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何/第一章 - 高中
幾何來自兩個詞:geo,意思是地球,metry,意思是測量。因此,幾何的意思是“測量地球”。這門數學分支涉及對點和線及其組合的理解。換句話說,幾何學是一種用於測量無法用裝置測量的物體型別的數學。例如,沒有人能用捲尺繞地球測量,但我們很有信心地球赤道處的周長為 40,075.036 公里(24,901.473 英里)。我們是怎麼知道的?第一個已知的計算地球周長的案例是由埃拉托色尼在公元前 240 年左右完成的。您認為現在的科學家會使用什麼工具來測量行星的大小?答案是幾何學。
然而,幾何學不僅僅是測量物體的大小。如果你問一個高中學過幾何的人他/她記得什麼,答案很可能是證明。如果你問他/她最不喜歡什麼,答案很可能是證明。學習幾何學並不一定要包含證明。證明並不只存在於幾何學中。證明可以在代數中進行,也可以推遲到微積分。高中幾何幾乎總是花大量時間進行證明的原因是,第一本偉大的幾何教科書“幾何原本”完全是用證明寫成的。
本教科書基於歐幾里得幾何。歐幾里得指的是一本寫於兩千多年前的書,叫做幾何原本,由一位名叫歐幾里得的人寫成。在這本書中,歐幾里得用指南針、直尺和量角器提供了一種方法來證明幾何命題。他的方法影響了今天幾何學的教學方式。歐幾里得的書是數學課程的一部分,直到 20 世紀初。
得出結論通常有兩種方式: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
歸納推理是我們更常用的方法,它根據以往的觀察得出結論。例如,如果我注意到太陽每天都在東邊升起,那麼透過歸納推理,我可以得出結論,太陽明天也會從東邊升起。在數學中,我們可能會注意到一個模式,從中得出結論。看下面的模式
, , , , ,
透過歸納推理,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無論何時對一個數字進行平方,結果都是一個大於或等於原數字的數字。根據對整數的平方結果,這似乎是正確的。然而,歸納邏輯並不確定。對於某些數字,我們的結論並不成立。
同樣的道理也可以應用於數學之外的問題。一位外國的美國棒球觀察者在觀看了幾場比賽後可能會得出結論,比賽由九局組成。只有在觀看了九局結束時仍處於平局的比賽後,他才會意識到這種觀察是錯誤的。歸納推理很有用,但不確定。總會有機會出現一個觀察結果,表明這種推理是錯誤的。只需要一個觀察結果就可以證明結論是錯誤的。這個理論最早是由庫恩在他的歸納法定律研究中提出的。問題是,一個正規化是否具有正確的概括性,從而得出事實性的結論。
幾何中的大部分推理都類似於此,包含三個簡單的階段(見示例 A)
- 1. 尋找共同點
- 一種模式。
- 2. 做出猜想
- 一個未經證實的陳述,你需要證明它。
- 3. 證明/反駁
- 猜想。
演繹推理
[edit | edit source]演繹推理是透過結合已知的真理來創造新的真理,從而得出結論。與歸納推理不同,演繹推理是確定的,前提是使用正常的邏輯規則來得出這些真理。為了使用演繹推理,必須有一個起點,通常稱為理論的公理或假設。例如,幾何中的一個公理斷言,給定兩點,只有一條直線包含這兩點。注意,雖然這是一個公理,但它可以用來推匯出兩條不同的非平行直線只在一個點相交。
不僅公理可以用來推匯出新的真理。使用邏輯規則從公理中推匯出的其他知識可以用來驗證新的真理。例如,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如果三個點 A、B 和 C 不在同一條直線上,由其中兩點確定的直線只能在 A、B 和 C 處相交(因為我們已經知道兩條直線只在一個點相交,因此唯一需要證明的是由其中兩點確定的直線是不同的,而這顯然是正確的,因為給定的點不屬於任何一條直線上)。
詞彙
[edit | edit source]猜想:一個需要證明的陳述。
示例 A:做出猜想
前x個正奇數的和可以表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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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法 - 歸納法
|
解法 - 演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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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演繹示例是一個方程,它被簡化直到左側項被簡化為與右側項相等。這是證明,並且“方程”這個詞的根源不斷地提醒著歐幾里得關於等式的公理
- 等於同一個東西的東西也彼此相等。
- 如果將相等的東西加到相等的東西上,則整體相等。†
- 如果從相等的東西中減去相等的東西,則餘數相等。†
- 與彼此重合的東西彼此相等。
- 整體大於部分。
† 作為 C.N.s 2 & 3 的一個明顯擴充套件——如果在不等式的兩邊加上或減去相等的值,不等式仍然成立。
Σ 是求和符號,告訴讀者要使用的第一個數字位於求和符號的下方。數學中使用的小寫字母 "n" 指的是一個自然正數,其值未指定。大寫 用於表示自然數集,例如 .
求和符號右邊的括號表示奇數的表示式
您可以透過將求和符號下給出的 的起始值輸入,然後完成計算來確認這一點。不斷將 的值增加 1。
以下是邏輯的簡單陳述,它們有一個主要前提,然後由一個次要前提進一步闡明,結論要麼是肯定的,要麼是否定的。答案必須包含前提的主題。
1) 所有蔬菜對您有益。西蘭花是一種蔬菜。因此,西蘭花對您有益。 這是哪種推理型別的例子?
2) 西蘭花是一種蔬菜。西蘭花是綠色的。因此,所有蔬菜都是綠色的。 為什麼這個結論無效?
3) 漿果是甜的。漿果是水果。因此,所有水果都是甜的。 為什麼這個結論無效?
4) 如果 x 的所有部分都是正數,而 y 是 x 的一部分,那麼 y 是正數。 這是什麼型別的推理?
- 示例
Group A
(D is negative)
(B is negative)
(E is positive)
(C is positive)
(F is positive)
僅僅因為 D 為負,並且是 A 組的一部分,並不意味著 A 組的所有部分都是負數。
Group Z [ = 5 ]
(Y is 5)
(X is 5)
(W is 5)
(V is 5)
(U is 5)
由於 Z 組的所有部分都等於 5,因此您可以說 Y=W,W=U,U=X,X=V,並且 V=Y 等。
因為您知道 Z 組的所有部分都等於同一個值,因此您可以說,因為 T = 5,它就是 Z 組的一部分。
在幾何學中,有三個未定義的術語:點、線和平面。儘管幾何學中的大多數術語都是基於先前定義的術語來定義的,但不可能以這種方式定義每個幾何術語。第一個幾何術語不能基於先前定義的術語來定義。
雖然我們不能正式定義這三個術語,但我們可以非正式地描述它們。我們還使用這些術語來幫助我們編寫其他術語的定義,例如線段或射線。沒有公理說明線是直線。這意味著線的定義取決於您正在學習的理論。因此,在雙曲幾何中,線看起來不像歐幾里得幾何中的線,因為它們的定義不同。
在歐幾里得幾何中,點被認為沒有寬度、高度或厚度。現在想象一下拿起一支非常鋒利的鉛筆,在一張紙上點一個點。現在想象一下用放大鏡觀察它,這個點會很大,我們就能看到它有高度和寬度。點不是一個點,因為點既沒有高度也沒有寬度,但我們可以想象在點的正中間有一個點。休謨在他的《人性論》中使用它來證明公理和公設不是先驗的,而是人類理解的產物,因此是後驗的。
在擺脫了非定義之後,讓我們看看這些東西是如何工作的。點通常用一張紙上的一個點來表示。點很有用,因為它告訴我們某樣東西的確切位置,然後我們可以從這些資訊中構建觀察結果、猜想和規則。例如,我們可以說兩點決定一條直線。這意味著一旦知道兩點的位置,就知道包含這兩點的直線的位置。請注意,如果您只知道一個點的位置,那麼可以包含該點的直線數量是無限的,如果您知道三個點的位置,那麼很有可能沒有一條直線可以包含所有三個點。
在歐幾里得幾何中,線被認為有長度,但沒有寬度或高度。線是如此,線上的任意兩點描述了這兩點之間的最短距離。線在兩個方向上也永遠延伸。想象一根繩子,抓住兩端並拉緊。繩子表示兩端之間的最短距離。但請記住,線沒有任何寬度或高度。在放大鏡下,我們看到繩子有寬度。一根拉緊的繩子不是一條線,因為線沒有寬度,但我們可以想象線在繩子的正中間。
現在,當我們在幾何中談論線時,我們通常是指上面描述的直線,但在歐幾里得幾何中還有其他線,稱為曲線。曲線不是直線。圓的周長就是一個曲線示例。(我們將在教學大綱的後面討論圓形)。
好了,我們已經討論了線,那麼它們是如何表現的呢?我們通常用一支尺子將點連線起來並將它延伸到點之外,然後在一張紙上畫線來表示線。我們可以取線的片段並將其稱為線段,我們可以使兩條線相交,得到一個點(它們相交的地方)和一些角。我們還可以選擇透過在一個點處將其切斷來忽略線的一半,並將我們剩下的部分稱為射線。
平面有兩個維度:寬度和長度。這兩個維度都是無限的,並且由於只有兩個維度,所以平面是完全平坦且無限薄的,這意味著它沒有厚度維度。正因為如此,平面實際上沒有頂部或底部,因為頂部上的任何東西都在底部。如果您取兩個平面並使它們相交,您將得到一條線(稍後會詳細介紹),如果您取三個點,這些點不在同一條線上,那麼只有一條平面可以包含所有三個點(稍後也會詳細介紹)。平面很有用,因為平面可以容納幾何學使用的所有二維(平面)形狀。我們通常將一張紙(或電腦螢幕)的一面視為平面的一個部分。雖然這並不完全正確,但與點和線的表示一樣,這很有用。
公設或公理是一個被認為是不言自明的陳述,無法被證明。它們是數學中任何體系(如幾何)從其構建起來的起點。幾何學公理陳述了點、線和平面的性質,這些性質與我們對它們的直觀理解相一致。例如,一個公理指出,給定兩點,存在一條唯一的直線透過這兩點(點和線之間關聯的一個性質)。在歐幾里得幾何中,有五個公理
- 可以畫出一條連線任意兩點的直線段。
- 任何直線段都可以無限地延伸成一條直線。
- 給定任何直線段,都可以畫出一個圓,該圓以該段為半徑,以該段的一個端點為圓心。
- 所有直角都全等。
- 給定一條直線和直線外的一點,可以透過該點畫出唯一的一條新直線,這條新直線平行於給定直線。
從這些公理出發,我們可以推匯出歐幾里得幾何的所有定理。
公理
1) 在任意兩點之間,存在且只有一條直線。
2) 如果兩條直線相交,它們的交點是一個點。
3) 給定任意三個不共線的點,存在且只有一個平面可以構造,該平面包含所有這些點。
4) 如果兩個平面相交,它們的交線是一條直線。
1) 在一張紙上畫一個點。你能透過該點畫多少條直線?
2) 在一張紙上畫兩個點。你能透過這兩個點畫多少條直線?
3) 在一張紙上畫三個點。你能透過所有三個點畫多少條直線?為什麼?什麼不可定義的物件可以連線所有三個點?是否有辦法繪製這些點,使得一條直線透過所有三個點?
- 公理 - 在推演中使用的正式邏輯表示式,以產生進一步的結果
- 猜想 - 被提議為真命題的數學命題,但尚未有人能夠證明或反駁
- 演繹推理 - 推理過程,其中論據根據規則支援結論
- 假設 - 提出的解釋,可以是命題(“A 導致 B”)
- 歸納推理 - 推理過程,其中論據的假設支援結論,但不保證結論
- 公理 - 用於但不能證明的數學命題
- 定理 - 基於明確假設的命題,已被證明或將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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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ometry/Chapter 5 三角形:全等和相似
- Geometry/Chapter 6 三角形:不等式定理
- Geometry/Chapter 7 平行線、四邊形和圓
- Geometry/Chapter 8 周長、面積、體積
- Geometry/Chapter 9 稜柱、稜錐、球體
- Geometry/Chapter 10 多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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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ometry/Chapter 12 角:內角和外角
- Geometry/Chapter 13 角:餘角、補角、對頂角
- Geometry/Chapter 14 勾股定理:證明
- Geometry/Chapter 15 勾股定理:距離和三角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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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ometry/Chapter 17 座標幾何
- Geometry/Chapter 18 三角學
- Geometry/Chapter 19 三角學:解三角形
- Geometry/Chapter 20 特殊直角三角形
- Geometry/Chapter 21 弦、割線、切線、圓周角、外接角
- Geometry/Chapter 22 剛體運動
- Geometry/Appendix A 公式
- Geometry/Appendix B 問題答案
- 附錄 C. Geometry/公理與定義
- 附錄 D. Geometry/SMSG 歐幾里得幾何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