗:一項中期報告。CHART 指導委員會。”Saunders MI 等。Br J Cancer. 1996 年 6 月;73(12):1455-62。
- 結論:CHART 在 2 年 OS 和區域性控制方面均優於常規 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