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腫瘤學/非小細胞肺癌/區域性晚期不可切除
外觀
|
非小細胞肺癌: 主頁 | 概述 | 解剖學 | 篩查 | 早期可手術切除 | 早期不可手術切除 | 區域性晚期不可切除 | 區域性晚期可切除 | 姑息治療 | 近距離放射治療 | PCI | 其他 | 大細胞神經內分泌癌 | I 級證據 | |
區域性晚期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
子頁面
- 患者最初接受單純放療,通常採用分割照射
- RTOG 73-01 的劑量遞增研究確定了 60 Gy,2 Gy/次作為標準方案
- 中位生存期約為 10 個月,3 年生存率低於 10%
- 單純超分割放療沒有顯示出任何益處
- 連續超分割加速放療(CHART)顯示出 OS 顯著改善。然而,每天三次放療 12 天的物流,加上化療對 OS 的改善,限制了它的應用
- 20 世紀 90 年代中期,CALGB、RTOG 和英國研究確定誘導化療 + 放療在中位 OS 上優於單純放療,儘管絕對益處不大(2-4 個月)。長期生存者比例顯著更高。對區域性進展沒有影響,但遠處轉移顯著減少
- 化療誘導後超分割放療與標準放療相比沒有顯示出任何益處
- 單純誘導化療,不進行放療,與誘導化療 + 放療相比,中位 OS 相當,但長期生存者比例較低。放療被認為是治療的必要組成部分
- 同時,同步化療和放療也得到了評估。同步化療放療相對於單純放療的唯一生存益處是在一項 EORTC 試驗中觀察到的,該試驗採用分割照射放療,間隔 3 週休息。其他 3 項採用標準放療分數的試驗結果均為陰性。使用的化療藥物為單藥。
- 2 項南斯拉夫試驗表明,同步化療(2 種藥物)聯合超分割放療可改善 OS
- 1995 年的一項薈萃分析顯示,總體的化療益處很小,並在隨後的薈萃分析中證實,2 年時絕對益處為 4%。基本上,任何兩種藥物都優於任何一種藥物;增加第三種藥物沒有提供額外的益處
- 然而,化療和放療的給藥時間尚不清楚。誘導化療和同步化療似乎都能提供生存益處,誘導化療透過改善遠處控制,而同步化療透過改善區域性控制來實現。
- 多項隨機試驗的直接比較證實,同步化療放療是優於單純放療的方案,但會導致治療區域毒性增加(尤其是食管炎)
- 誘導化療後進行同步化療放療沒有益處(CALGB B39801,LAMP)。放療開始得越晚,預後越差
- 同步化療放療後的鞏固化療作用正在評估中
- 選擇性淋巴結照射的作用也在不斷發展,單中心繫列研究表明益處最小,一項隨機試驗(中國)發現,由於治療體積較小,將劑量遞增至 68-74 Gy 可改善總生存期
- 目前的標準治療方案可以認為是 2 種含鉑藥物聯合同步化療,以及 60 Gy 的胸部放療,每天一次分數。
- 美國退伍軍人肺部研究小組 (VALG) -- 放療與安慰劑與化療
- 隨機對照,3 個組別。800 名患者。區域性晚期但不可手術切除(主要是由於腫瘤體積過大)。KPS 80-100 33%,KPS 50-70 55%。第 1 組)放療與第 2 組)安慰劑(乳糖)與第 3 組)化療(此處未報告)。放療劑量:90% 為正向電壓(200-260 kV),10% 為鈷-60。靶劑量為 40-50 Gy,但 33% 的患者接受的劑量低於 40 Gy(2/3 死亡,1/3 因醫療併發症死亡)
- 1968 PMID 4170866 -- "不可手術切除肺癌患者的生存:一項關於放射治療與安慰劑的大規模隨機對照研究。"(Roswit B,放射學。1968 年 4 月;90(4):688-97。)
- 結果:中位 OS:放療 4.6 個月與安慰劑 3.7 個月(無統計學差異);1 年生存率:放療 18% 與安慰劑 14%(p=0.05)。
- 長期生存者(前 25%):放療 10 個月與安慰劑 7.6 個月(有統計學差異)。診斷前症狀持續時間越長,生存率越高,這表明腫瘤生長速度較慢
- 結論:放療不會影響中位 OS,但會改善長期生存率
- 有關文獻綜述的詳細資訊,請參見 單純放療 部分
- 生存期:7-10 個月
- 放療劑量
- 標準 2D:60Gy,2Gy/次,在 RTOG 73-01 中確定;但不足以控制疾病
- 單純放療(3D-CRT):83.8 Gy 可耐受,90.3 Gy 會導致死亡率過高(來自 RTOG 93-11)
- 放療聯合化療:最大耐受劑量為 70-74 Gy
- 單純超分割放療沒有顯示出任何益處
- 連續超分割治療(CHART)顯示出 OS 顯著改善。然而,每天三次放療 12 天的物流,加上化療對 OS 的改善,限制了它的應用
- 20 世紀 90 年代中期,誘導化療後進行放療被證明在 OS 上略優於單純放療(見下文),此後的工作重點一直放在最佳化 CRT 上
- 範德堡大學,1990 - PMID 2161633 — "胸部放射治療不能延長區域性晚期、不可切除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生存期。" Johnson DH 等人。Ann Intern Med。1990 年 7 月 1 日;113(1):33-8。
- 319 名患者,區域性晚期,不可切除。隨機分配到以下三個組:1)每週使用長春新鹼,2)放療至 60 Gy(2 Gy/fx),3)長春新鹼 + 放療。長春新鹼每週使用 6 周,然後每兩週使用一次。對於疾病進展,可以交叉到其他組。
- 最短隨訪 42 個月。應答率為 30%(僅放療)、34%(化療 + 放療)、10%(化療)。生存期無差異。中位生存期為 8.6 個月 vs 9.4 個月 vs 10.1 個月;5 年 OS 為 3% vs 3% vs 1%。
- 結論:放療未能改善生存期。
- CALGB 8433 於 1990 年發表(Dillman) PMID 2169587
- 155 例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 III 期臨床試驗
- 僅放療組接受 60 Gy 的 2 Gy 分次照射;實驗組接受順鉑 100 mg/m2 與長春鹼 5 mg/m2 聯合治療,連續進行兩個週期,並在第 50 天開始相同劑量的放療。
- 化療聯合放療組的中位 OS 提高了 13.8 個月,而僅放療組為 9.7 個月(p<0.01)。3 年 OS 分別提高了 23% 和 11%。
- 1996 年更新 PMID: 8780630
- 1 到 7 年後的 OS 分別為 54%、26%、24%、19%、17%、13% 和 13%(CT-RT 組)以及 40%、13%、10%、7%、6%、6% 和 6%(RT 組)。
- 總的來說,對於身體狀況良好且無體重減輕的患者,誘導化療後進行放療似乎可以帶來適度的生存優勢。
- 長期生存者比例顯著提高,遠端無病生存率也得到改善,但對區域性復發基本沒有影響。
- 後來的研究比較了誘導化療/放療與同期化療/放療,結果表明同期化療/放療更優。
請參閱 誘導化療放療 部分以瞭解文獻綜述。
- 中位生存期相同,但放療顯著提高了長期生存率。僅化療不足以治療該疾病。
- 坂井(日本) PMID 8040666 -- "放射治療在區域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聯合治療中的作用。"(Kubota K,J Clin Oncol。1994 年 8 月;12(8):1547-52。)
- 隨機分配。92 名患者接受化療(VP vs. MVP vs. EP/VM),進行 2 個週期,然後隨機分配到放療組或非放療組。50-60 Gy,2 Gy/fx。63 名患者參加第二次(放療)隨機分配。
- 中位 OS:15 個月,無明顯差異。但 1 年、2 年、3 年 OS:僅化療 66%、9%、3% vs. 化療聯合放療 58%、36%、29%。
- 結論:中位 OS 無差異,但化療聯合放療組的長期生存者比例明顯更高。胸部放療是必要的。.
- 同期化療聯合放療的生存優勢僅出現在一項 EORTC 試驗中,該試驗使用了間斷放療,間隔 3 周。其他三項使用標準放療分次照射的試驗結果為陰性。
- 南斯拉夫的兩項使用超分次放療的試驗結果也為陽性。
- 對 9 項試驗的薈萃分析顯示,化療聯合放療在 2 年時的絕對 OS 優勢為 4%,並將放療與化療的聯合治療確立為標準治療方法。
請參閱 同期化療放療 部分以瞭解文獻綜述。
薈萃分析
- NSCLC 合作組;2010 PMID 20351327 -- "區域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同期放化療與序貫放化療的薈萃分析。"(Auperin A,J Clin Oncol 2010 年 5 月 1 日;28(13):2181-2190。)
- 薈萃分析。來自 6 項試驗(CALGB 8831、WJLCG、RTOG 9410、GMMA 安卡拉、GLOT-GFPC NPC 95-01、EORTC 08972)的個體患者資料。1205 名患者。中位隨訪時間為 6 年。
- 結果:與序貫化療 -> 放療相比,同期化療聯合放療對 OS 有益(HR 0.84,SS),3 年時的絕對優勢為 5.7%(18% 到 24%),5 年時的絕對優勢為 4.5%(11% 到 15%)。PFS 無差異(HR 0.9,p=0.07)。區域性區域進展減少(HR 0.777,SS),5 年時的絕對減少量為 6%(35% 到 29%)。遠端進展無差異(HR 1.04,NS),5 年時的發生率約為 40%。
- 毒性:急性 3-4 級食道毒性加重(RR 4.9,SS),從 4% 提高到 18%;急性肺毒性無明顯差異。
- 結論:與序貫化療聯合放療相比,同期化療聯合放療改善了總生存率,主要透過更好的區域性區域控制,但也以可控的急性食道毒性增加為代價。
隨機證據
- CTRT99/97 支氣管癌治療組(德國)(1997-2002) - III 期
- 303 名患者。III A-IIIB 期。接受誘導化療:卡鉑/紫杉醇,2 個週期。然後隨機分配到以下兩個組:1)僅放療 60 Gy,2)每週使用紫杉醇的化療聯合放療。
- 2006 PMID 16983107 -- "不可手術的 III A 或 III B 期非小細胞肺癌誘導化療後同期化療聯合放療與單獨放療的比較:支氣管癌治療組 CTRT99/97 研究。"(Huber RM,J Clin Oncol。2006 年 9 月 20 日;24(27):4397-404。)
- 214 名患者隨機分配。中位隨訪時間為 13.6 個月。誘導治療耐受性良好,毒性較輕。中位生存期為 14.1 個月(放療)vs 18.7 個月(化療聯合放療),NS。中位 TTP 為 11.5 個月 vs 14.7 個月(SS)。兩組之間的毒性無明顯差異。
- 結論:誘導化療後進行化療聯合放療是可行的。應答、進展時間和生存期方面,化療聯合放療優於放療。
- GLOT-GFPC NPC 95-01(法國)(1996-2000) PMID 16087956 — "區域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序貫放化療與同期放化療的隨機 III 期試驗:里昂 - 聖艾蒂安腫瘤學胸外科組 - 法國肺癌組 NPC 95-01 研究。"Fournel P 等人。J Clin Oncol。2005 年 9 月 1 日;23(25):5910-7。
- 205 名患者隨機分配。III 期。接受以下治療:A) 序貫治療:誘導順鉑/長春瑞濱,隨後進行 66 Gy 放療;B) 同期/鞏固治療:66 Gy 放療聯合順鉑/依託泊苷,隨後進行順鉑/長春瑞濱。
- 中位 OS:序貫治療 14.5 個月 vs 同期/鞏固治療 16.3 個月(NS)。4 年 OS:序貫治療 14% vs 同期/鞏固治療 21%(NS)。
- 毒性:同期組的食道毒性更嚴重(32% vs 3%)。
- 結論:無明顯差異,但有趨勢表明同期治療可能存在潛在的益處。
- 布拉格,2004(捷克) PMID 15364136 — "區域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順鉑和長春瑞濱同期放化療與序貫放化療的隨機研究。"Zatloukal P 等人。肺癌。2004 年 10 月;46(1):87-98。
- 隨機分配。102 名患者(15 名 IIIA 期、87 名 IIIB 期)接受以下治療:A) 同期化療聯合放療;B) 序貫化療聯合放療,放療在 2 周內開始。放療劑量為 60/30。化療方案為順鉑/長春瑞濱。
- 中位 OS:同期治療 16.6 個月 vs 序貫治療 12.9 個月(SS)。進展時間:11.9 個月 vs 8.5 個月(SS)。
- 毒性:同期組的 3/4 級毒性更常見,白細胞減少症 53% vs 19%(SS),噁心/嘔吐 39% vs 15%(SS)。
- 結論:同期治療顯著改善了生存率和進展時間。毒性更嚴重,但可接受。
- RTOG 94-10(1994-98) PMID 21903745 —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的序貫放化療與同期放化療:隨機 III 期試驗 RTOG 9410。"Curran W 等人。J Natl Cancer Inst。2011 年 9 月 8 日。[提前線上出版]
- 不可手術/不可切除的 II-IIIB 期,不符合 RTOG 93-03 的標準。隨機分配。要求進行選擇性淋巴結照射。
- 第 1 組:序貫化療(長春鹼 + 順鉑),從第 50 天開始放療。長春鹼每週使用 5 次。順鉑 100 mg/m2,每 3 周 1 次,共 2 次。放療劑量為 45 Gy + 2 Gy x 9 增量劑量(共計 63 Gy)。
- 第 2 組:同期化療/放療(與第 1 組的化療和放療相同)。(基於 RTOG 90-15,但每天進行放療)。
- 第 3 組:同期化療(口服依託泊苷和順鉑)和超分次放療。口服依託泊苷 50 mg BID 僅在第 1-4 周的放療日使用。順鉑 50 mg/m2,在第 1、8、29、36 天使用。放療劑量為 69.6 Gy,1.2 Gy BID。(基於 RTOG 91-06)。
- 中位隨訪時間為 11 年(先前 ASTRO 摘要於 2003 年釋出)。
- 中位 OS:序貫治療 14.6 個月 vs 同期-QD 17.0 個月(SS vs 序貫治療)vs 同期-BID 15.6 個月。
- 5 年 OS:序貫治療 10% vs 同期-QD 16%(SS vs 序貫治療)vs 同期-BID 13%。
- 結論:與序貫治療相比,順鉑同期化療聯合放療可以帶來長期生存優勢。
- RTOG 90-15 - PMID 7712445 - I/II 期 - 雙日照射 (BID) 與順鉑 + 長春鹼同步化療。(提供 RTOG 94-10 的第 2 組)
- RTOG 91-06 - PMID 8648357 - II 期 - 雙日照射 (BID) 與每日口服依託泊苷 + 靜脈注射順鉑同步化療。(提供 RTOG 94-10 的第 3 組)
- 不可手術/不可切除的 II-IIIB 期,不符合 RTOG 93-03 的標準。隨機分配。要求進行選擇性淋巴結照射。
- WJLCG;日本 (1992-94)
- 1999 PMID 10561343 — “不可切除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同步化療與順序化療聯合胸部放療的 III 期研究。” Furuse K 等人。J Clin Oncol。1999 年 9 月;17(9):2692-9。
- 320 例患者。不可切除 III 期。隨機 III 期。
- 第 1 組:同步化療。順鉑 (80 mg/m2, 第 1 天和第 29 天) + 長春鹼 (3 mg/m2, 第 1 天、第 8 天、第 29 天、第 36 天) + 絲裂黴素 C (8 mg/m2, 第 1 天和第 29 天)。放療從第 2 天開始。28 Gy,間隔 10 天,然後 28 Gy(總計 56 Gy)。
- 第 2 組:誘導化療。相同的化療方案。放療在化療後開始,56 Gy 非分割療程。
- 中位生存期:同步化療組 16.5 個月,順序化療組 13.3 個月。同步化療組 2 年、3 年、4 年和 5 年的生存率分別為 (34.6%、22.3%、16.9% 和 15.8%),順序化療組分別為 (27.4%、14.7%、10.1% 和 8.9%)。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 結論:在選定的患者中,同步化療/放療方案比順序化療/放療方案有更好的生存率。
同步化療/放療 +/- 誘導化療
[edit | edit source]- 兩項隨機對照試驗表明,在同步化療/放療前進行誘導化療並無益處。
- CALGB B39801(1998-2002)-- 誘導卡鉑/紫杉醇 -> 放療 vs. 化療/放療
- 隨機對照。366 例不可切除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隨機分配到第 1 組) 卡鉑 (AUC=2)/紫杉醇 (50 mg/sq m) 與 66 Gy 放療同步化療。第 2 組) 卡鉑 (AUC=6)/紫杉醇 (200 mg/sq m) 誘導化療 2 個週期,然後進行與第 1 組相同的同步化療/放療。
- 2007 PMID 17404369 -- “區域性晚期不可切除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誘導化療後聯合化療放療與單獨化療放療的對比:癌症和白血病 B 組。”(Vokes EE,J Clin Oncol。2007 年 5 月 1 日;25(13):1698-704。)
- 結果:誘導化療組中位生存期為 12 個月,無誘導化療組為 14 個月 (NS);2 年總生存率分別為 29% 和 31% (NS)。
- 毒性:誘導化療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20% 3-4 級),同步 CRT 組間無差異。
- 結論:新增誘導化療增加了毒性,但沒有提高生存率。
- 評論:與其他試驗相比,生存率較低,可能是由於使用卡鉑而不是順鉑導致化療劑量較低。
- 晚期多模式治療方案 (LAMP),2005 年 (1998-2001) - 隨機 II 期。因患者招募不足而提前結束。在同步化療/放療被確立為標準治療方案之前開始,第 1 組為順序化療/放療作為對照組。第 2 組在中期分析後提前結束。最終,第 1 組的興趣下降,試驗結束。結果與歷史 RTOG 88-08 進行對比。
- 257 例患者。IIIA 或 IIIB 期(醫學上不可切除的 N2、T4 或 T3)。KPS >= 70%,體重減輕 <= 10%。
- 第 1 組:順序化療後放療。2 個週期的紫杉醇 (200 mg/m2) 和卡鉑 (AUC 6) 治療,間隔 3 周。放療在第 42 天(最後一個化療週期結束後 3 周)進行,45 Gy + 18 Gy = 63 Gy,靶向化療後腫瘤體積。
- 第 2 組:誘導化療後同步化療/放療。兩個週期的化療(與第 1 組相同)後進行放療(與第 1 組相同),同時進行每週紫杉醇 (45 mg/m2) + 2 個週期的卡鉑 (AUC 2) 治療,間隔 3 周 x 2 個週期。
- 第 3 組:同步化療/放療後鞏固化療。同步化療/放療(與第 2 組相同)後進行兩個週期的化療(與第 1 組和第 2 組相同),在同步治療結束後 3-4 周。
- PMID 16087941,2005 年 — “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紫杉醇和卡鉑聯合化療放療方案:一項隨機 II 期晚期多模式治療方案。” Belani CP 等人。J Clin Oncol。2005 年 9 月 1 日;23(25):5883-5891。
- 中位隨訪時間為 39.6 個月。中位生存期分別為 13 個月、12.7 個月和 16.3 個月。第 1 組、第 2 組和第 3 組 1 年、2 年和 3 年的總生存率分別為:第 1 組:57%、30%、17%;第 2 組:53%、25%、15%;第 3 組:63%、31%、17%。任何一組與 RTOG 88-08 相比,都沒有統計學上的差異。
- 結論:任何一組都沒有統計學上的生存差異(與 RTOG 88-08 相比)。提示同步化療/放療 -> 鞏固化療可能會改善預後。
- 257 例患者。IIIA 或 IIIB 期(醫學上不可切除的 N2、T4 或 T3)。KPS >= 70%,體重減輕 <= 10%。
誘導化療替代方案 + 化療/放療
[edit | edit source]- CALGB 30105 -- 誘導/同步卡鉑/紫杉醇 vs. 卡鉑/吉西他濱
- 2008 PMID 18487565 -- “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誘導化療後聯合化療和劑量遞增胸部適形放療 (74 Gy) 的隨機 II 期試驗:CALGB 30105。”(Socinski MA,J Clin Oncol。2008 年 5 月 20 日;26(15):2457-63。)
- 隨機 II 期。69 例患者,IIIA-B 期。第 1 組) 誘導卡鉑 AUC6 + 紫杉醇 225 mg/m2 後進行卡鉑 AUC2 + 紫杉醇 45 mg/m2 與 74 Gy 放療同步化療,vs. 第 2 組) 誘導卡鉑 AUC5 + 吉西他濱 35 mg/m2,後進行吉西他濱與 74 Gy 放療同步化療。主要終點為 1.5 年總生存率。
- 結果:卡鉑/紫杉醇組中位總生存期為 2.0 年,卡鉑/吉西他濱組為 1.0 年。
- 毒性:卡鉑/吉西他濱組 4-5 級不良反應發生率較高。
- 結論:卡鉑/紫杉醇組療效更好,並將與標準劑量放療進行比較。
化療/放療 +/- 化療鞏固治療
[edit | edit source]- 印第安納州胡西爾腫瘤學組 (Hoosier Oncology Group) (2002-2006) -- 化療/放療 +/- 多西他賽
- 隨機對照。因中期分析無效而提前結束。147/203 例 IIIA-B 期患者,FEV1 >=1 L,體重減輕 <5%。順鉑/依託泊苷與 59.4 Gy 放療同步化療,如果無進展,第 1 組) 多西他賽 75 mg/m2 治療 3 個週期,vs. 第 2 組) 觀察。
- 2008 PMID 19001323 -- “不可切除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順鉑、依託泊苷和同步胸部放療聯合或不聯合多西他賽鞏固治療的 III 期研究:胡西爾腫瘤學組和美國腫瘤學。”(Hanna N,J Clin Oncol。2008 年 12 月 10 日;26(35):5755-60。Epub 2008 年 11 月 10 日。)
- 結果:多西他賽組中位總生存期為 1.8 年,觀察組為 1.9 年 (NS)。
- 毒性:3 級以上發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11%,肺炎 10%,住院治療 29%,vs. 8%,死亡 5%。
- 結論:多西他賽鞏固治療增加了毒性,但沒有影響生存率。
- SWOG 0023(2001-2005)-- 化療/放療 + 輔助多西他賽 +/- 輔助吉非替尼
- 隨機對照。在吉非替尼組生存率更差後提前結束。243/672 例患者,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順鉑 50 mg/m2 + 依託泊苷 50 mg/m2 與 61 Gy 放療同步化療,然後進行多西他賽 75 mg/m2 治療 3 個週期。如果無進展,隨機分配到第 1 組) 吉非替尼 250 mg/d,vs. 第 2 組) 安慰劑,直至進展、毒性或 5 年。
- 2008 PMID 18378568 -- “不可切除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同步化療放療和多西他賽鞏固治療後吉非替尼或安慰劑維持治療的 III 期試驗:SWOG S0023。”(Kelly K,J Clin Oncol。2008 年 5 月 20 日;26(15):2450-6。Epub 2008 年 3 月 31 日。)中位隨訪時間為 2.2 年。
- 結果:吉非替尼組中位總生存期為 1.9 年,安慰劑組為 2.9 年 (SS)。
- 毒性:吉非替尼組死亡率為 2%,安慰劑組為 0%。
- 結論:吉非替尼沒有改善生存率;生存率下降是腫瘤進展的結果,而不是吉非替尼毒性的結果。
- SWOG S9504 PMID 12743155 --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同步化療放療後多西他賽鞏固治療:II 期西南腫瘤學組研究 S9504。”(Gandara DR,J Clin Oncol。2003 年 5 月 15 日;21(10):2004-10。)
- II 期。IIIB 期。順鉑/依託泊苷與 61 Gy 放療同步化療,然後進行多西他賽鞏固治療,間隔 4-6 周。
- 中位總生存期:26 個月;3 年總生存率:37%;腦轉移是最常見的失敗部位。
聯合放療的化療方案
[edit | edit source]正在進行的研究
- RTOG 0617 (正在進行) - III 期。同步放療 + 卡鉑/紫杉醇 +/- 西妥昔單抗
已完成的研究
- RTOG 0324 -- II 期。同步放療 + 西妥昔單抗 / 卡鉑 / 紫杉醇
- 87 例患者。III 期不可切除。每週接受西妥昔單抗 (17 周,從 CRT 開始前 1 周開始),放療 63 Gy / 35 次,同時進行每週卡鉑 (AUC 2) 和紫杉醇 (45 mg/m2) 治療 6 周,然後在第 12-17 周進行 2 次卡鉑 (AUC 6) + 紫杉醇 (200 mg/m2) 治療。
- 2011 PMID 21555682 -- “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化療放療聯合西妥昔單抗的 II 期研究:RTOG 0324。”(Blumenschein GR Jr,J Clin Oncol。2011 年 6 月 10 日;29(17):2312-8。)
- 中位隨訪時間為 21.6 個月。應答率為 62%,中位生存期為 22.7 個月,2 年總生存率為 49.3%。
- 結論:西妥昔單抗與化療/放療聯合治療是可行的,具有良好的療效。中位生存期和總生存率均高於 RTOG 中任何先前方案。
- CALGB 30407 -- 隨機 II 期。卡鉑 / 培美曲塞 + 放療 +/- 西妥昔單抗
- 101 例患者。III 期。A 組) 每 3 周進行 1 次卡鉑 (AUC 5) 和培美曲塞 (500 mg/m2) 治療 4 個週期,同時進行 70 Gy 放療,B 組) 同樣的治療方案,同時進行西妥昔單抗與放療治療。兩組均進行培美曲塞鞏固治療,最多 4 個週期。
- 2011 PMID 21747084 -- "Pemetrexed、卡鉑和胸部放射治療聯合或不聯合西妥昔單抗治療區域性晚期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的II期隨機研究:癌症和白血病小組B試驗30407"(Govindan R,J Clin Oncol. 線上提前出版,2011年7月11日。)
- 腺癌佔44%,鱗癌佔35%。18個月OS 58%(A組)對54%。腺癌和鱗癌患者之間生存率無顯著差異。
- 結論:卡鉑/培美曲塞/放療方案有待進一步研究。
薈萃分析
- 古斯塔夫-魯西,2004 PMID 15280345 -- "在晚期非小細胞肺癌中添加藥物到單藥或雙藥化療方案中的益處:薈萃分析。(Delbaldo C,JAMA. 2004年7月28日;292(4):470-84。)
- 1980-2003年進行的65項隨機試驗(13,601名患者)
- 雙藥方案 vs. 單藥方案:腫瘤反應更好(OR 0.42),中位OS(OR 0.3),1年OS(OR 0.80)
- 三藥方案 vs. 雙藥方案:腫瘤反應更好(OR 0.66),對生存率無影響(OR 1.01,1.00)
- 結論:雙藥方案優於單藥方案;三藥方案沒有額外的生存益處
放射治療技術
[edit | edit source]RT劑量
[edit | edit source]聯合化療
- RTOG 0617(2007 - 2011) - III期。4臂隨機化。60 Gy對74 Gy。聯合放療+卡鉑/紫杉醇±西妥昔單抗。
- 隨機化,2x2因子設計。544名患者。不可切除的III期NSCLC,PS 0-1,無SCL/對側肺門淋巴結腫大。A組)60 Gy對B組)74 Gy對C組)60 Gy+西妥昔單抗對D組)74 Gy+西妥昔單抗。所有組聯合每週兩次的紫杉醇45 mg/m2和卡鉑AUC 2。B組和D組(兩個74 Gy組)在2011年6月進行中期分析後關閉,因為高劑量組越過了無效邊界。
- 結果;2015 PMID 25601342 -- "標準劑量與高劑量適形放射治療聯合和鞏固卡鉑加紫杉醇,伴或不伴西妥昔單抗治療IIIA或IIIB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RTOG 0617):一項隨機化的2x2因子設計III期研究。(Bradley JD,Lancet Oncol. 2015年2月;16(2):187-99. doi: 10.1016/S1470-2045(14)71207-0. Epub 2015年1月16日。)中位隨訪22.9個月
- 結果:中位OS 60 Gy 29個月對74 Gy 20個月(HR 1.4,SS)。中位OS西妥昔單抗25個月對無西妥昔單抗24個月(NS)
- 毒性:RT劑量比較 - 3級及以上毒性無差異。西妥昔單抗比較 - 3級及以上86%對70%(SS)。食管炎74 Gy 21%對60 Gy 7%(SS)。肺部事件無差異。
- 結論:聯合化療的74 Gy放療不優於聯合化療的60 Gy。新增西妥昔單抗對總生存率沒有益處
- 生活質量;2015 PMID 26606200 -- "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放射治療劑量遞增研究的生活質量分析:放射治療腫瘤學組0617隨機臨床試驗的二次分析。(Movsas B,JAMA Oncol. 2015年11月25日:1-9. doi: 10.1001/jamaoncol.2015.3969. [Epub提前出版])
- FACT-TOI在基線時收集了75%的資料。基線無差異
- 結果:3個月時有臨床意義的下降74 Gy 45%對60 Gy 30%(SS)。IMRT優於3D-CRT(下降21%對下降46%,SS)
- 結論:74 Gy組與60 Gy組相比,生活質量有臨床意義的下降
IMRT與3D適形
[edit | edit source]- NRG腫瘤學/RTOG 0617的二次分析 PMID 28034064,PMID 28068179 -- "強度調製放射治療技術對區域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影響:NRG腫瘤學RTOG 0617隨機臨床試驗的二次分析。(Chun SG 等人。J Clin Oncol. 2017年1月1日;35(1):56-62。)
- 方法:基於放療技術分層(3D-CRT或IMRT)的RTOG 0617的二次分析
- 482名患者,53%為3D-CRT,47%為IMRT
- IMRT患者的臨床病理特徵更差:PTV明顯更大,AJCC分期更晚,社會經濟地位更差
- 毒性:與3D-CRT相比,IMRT的3級及以上肺炎發生率更低(3.5%對7.9%,p < 0.05)
- 3D-CRT和IMRT的生存率、區域性控制率、PFS和DMFS相似
- 劑量學:肺V20與3級及以上肺炎有關,肺V5低劑量照射與任何毒性無關,心臟劑量(V20、V40、V60)與生存率獨立相關
- 結論:IMRT應常規考慮用於區域性晚期NSCLC,因為它可降低3級及以上肺炎發生率,並減少心臟劑量。低劑量照射的擴充套件對肺炎有保護作用;計劃不應透過V5進行最佳化,因為這會降低一致性。
- MD安德森;2007(2002-2005)PMID 17321067 -- "聯合化療和強度調製放射治療治療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治療相關肺炎的初步評估。(Yom SS,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07年5月1日;68(1):94-102. Epub 2007年2月22日。)
- 回顧性研究。68名患者,晚期NSCLC,接受IMRT和聯合化療治療。與222名接受3D-CRT治療的類似患者進行比較。中位F/U 9個月
- 劑量學:中位劑量IMRT 63 Gy對3D-CRT 63 Gy。中位腫瘤體積194 mL對142 mL
- 毒性:1年3級及以上肺炎IMRT 8%對3D-CRT 32%(SS)
- 結論:在聯合化療放療治療晚期NSCLC時,IMRT導致3級及以上肺炎發生率明顯降低
不聯合化療
[edit | edit source]- 紀念斯隆-凱特琳癌症中心
- 2007 PMID 17762758 -- "高劑量放射治療治療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Sura S,Cancer J. 2007年7-8月;13(4):238-42。)
- 回顧性研究。82名患者,不可切除NSCLC I-IIIB期(I-II n=55;III n=27)。劑量≥80 Gy,採用3D-CRT,聯合序貫化療
- 5年結果:I/II期LC 67%,OS 36%,中位OS 3.4年;III期LC 39%,OS 31%,中位OS 2.7年
- 結論:OS和LC與其他劑量遞增研究相當
- 2005(1991-2003)PMID 15830346 -- "使用三維適形放射治療治療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的I期劑量遞增研究結果。(Rosenzweig KE,Cancer. 2005年5月15日;103(10):2118-27。)
- I期劑量遞增研究。104名患者,28%為I-II期,33%為IIIA期,32%為IIIB期,6%為復發。肺炎NTCP必須<25%。劑量70.2 -> 75.6 -> 81.0 -> 84.0 -> 90(70.2-81為1.8 Gy/次;84-90為2.0 Gy/次)。方案修正為省略選擇性淋巴結照射。化療:16%接受誘導治療;無聯合化療。
- 結果:90 Gy時毒性不可接受;84.0 Gy被認為是MTD。2年LC 52%。如果劑量≥80.0 Gy,OS顯著提高
- 毒性:粗略的晚期肺毒性為7%
- 結論:在NTCP限制為25%的情況下,NSCLC的MTD為84.0 Gy
- 2007 PMID 17762758 -- "高劑量放射治療治療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Sura S,Cancer J. 2007年7-8月;13(4):238-42。)
- 密歇根 (1992-1999)
- I期試驗。104名患者(I期23%,II期4%,IIIA期41%,IIIB期25%,復發7%)。患者根據Veff分層到5組,每組獨立遞增劑量。起始劑量分別為63 Gy、63 Gy、65.1 Gy、69.3 Gy和84 Gy。無ENI。
- 2001 PMID 11134205 -- "使用三維適形放射治療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劑量遞增:I期試驗的更新。(Hayman JA,J Clin Oncol. 2001年1月1日;19(1):127-36。)
- 結果:僅在Veff最大的組中確定了MTD,為65.1 Gy。其他組的劑量水平分別為75.6 Gy、84 Gy、102.9 Gy和102.9 Gy
- 結論:報告了劑量遞增方案
- 2005 PMID 16168827 -- "高劑量放療改善了不可切除/不可手術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區域性腫瘤控制率和總生存率:放療劑量遞增研究的長期結果。(Kong FM,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05年10月1日;63(2):324-33。)
- 中位f/u 8.5年。MS 19個月。5年OS 13%。在多變數分析中,體重減輕和RT劑量是OS的顯著預測因子。5年OS 4%(63-69 Gy)、22%(74-84 Gy)和28%(92-103 Gy)。5年LRC 12%、35%和49%。
- 結論:更高的放療劑量與更好的結果相關聯。
加速放療
[edit | edit source]同步追加
- RTOG 84-07 (1984-89)
- I/II期。355名患者,?期。45 Gy大範圍照射(原發病灶+區域淋巴結)+ 18 Gy追加(原發病灶和受累淋巴結)= 63 Gy。以45/1.8 Gy/5周的形式進行。追加以每週2-3次10次照射的形式進行,第二個照射與第一個照射間隔4-6小時。劑量從45+18=63遞增到70.2 Gy/5.5周(50.4 + 19.8 Gy)到70.2 Gy/5周(45 + 25.2 Gy)。
- PMID 7836079,1993 年——“評估加速分次照射聯合同步加強治療肺鱗狀細胞癌、腺癌和大細胞癌的 I/II 期研究:放射治療腫瘤學組 84-07 的報告。”Byhardt RW 等。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1993 年 6 月 15 日;26(3):459-68。
- 急性 3 級毒性在 7% 對比 14% 對比 17%。所有組的 4 級毒性在 2-3%。晚期毒性在 3 級 5-9% 和 4 級 0-2%。
- 各組之間生存率沒有統計學差異。MS 9 個月,1 年 OS 39-44%,2 年 OS 16-21%。對於 III 期/KPS > 70/無體重下降的患者(即符合 CALGB 8433 的條件),2 年 OS 為 18-22%。
- RTOG 92-04(1992-94) - II 期隨機對照
- 164 例患者。不可切除的 IIIA-B 期。隨機分配到 1) 誘導化療 + 同步放化療(每週長春鹼 x 5,順鉑第 1+29 天,然後從第 50 天開始放療至 45+18=63 Gy,同步使用順鉑 q3 周 x 3)對比 2) 同步化療 + 超分割放射治療(1.2 Gy BID 至 50.4+19.2=69.6 Gy,4 周內完成,口服依託泊苷第 1-10 天 + 順鉑第 1+8 天)
- 首次報道,1997 年 - PMID 9212017
- PMID 12062596,2002 年——“區域性晚期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隨機化 II 期化療和放療試驗:RTOG 92-04 的長期隨訪。”Komaki R 等。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2002 年 7 月 1 日;53(3):548-57。
- 2 期,第 2 組的場內進展率低於第 1 組(26% 對比 45%;4 年為 30% 對比 49%;S.S)。中位數、2 年 OS 和 5 年 OS 在各組之間相似。第 2 組的急性食管炎和慢性食管炎發生率更高(37% 對比 3.3% 急性 3-4 級;17% 對比 4% 晚期 3-4 級)。
- 結論:超分割放療聯合化療可改善區域性控制,但以食管毒性為代價。
- RTOG 94-10 - 見上文
- 澳大利亞 1989-1995 PMID 10577698 -- “加速或標準分次照射聯合或不聯合同步卡鉑治療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的隨機化 III 期研究:澳大利亞多中心試驗的最終報告。”(Ball D, Radiother Oncol。1999 年 8 月;52(2):129-36。)
- III 期。204 例不可切除 NSCLC 患者隨機分配到 1) 6 周內 60/30(R6),2) 3 周內 60/30(R3),3) R6 + 同步卡鉑,或 4) R3 + 同步卡鉑
- 各組之間 OS 沒有差異。
- 毒性:化療組血液學毒性更大,ART(R3)組食管毒性更大
- 評論 PMID 11258343:2x2 設計的樣本量不足。ART 的風險比為 0.86(0.56, 1.30),與 CHART 試驗結果一致(0.78, SS)。建議不要為了同步化療而犧牲劑量強化。
- 國際原子能機構;2008 年 PMID 18793953 -- “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關於肺癌選擇性淋巴結照射的顧問會議報告:非小細胞肺癌(NSCLC)。”(Belderbos JS, 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2008 年 10 月 1 日;72(2):335-42。)
- 2006 年 9 月的顧問會議。
- 結論:在所有患者中例行省略可能不合適,可能取決於分期、部位和其他變數。
- MSKCC (1991-2005)
- 2007 年 PMID 17984185 -- “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的受累野放射治療。”(Rosenzweig KE, J Clin Oncol。2007 年 12 月 10 日;25(35):5557-61。)
- 回顧性研究。524 例患者,根治性 IFRT。僅將活檢或 CT 上短軸 ≥1.5 cm 的 LN+ 納入 CTV。選擇性淋巴結失敗 (ENF) 定義為在沒有區域性失敗的情況下,最初 LN- 的復發。中位數 F/U 為 3.4 年
- 結果:ENF 為 6%;2 年選擇性淋巴結控制率為 92%,區域性控制率為 51%;中位數淋巴結失敗時間為 6 個月
- 淋巴結劑量反應(來自意外淋巴結照射):86% 的失敗發生在接受劑量 <45 Gy 的區域,對比 14% 的失敗發生在接受 >45 Gy 的區域(SS)。在接受 <45 Gy 的淋巴結區域,失敗率為 1.4%,對比 >45 Gy 區域的失敗率為 0.6%(SS)
- 結論:IFRT 不會導致未納入 CTV 的 LN 區域出現顯著的失敗。
- 社論(PMID 17984182):關於 LN 失敗的,手術資料與 RT 資料之間存在差異。關於意外淋巴結照射及其對淋巴結失敗的劑量效應的討論。
- 2001 年 PMID 11395236 -- “使用三維適形放射治療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選擇性淋巴結照射。”(Rosenzweig K, 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2001 年 7 月 1 日;50(3):681-5。)
- 171 例患者在 1991-98 年期間在 MSKCC 接受 3D-CRT 治療。僅將活檢或 CT 上短軸 ≥1.5 cm 的 + 淋巴結納入 CTV。
- 腫瘤控制率為 2 年 38%,選擇性淋巴結控制率為 91%。
- 結論:區域性控制比選擇性淋巴結控制更具問題;省略選擇性淋巴結照射不會顯著惡化 CTV 外的淋巴結失敗。
- 2007 年 PMID 17984185 -- “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的受累野放射治療。”(Rosenzweig KE, J Clin Oncol。2007 年 12 月 10 日;25(35):5557-61。)
- 山東,2006 年(中國)PMID 17551299 -- “不可切除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聯合同步化療時受累野照射與選擇性淋巴結照射的隨機化研究。”(Yuan S, American 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 2007 30(3):239-44)
- 隨機化研究。200 例患者,不可切除的 III 期 NSCLC,接受 2 個週期的誘導化療,然後進行同步放化療,最後進行 2-3 個週期的化療。放療隨機分配到選擇性淋巴結照射 (ENI) 對比受累野照射 (IFRT)。IFRT 劑量為 68-74 Gy,ENI 劑量為 60-64 Gy。IFRT 定義為 CHT 前腫瘤體積和任何活檢證實或 CT 上短軸 >1cm 的縱隔淋巴結。化療為順鉑雙聯方案。
- 毒性:ENI 29% 的肺炎,對比 IFRT 17%(SS)
- 2 年失敗率:ENI 區域性 49%,IFRT 41%。省略 ENI 不會導致孤立的淋巴結失敗
- 生存率:2 年 ENI 為 26%,對比 IFRT 為 39%,3 年為 19% 對比 27%(SS)
- 結論:沒有孤立的淋巴結失敗,區域性控制仍然是主要問題,成功地將劑量提升到 68-74Gy,並且透過省略選擇性淋巴結照射而產生了生存差異
- RTOG 分析,2003 年 PMID 12871784 -- “區域淋巴結放射治療(劑量/體積)對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的區域進展和生存的影響:對 RTOG 資料的分析。”(Emami B, Lung Cancer。2003 年 8 月;41(2):207-14。)
- 來自 4 個 RTOG 試驗(7811、7917、8311、8407)的 1705 例患者被分析,以瞭解場內/場外復發模式。
- 縱隔、同側鎖骨上窩、對側肺門淋巴結覆蓋的充分性不會影響場內進展或 2 年 OS。
- 鹿特丹,2002 年 PMID 12419425 --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可以省略選擇性淋巴結照射嗎?對誘導化療和受累野放療的 II 期研究中復發的分析。”(Senan S, 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2002 年 11 月 15 日;54(4):999-1006。)
- 50 例 III 期 NSCLC 患者接受順序化療 + 70 Gy 照射,省略選擇性淋巴結照射。
- 27% 出現場內復發,18% 僅出現遠處轉移,沒有出現選擇性淋巴結失敗
綜述
- PMID 11040331,2000 年——“觀點:選擇性淋巴結照射在治療非小細胞肺癌中的潛在重要性。”Liengswangwong V 等。Semin Radiat Oncol。2000 年 10 月;10(4):308-14。
- PMID 11040332,2000 年——“反駁:使用新技術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無需選擇性淋巴結照射。”Williams TE 等。Semin Radiat Oncol。2000 年 10 月;10(4):315-23。
- 生存率或應答率沒有差異
- ECOG 2597,2005 年(1998-2001) - 誘導化療後,標準分次照射對比超分割加速放射治療 (HART)。沒有同步化療。由於入組率低而提前結束。
- PMID 15837967 — “東部腫瘤協作組 (ECOG 2597) 的 III 期研究:不可切除的 IIIA 和 IIIB 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誘導化療後進行標準胸部放射治療或超分割加速放射治療。”Belani CP 等。J Clin Oncol。2005 年 6 月 1 日;23(16):3760-7。
- 141 例患者。不可切除的 IIIA 或 IIIB 期。用卡鉑/紫杉醇進行誘導化療,每 3 周進行 2 個週期。隨機分配到每天一次照射 (QD) 64 Gy,2 Gy/fx,對比 HART 57.6 Gy TID,12 fx,15 天內完成。對於 HART,每天的第 1 次和第 3 次照射是 1.5 Gy 大視野,第 2 次照射是 1.8 Gy 強化視野;兩次照射之間至少間隔 4 小時。
- OS 或應答率沒有差異,但有生存率改善的趨勢。
- 研究質量較弱,因為沒有同步放化療
- 克拉古耶瓦茨(南斯拉夫)PMID 15577441 -- "接受超分割放射治療伴或不伴同步化療的III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間歇時間:536例患者的最終結果。" (Jeremic B, Am J Clin Oncol. 2004 Dec;27(6):616-25.)
- 回顧性分析3項III期和1項II期臨床試驗。536例患者接受超分割放射治療,285例患者間歇時間(IFI)為4.5-5.0小時,251例患者IFI為5.5-6.0小時。
- 生存:短間歇時間顯著改善總生存期和無區域性復發生存期。
- 日本WJTOG 3405
- 隨機分組。172例化療naive患者,年齡<=75歲,IIIb/IV期非小細胞肺癌或術後復發,存在EGFR突變(19號外顯子缺失或L858R點突變)。第1組)吉非替尼250mg QD vs 第2組)順鉑80mg/m2和多西他賽60mg/m2 Q3W x 3-6個療程。主要終點為無進展生存期。
- 2009 PMID 20022809 -- "吉非替尼與順鉑加多西他賽治療攜帶表皮生長因子受體突變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WJTOG3405):一項開放標籤、隨機III期臨床試驗。" (Mitsudomi T, Lancet Oncol. 2009 Dec 18. [Epub ahead of print])
- 結果:吉非替尼組的中位無進展生存期為9個月,而順鉑/多西他賽組為6個月(SS)。
- 毒性:順鉑/多西他賽組骨髓抑制、脫髮和疲勞更常見,但吉非替尼組皮膚毒性、肝功能異常和腹瀉更常見。2例患者(2%)發生間質性肺病。
- 結論:攜帶EGFR突變的患者接受吉非替尼治療的無進展生存期比接受順鉑/多西他賽治療的患者更長。
- ECOG 4599 PMID 17167137 -- "紫杉醇-卡鉑單獨使用或聯合貝伐單抗治療非小細胞肺癌。" (Sandler A, N Engl J Med. 2006 Dec 14;355(24):2542-50.)
- 隨機分組。878例患者,IIIb期(惡性胸腔積液)或IV期非小細胞肺癌,無鱗狀細胞腫瘤,無腦轉移,無咯血,無ECOG>1。接受以下治療:1)紫杉醇/卡鉑 vs. 2)紫杉醇/卡鉑+貝伐單抗,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毒性。
- 中位總生存期:卡鉑/紫杉醇組10.3個月,卡鉑/紫杉醇/貝伐單抗組12.3個月(SS)。
- 治療相關死亡:2例 vs. 15例(5例肺出血)。
- 結論:貝伐單抗可以改善生存期,但存在顯著的治療相關死亡風險。
- RTOG 9801 -- 誘導 -> 同步化療-AHFX 放射治療 +/- 氨磷汀
- 隨機分組。243例不可切除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II-IIIB)。誘導紫杉醇225mg/m2和卡鉑AUC6 x2個療程,然後同步化療-放射治療。放射治療69.6/58 @ 1.2 GY BID,伴隨同步紫杉醇50mg/m2和卡鉑AUC2。在化療-放射治療期間,第1組)安慰劑 vs. 第2組)氨磷汀500mg IV(72%的患者按方案接受治療)。
- 2005 PMID 15800308 -- "接受化療和超分割放射治療的區域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氨磷汀隨機試驗:放射治療腫瘤學組98-01試驗。" (Movsas B, J Clin Oncol. 2005 Apr 1;23(10):2145-54.)
- 結果:3級或以上急性食管炎,氨磷汀組30%,無氨磷汀組34%(NS);氨磷汀組患者報告的吞嚥困難顯著改善(p=0.02)。但氨磷汀組急性惡心(SS)、嘔吐(SS)、心血管毒性(SS)和感染/中性粒細胞減少(SS)更常見。生活質量沒有差異。
- 生存:氨磷汀組17.3個月,無氨磷汀組17.9個月(NS)。
- 結論:氨磷汀沒有顯著降低3級或以上急性食管炎,但患者自我評估顯示有優勢。
- 2009 PMID 19858383 -- "區域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生活質量優於經典預後因素,可以預測長期生存:對RTOG 9801的分析。" (Movsas B, J Clin Oncol. 2009 Oct 26. [Epub ahead of print])
- 239例患者,91%基線生活質量評分。總生存的多因素分析:KPS評分、分期、性別、年齡、種族、婚姻狀況、組織學、部位、血紅蛋白、吸菸、氨磷汀、生活質量評分(QLQ-C30、LC-13)。如果存活,中位隨訪時間為5年,所有患者為17個月。
- 結果:在多因素分析中,只有基線總體生活質量評分與生存期有預後關係;其他變數均無顯著性。生活質量評分<67(中位值)的患者死亡率高出70%(SS);生活質量評分每提高10分,死亡風險降低10%。在單因素分析中,身體功能(QLQ-30)和呼吸困難(LC-13)均與總生存期獨立相關。
- 結論:生活質量評分取代所有已知預後因素,成為長期生存的唯一預測因子。
- 奧斯陸癌症研究所(1995-1998)-- 觀察 vs 甲氧氯普胺
- 2010 PMID 20165821 -- "甲氧氯普胺增敏的肺癌患者放射治療後肺部密度:一項隨機對照試驗的亞組分析。" (Dale E, Strahlenther Onkol. 2010 Feb 22. [Epub ahead of print])
- 隨機分組。由於資金問題,試驗提前終止。30例患者入組,16例可分析,非小細胞肺癌IIIA/IIIB期。放射治療60/33。第1組)觀察 vs 第2組)同步甲氧氯普胺2mg/kg TIW。CT密度分析。
- 結果:肺部密度隨劑量增加(SS)。甲氧氯普胺組患者組織密度增加較少(SS)。
- 結論:甲氧氯普胺和大劑量放射治療似乎可以防止纖維化發展。
- ASCO 2003 - PMID 14691125 — "美國臨床腫瘤學會不可切除非小細胞肺癌治療指南:2003年更新。" Pfister DG et al. J Clin Oncol. 2004 Jan 15;22(2):330-53.
- ARRO 案例 - 區域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
- Medscape.com (免費,但需要註冊) — 帶幻燈片的音訊演示 - Mark Socinski, M.D. - "區域性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進展"(20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