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合作手冊/專案設計與執行
在本節中,我們將看到專案管理的實踐方面,並將分享專案管理的典型步驟和工具。
專案是為了實現特定目標而進行的臨時過程。
專案是“臨時的”,因為一旦專案成果實現,工作就終止了。因此,專案不同於旨在無限期持續的重複過程。在村莊裡建一所學校是一個專案(一旦學校建成,專案就終止);但教育農村兒童是一個不斷更新的過程(預計將代代相傳)。
從詞源學上講,“專案”一詞源於拉丁語“proiectum”(來自pro- “向前” + iacere “投擲”),字面意思是“丟擲之物”;“專案”一詞在英語中作為“計劃、提議、精神計劃”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大約 1600 年。將“專案”一詞用於限定時間內的特定努力,是由於為了實現預期的結果併產生預期的成果,行動首先應充分計劃,然後根據計劃實施。透過“專案”工作是一種管理風格,其中工作流程為實現明確定義的目標而組織起來。
在發展合作活動中,由於存在許多參與者在非等級結構中合作,因此“計劃”和“按照計劃工作”的要素是成功的必要前提。因此,發展合作行動都被視為“專案”。
維護現狀從來不是發展合作的目標,發展合作通常發生在貧困地區,其目的是改變無知和排斥的惡性迴圈。因此,“改變”是發展專案的關鍵術語,確定需要改變什麼與確定專案的預期成果相同。
然而,這種改變應該與當地人口的文化相協調,不能被他人強加。發展合作行動的一個特點是它們是“以受益者為基礎的”,即設計和管理以滿足目標人群的需求(而不是捐助者或僱主組織的需求)。這意味著,證明一項行動合理性的不是其直接結果(即專案成果),而是利用這些成果來賦予受益者解決其問題的能力,並消除造成貧困和不公的因素(即專案的預期“成果”)。發展合作活動成功的關鍵是參與式流程,其目的是管理專案,使其成果主要服務於受益者的利益,而不是服務於工作或分配資金的組織(即“捐助者”)。
專案總是設想在更廣泛的方案中,即範圍、目標和工作方法的廣泛框架。在發展合作中,是在方案中識別受益者的發展需求,並定義總體目標,以滿足這些需求。因此,方案提供了一個框架,在這個框架中,分享相同總體目標的不同專案可以以協調的方式實施。

問題 8 ⇒ 如何設計和管理成功的合作方案?
其他參考
- 專案週期管理指南
- ECHO 手冊:專案週期管理
- 專案管理指南,來自英國商務、企業和監管改革部(BERR)